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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11月4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5年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工作。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相关人员参会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律师队伍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履行职业使命的职责所在,也是律师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会议强调,全省律师行业要深刻认识、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历史意义、现实意义、战略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工作统筹,采取党委(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会、集中宣讲等形式,迅速推动全会精神在全省律师行业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作用和优势,全面贯彻落实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十五五”时期法治重点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专业优势,积极在推进平安贵州、法治贵州、未成年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律师智慧力量。   会议还对全省律师行业深入推进“两个覆盖”集中攻坚等年底前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研究部署。  
  5月30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第二轮集中宣讲会,会议由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主持并宣讲。   会上,宁茵对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深入阐释。她系统回顾了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展现贵州新风采的决定》的起草历程,解读了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所作出的系统部署安排,并就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在律师行业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律师行业的重大政治责任。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委要坚决扛起这一政治责任,在工作中注重统筹推进、加强检查指导、做好跟踪问效,确保第二轮宣讲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二要坚持以上率下,注重引领带动。省、市(州)、县(市、区)律师行业党委在开展好自身宣讲学习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党委委员要结合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会、开展相关培训等时机,组织开展好集中宣讲学习活动。同时,要深入律所、走近律师,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学习,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省律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三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学习成效。律所党组织和律所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宣讲学习会等形式,认真抓好第二轮集中宣讲学习工作。要切实把全省律师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全会的部署要求上来,为推进《决定》各项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为贵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行业的专业力量。   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班子成员以及省律师协会秘书处人员参加宣讲学习。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贵州省律师协会 监事会2024年工作报告   2024年,监事会在省司法厅的有力指导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贯彻落实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头雁”作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加强交流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推进全省律师行业监事会工作提质增效,为加强省律师协会建设、助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律师事业发展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深化理论武装。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监事党员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的“头雁作用”,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理解掌握《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原则及重要意义,坚持学在前、作表率,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青海、宁夏、重庆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四是从个人自觉学、监事会班子带头学、突出重点学三个方面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解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等重要论断,认真研学“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部署和落实法治领域改革具体任务等相关内容,立足工作职责助力法治建设。五是积极列席省律师行业党委的会议、活动。12月12日,监事会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列席省律师行业党委第九次(扩大)会议。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严格会议制度,规范工作运行。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梳理监事会年度监督重点,及时总结与安排监事会工作。自换届以来,第七届省律协监事会召开会议4次。2024年召开省律协监事会2次,全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交流会1次。 2024年3月15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盘江诺富特饭店召开。会议邀请了时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时任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秘书长宁茵,省律协副会长、省律师行业团委书记汪晓迅及部分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工作报告。 2024年9月6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盘江诺富特饭店召开。会议邀请了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省律协秘书长余洁,省律协副会长汪晓迅及部分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参加。会上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全国律协《关于印发2023年度律师协会维权惩戒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和《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通报了省律协监事会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监事会下半年工作。 2024年12月13日至14日,全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交流会在毕节召开,会议由省律师协会主办,毕节市律师协会承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会议并讲话。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第一政委李斌出席会议并致辞。会上,全省九个市(州)律师协会监事会围绕“律师协会监事会规则体系建设”“监事会对‘两专委’工作监督评价机制建设”“监事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分别作了主旨发言。贵阳市、毕节市、铜仁市、黔西南州律师协会监事会代表围绕“监事工作如何助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主题进行互动发言。 (三)严格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2024年,监事会及各位监事认真行使监督职能,切实做到监督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全面覆盖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专委会等重要会议,就会议议题和程序发表监督意见。截至目前,派员207人次全覆盖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专委会等会议、活动66次。 一是合规性监督方面。就省律协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程序与会议事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重点关注事关行业发展的工作,积极参与涉及行业发展和律师会员相关工作的研究、讨论等。比如,参与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实施办法》《贵州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讨论稿)》论证并提出意见建议等。 二是财务监督方面。派员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对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对《贵州省律师协会2023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2024年经费预算》《关于组队参加云川渝贵桂藏青年律师辩论赛及经费事宜》《关于贵州省第四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费用的情况说明》等进行监督。 三是专委会常规性监督方面。全面覆盖列席专委会工作会议,重点活动全程参与,就各专委会会议、活动的合规性和专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事关会员切身利益的专委会,如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专门委员会、执业纪律惩戒专门委员会、会员处分复查委员会等,监事会监督贯穿各项工作始终,确保各项关乎会员的决定规范合理。 四是专项监督方面。对相继成立省律师行业团委、行业妇联、行业新联会的相关工作进行专项监督。2024年1月13日,列席共青团贵州省律师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由7名委员组成的共青团贵州省律师行业第一届委员会。6月28日,列席贵州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大会顺利完成各项议程,选举产生了由15名委员组成的贵州省律师行业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12月19日,列席贵州省律师行业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推进律师行业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贵州省律师行业新联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贵州省律师行业新联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33人、第一届监事会监事7人,整个选举过程、程序均符合要求。 (四)紧密联系会员,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合力 开展调研是监事会拓宽监督渠道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们加强与市(州)律协、律师代表联系,主动邀请律师代表、会员代表参与调研、列席监事会会议;组织调研律所,详细了解律所党建工作、律所管理、业务发展、品牌建设、青年律师培养等情况,听取律所及律师对省律协监事会及律师行业工作的意见建议,深入推进律师协会打造成“律师之家”。2024年4月28日,积极组织监事参加“2024万峰林律师半程马拉松”比赛,紧密联系会员,增强广大律师行业归属感、职业尊荣感和行业凝聚力。12月13日,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按照“不调研、无会议”的原则,组织各市(州)律师协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和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部分律师代表等40余人实地走访调研了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和贵州天筑(毕节)律师事务所。 (五)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聚焦“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深化交流合作、提升服务水平。我们注重加强与各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的交流学习,积极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机制,大力提升监事会工作质效。2024年4月24日,由湖南省律师协会监事长贺晓辉带队,湖南省各市(州)律师协会监事长、监事代表等组成的调研组到贵州省律师行业开展调研交流活动。在与省、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的调研交流座谈会上,就监事会的监督对象与范围、监事会与理事会、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含考核机制)、监事会如何发挥自身独立职能并与协会其他内设机构形成合力的工作机制、监事会对律师行业的热点关切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4月27日,陕西省律师协会方燕监事长来黔交流,省律协监事会参会人员围绕监事会职能作用、内部分工、工作机制和监督方式方法,以及对监事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深入交流探讨。6月26日,山西省律师协会赴我省律师协会学习考察,会上省律协监事会参会监事就监事会设置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11月22日,辽宁省律师协会监事长王恩群一行来黔开展调研交流,并就律师行业发展和监事会工作进行座谈,会上围绕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监督制度机制探索创新和工作难点与痛点,从聚焦行业关切、推进律师队伍发展、创新培训方式、加强专委会工作等方面进行交流。调研组还到贵阳市律师协会、安顺市律师协会、贵州中创联律师事务所、贵州蕴诚律师事务所开展实地调研交流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 在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监事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我们将在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律师协会年度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监事会工作,与理事会同心同向、团结奋进,共同加强协会建设,推动全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和重大战略部署作为监事工作的思想指南,从保障权力制衡、推进执业规范、建构行业公信力等维度,充分认识监事会内生性监督比外部监管更具有专业适配性,积极搭建律师行业自律与他律的衔接枢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发挥示范作用,推动行业内生公信力转化为行业发展的社会资本,吸引更多人才、资源向律师行业聚集,不断推进新时代贵州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把握监督重点,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加强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以重点监督、专项监督、多元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监督工作效能,建立程序监督和实体监督并重的监督体系。特别是要把理事会的重点工作项目推进情况纳入专项监督的范围,保障重点项目的实施效果。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督促,把监事工作贯穿落实到省律协工作的各方面,助力和推进理事会的工作质效。将在律师业务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域内外律师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展重点监督,促进全省律师事务所“大所做强,中所做优,小所做专”。将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手段、提升监督合力,切实做到以监督促发展,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和谐,提升监事会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强化职责担当,发挥监督实效。我们将继续带头发挥“头雁”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践行社会责任等工作,将“头雁行动”工作纳入监督范围,确保“头雁效应”明显,激发“群雁活力”。将继续紧密联系会员,建设“律师之家”,主动邀请律师代表和会员参与调研、列席监事会会议,了解会员所思所想,切实将律师协会打造成“律师之家”。将加强同全国律协监事会的联系,争取全国律协监事会的指导和支持;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监事会,特别是结对帮扶贵州的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湖北省和安徽省律师行业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市(州)律协监事会加强沟通,促进省、市(州)律协监事会内部建设,以高质量监督工作助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将不断加强监事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坚持依规履职、牢牢把握监督的初心与目标,本着实行有效监督、针对性监督、敢于监督的原则,多做有利于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和形象的事,多做广大会员期盼的事。
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   各位理事: 受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委托,现向会议通报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及2024年工作打算。 一、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贯彻落实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精神,以“头雁行动”为引领,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规范监督,集思广益、积极工作。2023年7月18日至19日,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召开,选举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视频致辞,省法院院长茆荣华出席。8月17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代表省司法厅党委对新一届省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就抓好律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监事会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促进律师行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了力量。 坚持政治引领,确保律师事业发展方向 一是积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理论武装。二是积极参加省律师行业党委的会议、活动。2023年11月24日,4名监事参加在长征数字艺术馆开展的省律师行业党委主题党日活动;12月29日,监事会班子成员列席省律师行业党委第十二次(扩大)会议。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1.结合工作实际,健全监督机制。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监事反复研讨,不断修改完善《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提出修改意见建议8条。2023年2月18日,组织召开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原则同意拟提交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审议的《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2.严格会议制度,规范工作运行。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严格按照《章程》规定,梳理监事会年度监督重点,及时总结与安排监事会工作。2023年7月19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市世纪金源酒店重庆厅会议室召开,选举产生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8月17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贵州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邀请理事会、部分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律师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监事会工作分工,成立财务监督工作委员会、维权与惩戒监督工作委员会、合规监督工作委员会、联络交流工作委员会。 3.实行监事会对应专委会双向联络制度。对应会长办公会分工,监事会采取分工协作方式,继续实行专委会成员担任联络员的监事会、专委会双向联系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和丰富监事工作的内容,进一步保障监督工作抓牢做实,规范协会工作有序开展。 4.实行监督工作信息反馈机制。(1)实行监事会监督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监事会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履职情况、专委会工作、协会财务收支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被监督对象能够及时反馈信息。(2)加强监事会内部信息沟通。监事在列席相关会议或活动后及时向监事会反馈工作情况,以便全体监事全面了解协会整体工作情况,有效加强了监事会内部信息的畅通。(3)实行监事履职台账登记制度。监事将履职情况反馈到监事会微信工作群,监事会秘书做台账登记。                                                                       5.实行与会长办公会常态化沟通机制。2023年7月25日,在省律协会议室召开的第七届省律协会长办公会第一次会议,新一届监事会与会长办公会开展工作交流会,加强协会内部机构的协作,推动协会良好运行。 严格监督职能,推动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监事会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派员99人(次)全覆盖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专委会等31次会议。 一是合规性监督方面。就省律协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程序与会议事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重点关注事关行业发展工作,如《关于加强京(沪、粤)黔律师行业合作 携手助推两地法律服务建设的框架协议》《律师协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省律师行业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推荐名单》等。 二是财务监督方面。派员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对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对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省律协2022年财务收支报告和2023年经费预算》、会长办公会第三十一次(通讯)会议审议《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提高“援藏律师服务团”“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经费补助的请示》《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进行监督。 三是专委会常规性监督方面。全覆盖列席专委会工作会 议,重点活动全程参与,就各专委会会议、活动的合规性、专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全程监督第六届省律协“两专委”工作述职,关注省律师行业宣传培训工作、全省检察官律师论辩赛、省律协青工委青训营等活动的开展,重点关注新成立的专委会各项会议,如省律协第七届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女律师委员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等主任会议。 四是专项监督方面。对新一届专委会的设立和主任竞选进行专项监督。2023年9月15日,列席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第二次会议,对《贵州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竞选规则》《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部分“两专委”主任竞选工作方案》《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候选人竞选名单》审议过程进行监督,建议不要公布“两专委”主任竞选规则、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名单,做好保密工作。9月23日,派员列席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程监督“两专委”主任竞选活动。竞选活动严格按照《贵州省律师协会“两专委”主任竞选规则》规定进行,整个竞选过程、程序均符合规则要求。 (四)紧密联系会员,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合力 开展调研是监事会拓宽监督渠道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我们加强与市(州)律协、律师代表联系,主动邀请律师代表、会员代表参与调研、列席监事会会议;组织调研律所2次,详细了解律所党建工作、律所管理、业务发展、品牌建设、青年律师培养等情况,听取律所及律师对省律协监事会及律师行业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将律师协会打造成“律师之家”。2023年2月18日,邀请理事会、律师代表、会员代表等20余人在贵阳市开展当前律师发展状况调研活动。8月17日,邀请理事会、律师代表、会员代表等25人在贵阳市走访调研律所,这是省律协新一届监事会邀请会员代表、律师代表第一次走访调研律所。 (五)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响应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聚焦“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战略,深化交流合作、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2日,由我们邀请律师代表等17人组成的调研组赴云南省开展交流学习活动,与云南省律协监事会座谈交流,走访调研3家律所,参加“南亚东南亚投资与贸易合规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论坛”,并拟写《提升贵州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调研报告》。 二、存在的不足 完成监督工作职责的同时,我们也还存在些许不足:如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与全国律协、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和市(州)律协监事会的联系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监事会成员将齐心协力,提升工作水平,促进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在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扎实推进“头雁行动”,发挥头雁效应,以促进青年律师、县域律所、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等为监督工作重点,与理事会同心同向共同维护协会的良好运行,共同促进我省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精神,落实“五点希望”要求,带头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是推进“头雁行动”,发挥头雁效应。我们将继续带头发挥“头雁”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大局、践行社会责任等工作,将“头雁行动”工作纳入监督重点,确保“头雁效应”明显,激发“群雁活力”。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践行有效监督。按照工作分工模式,以常规监督、财务监督和专项监督等方式,发挥监事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同理事会一起,促进协会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四是聚焦发展重点,提高监督质量。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是本届监事会监督重点,我们将在青年律师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县域律所发展等方面开展有效监督,促进全省律师事务所“大所做强,中所做优,小所做专”。 五是紧密联系会员,建设“律师之家”。我们将继续密切与会员联系,主动邀请律师代表和会员参与调研、列席监事会会议,了解会员所思所想,切实将律师协会打造成“律师之家”。 六是加强交流学习,拓宽工作思路。我们将加强同全国律协监事会的联系,争取全国律协监事会的指导和支持;与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监事会,特别是外省协作、帮扶联系的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湖北省和安徽省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与市(州)律协监事会加强沟通,促进省、市(州)律协监事会内部建设,以高质量监督工作助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各位理事: 上午好!受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的委托,现由我向会议通报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022年,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各市(州)律师协会及全省广大律师的共同支持下,监事会忠实履行《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始终秉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工作原则,对协会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理事会、各专委会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监事会勤勉履职,力争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充分保障协会各项工作合规开展。 一、2022年度工作情况 (一)坚定政治站位,参与行业党建工作 一年来,监事会在党建引领下积极开展行业监督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监事会还多次列席省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并及时向行业党委汇报工作。 (二)明确履职原则,突出监督工作重点 监事会在行使监督职能时,既要有严肃性与原则性,又要考虑协会的具体情况,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把原则性与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一是全覆盖列席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专委会等重要会议,就会议议题和程序发表监督意见,监督意见普遍受到重视和充分吸纳。二是积极参加律协行业调研、教育培训、维权惩戒、行业宣传等活动,原则上做到有安排和邀请必参加。2022年以来,共派员125人(次)参加省律协45次会议、活动。 合规性监督方面。监事会就省律协召开各类会议、活动的程序与会议事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2022年,派员参加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会议19次(详见附表1),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议事内容合规性,以及参会人员参与决策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财务监督方面。财务监督是监事会基本职责之一。通过不定期查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报》,派员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等方式,对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听取《2021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2022年经费预算》;二是监督各类经费预算,如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律师论辩队培训暨青年律师辩护技巧培训经费预算、统一制作全省律师徽章经费预算等;三是监督涉及经费的制度制定。如对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3点修改意见,并在第六届会长办公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建议按照相关程序审定。 专委会常规性监督方面。专委会活动岁末年初较为集中,监事会成员克服困难,互相积极配合,全覆盖列席专委会工作会议,重点活动全程参与,就各专委会会议、活动合规性、专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2022年以来,监事会派员列席专委会会议、活动26次(详见附表2)。 专委会重点监督方面。结合贵州省律师行业工作,监事会对维权惩戒委员会工作进行重点监督。2022年,在纪律惩戒委员会微信工作群,监事会对纪律惩戒委员会投诉查处案件表决过程依规监督9次,投票决议符合程序。 (三)严格会议机制,加强内部工作协调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坚持召开监事会全体会议3次,梳理监督重点,对工作进行总结与安排。2月29日,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暨调研贵阳市律师行业融合发展活动在贵阳召开。二是实行监事履职台账登记制度。由监事将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及专委会的履职情况反馈到监事会微信工作群,监事会秘书做台账登记。 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工作机制     专项对现行《章程》《监事会工作规则》反复征求监事意见,不断修改和完善。5月18日,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研究《章程》《监事会工作规则》,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共计8条。 (五)深入基层调研,拓宽监督工作渠道 开展调研是监事会拓宽监督渠道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监事会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调研,在研究分析律师行业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瞄准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有针对性地拟定调研方向,到律所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促进会员在参与行业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22年2月,组织调研贵阳市律师行业融合发展情况。 这一年来,监事会将监督工作深入到会长办公会、理事会决策以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活动的全过程,并从监事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这方面,我们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仍有不少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受疫情影响,协会换届工作未能如期举行,监事会工作时间相应延长,并全覆盖监督协会各项工作,但是如何将监事会工作向深层次推进,为广大律师最为关心的方面提出更有建设性的监督意见还显不够。下一步,监事会将提前筹划,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换届移交准备。将现有制度整理汇总,选举结束后完成移交。  
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   各位理事、监事: 下午好!受省律师协会第一届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的委托,现向会议通报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情况。 2021年,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各市(州)律师协会及全省广大律师的共同支持下,监事会忠实履行《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所赋予的职责,始终秉持“全面关注、重点监督”的工作原则,勤勉履职,力争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充分保障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2021年度工作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开创监督工作新格局 加强党建工作,是新时期中国律师行业的一个鲜明特点,监事会工作也概莫能外。监事会认真探索在党建引领下如何更好地开展行业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积极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二是开展主题教育。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以加强思想引导为主线,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党史学习、座谈交流、参观瞻仰等方式。4月10日,组织省、市(州)律协监事会成员参观遵义会议纪念馆,现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此外,监事会班子成员还多次列席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10月19日,派员参加省律师行业党委(扩大)会议。11月11日,派员参加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参观王若飞故居、黄齐生陈列馆,缅怀革命先烈。 (二)推进实质监督,彰显监督工作实效 监事会在行使监督职能时,既要有严肃性与原则性,又要考虑协会的具体情况,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这就需要把原则性与灵活性很好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一是全覆盖列席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专委会等重要会议,就会议议题和程序发表监督意见,监督意见普遍受到重视和充分吸纳。二是积极参加律协行业调研、教育培训、维权惩戒、行业宣传、《民法典》宣讲等活动,原则上做到有安排和邀请必参加。2021年以来,共派员78人(次)参加省律协47次会议、活动。 合规性监督方面。监事会就省律协召开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程序与会议事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2021年,派员42人(次)参加省律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会议15次(详见附表1),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合规性,以及参会人员参与决策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财务监督方面。财务监督是监事会的基本职责之一。通过不定期查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报》,派员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等,对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一是听取《2020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2021年经费预算》,提示聘请审计公司审计2020年度会费使用;二是监督各类经费预算,如贵州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经费预算、民专委关于《民法典》解读汇编的经费预算等;三是监督涉及经费的制度制定,如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录用职务职级晋升及薪酬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律师协会职工生病住院慰问制度、提高“援藏律师服务团”、“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援疆律师经费补助等。 专委会常规性监督方面。专委会活动岁末年初较为集中,监事会成员克服困难,互相积极配合,全覆盖列席专委会工作会议,重点活动全程参与,就各专委会会议、活动的合规性、专委会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2021年以来,监事会派员36人(次)列席专委会会议32次(详见附表2)。值得一提的是,各专委会在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时,为保证广大律师最大程度的参与,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为广大律师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 专委会重点监督方面。结合贵州省律师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监事会重点对纪律惩戒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2021年,在纪律惩戒委员会微信工作群,监事会对纪律惩戒委员会投诉查处案件表决过程依规监督6次,投票决议符合程序。 (三)严格工作机制,规范自身运作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坚持召开定期会议,梳理监督重点,对工作进行总结与安排。4月10日,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暨省、市(州)律协监事会工作交流会在遵义召开,邀请市州律协监事会参加,着重在工作理念、作用定位、监督方式、重点工作等方面作经验交流,为律师行业的发展,为律协监事会制度建设、发展和完善出谋划策。10月30日,受疫情影响,原定调研黔东南州的活动取消,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改在微信工作群召开,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周全富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建立与会长办公会常态化沟通机制。2月7日,召开监事会与会长办公会工作交流会,加强协会内部机构的协作,推动协会良好运行。三是实行监事履职台账登记制度。由监事将履职情况反馈到监事会微信工作群,监事会秘书做台账登记。 (四)深入基层调研,拓宽监督渠道 开展调研是监事会拓宽监督渠道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监事会持之以恒地组织开展调研,在研究分析律师行业发展态势的基础上,瞄准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如县域律师、中小型律所发展及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等,有针对性地拟定调研方向,到市(州)律协、律所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促进会员在参与行业管理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2021年4月,组织省、市(州)律协监事会赴遵义市调研中小型律所及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收集律师对省律协的意见、建议,认真总结调研情况并报送省司法厅、省律师行业党委。 (五)支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助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自贵州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律师行业紧扣学习教育、自查核查、集中整治、总结提升四个环节,以筑牢正确理想信念、突出为民服务导向、树立良好队伍形象为目标,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监事会一是按照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工作要求,完成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谈心谈话工作,认真学习贯彻相关会议精神。3月10日,派员参加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议。4月15日,派员参加全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二是发挥监督作用,推进全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案清零。3月28日,派员参加省律协执业纪律惩戒委员会召开的贵州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案清零专题会。 (六)参与行业调研,推动行业发展       2021年12月8日,贵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时光辉到贵州省律师协会调研,就贵州省律师行业发展情况召开座谈会。省律协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参加座谈,并围绕积极搭建律师“两代表一委员”培养输送平台、加强律师参政议政工作,积极开展贵州自贸区建设相关法规政策研究、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储备,积极搭建律师协会与司法大数据平台对接建设、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信息化建设等问题作了补充汇报。 二、下一年工作安排 2022年将迎来党的二十大、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也将迎来省律协换届工作,监事会将在省司法厅、省律师行业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责职能作用,认真履职,推动协会规范建设,围绕“四新”助攻“四化”,促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发〔2022〕2号文落地。 (一)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二)继续做好履职监督、合规监督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三)加强学习交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讲话精神、国发〔2022〕2号文、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中共贵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加强与全国律协监事会、省内外律协监事会的学习交流。 (四)加强对律师行业融合发展的监督工作。 (五)总结监事会监督工作经验,做好监事会换届交接工作。 (六)做好省司法厅和行业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监事会将继续通过加强对协会的监督,积极引导全省广大律师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努力为协会在行业管理、律师队伍建设、引导行业开拓法律服务市场和协会自身建设上保驾护航,推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   各位理事、监事:     大家下午好!受监事会的委托,由我向理事会通报监事会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贵州省律师协会(以下简称“省律协”)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监督、指导和支持下,主动作为、超前部署、率先行动,严格疫情防控,多举措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组织律师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民法典》普法宣传等,忠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始终按照《章程》《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不断总结监督经验,完善监督工作机制,积极履行职责,开展监督工作。  一、2020年工作内容 (一)认真积极履职,加强工作监督 据统计,2020年,监事会共派监事71人(次)参加省律协41次会议和活动。监事会坚持以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等原则,开展各项监督工作。   1.合规性监督。2020年,监事会派员47人(次)列席省律协各类会议17次,就会议的召开程序与会议事项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 2.财务监督。监事会就省律协所产生的财务情况是否符合章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履行情况如下: 监事会通过查看《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季报》开展常规财务监督。 通过派员列席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对省律协2019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财务预算调整、省律协办公环境和会议室设备提质改造计划及其费用预算情况等开展财务监督。 3.专委会常规性监督。2020年监事会共派员24人(次)列席各专委会召开的24次会议。监事会以主席、副主席为组长,监事为组员,组成5个工作小组开展监督工作,就各专委会举行的活动是否符合章程规定与专委会成员履职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其中对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竞聘、执业纪律惩戒委员会、由律师考核专门委员会组成的10个督查组赴9个市(州)及贵安新区督查2019年度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等进行重点监督。 (二)严格会议制度,保障工作开展 为保证监事会工作正常开展,监事会定期举行全体工作会议,共召开2次会议,梳理监事会年度监督重点,对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与安排。2020年3月21日,监事会还组织召开与会长办公会、秘书处工作交流会,加强协会内部机构的工作协作,推动协会良好运行。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向律师代表大会建议增补了4名贵阳和遵义地区律师代表为监事,增补监事根据监事会分工加入到相应工作小组,一改因监督力量较为分散而部分监事工作任务较重的现状。 (四)立足基层调研,关心行业发展 监事会成立以来,重视对市州律协和律师事务所的调研,认真听取团体会员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组织对县域律师及中小型律所进行调研,参加慰问老律师、困难律师和法援律师等活动,密切联系律师会员,倾听律师会员意见。2020年8月28日至29日,针对县域律师及中小型律所的发展现状,监事会邀请理事会和市(州)律协监事会共28人组成调研组赴安顺走访了3家中小型律所,并专门召开了县域律师及中小型律所发展的专题座谈会,听取了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五)深入交流学习,探索工作模式   一是积极参与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根据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的参会要求,监事会撰写并提交了《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发展报告》和论文《加强对专委会工作监督 促进律师行业发展》各一篇。并与承办第七届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的广东律协保持紧密联系,收悉广东律协监事会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协监事会发展现状的调研报告,进一步深入了解全国各级律协监事会的发展现状和工作模式。二是加强与我省各市州律协监事会的学习交流,根据不同主题的会议,视情况邀请市(州)律协监事会参加,相互学习工作经验,共同成长。2020年8月29日,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安顺市召开,会议邀请了各个市(州)律协监事会主席(副主席)列席。 二、存在的不足 (一)监事会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尽管监督工作基本能按照《工作规则》进行,但各项监督工作制度还不够细化,部分重点工作机制有待完善。 (二)缺乏对监事如何履职的系统性培训。监事会虽有《章程》《工作规则》等为新加入监事指引如何履职,但对监事在具体工作中如何履职还缺乏系统性培训。 三、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定期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上半年到遵义或黔南州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同时调研当地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状况。 (二)继续做好履职监督、合规监督和财务监督等工作。 (三)全省律师已突破一万人,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专业化程度不高和青年律师发展困难等问题,将继续做好中小型律所调研工作。 (四)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协会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准确把握监督职责定位。组织参加律师协会(全国)监事会论坛。加强与省内外律协监事会的交流合作。 (五)支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参与全省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对协会律师执业环境建设的监督。 (六)做好省司法厅和行业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监事会将继续通过加强对协会的监督,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引导全省广大律师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努力为协会在行业管理、律师队伍建设、引导行业开拓法律服务市场和协会自身建设上保驾护航,助力谋划贵州“十四五”规划,推动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理事会 2024年工作报告   一、2024年工作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广大律师同仁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一条工作主线”(贵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聚焦“两个发展目标”(提升贵州律师服务能级、贵州涉外律师工作突破),按照“引导好、管理好、服务好”律师队伍的总要求,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4年7月11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到省律师协会调研全省律师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充分肯定了省律师协会换届以来取得的成绩。2024年6月24日,在全省新兴领域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调度会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作交流发言,得到省委社会工作部领导充分肯定。 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有律师19403人(较2023年新增1928人,增长率达11%),其中:专职律师13900人(香港籍律师2人、台湾籍律师2人)、兼职律师416人、公司律师1129人、公职律师3854人、法援律师104人;共有律所1421家(较上年增长103家,增长率达7.8 %),从组织形式来看,普通合伙所706家、特殊的普通合伙所12家、个人所664家、国资所39家。目前律师人数最少的市(州)已达到737名,仅有2个县(册亨县、平塘县)只有2家律所。 过去一年,面对经济不景气、行业内卷等多重挑战,我们保持高质量发展战略定力,顶压前行,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建引领推动行业发展 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新质效。截至2024年底,全省共建立省、市(州)、县(市、区)级律师行业党委28个(其中遵义市实现县级律师行业党委全覆盖)。建立律所党组织335个(较2023年新增7个,增长率达2%),其中律所党委1个、党总支3个、独立党支部260个、联合党支部71个。共有律师党员6739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4.7%。2024年相继成立了省律师行业团委、行业妇联、行业新联会,指导贵阳市、六盘水市、毕节市相继成立律师行业团委,遵义市、安顺市成立律师行业妇联。 全面激发党建工作新活力。2024年得到省司法厅40万元党建经费的更大支持。组织全省1605名40岁以下青年党员律师参加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全国青年党员律师培训班同堂培训学习。省律师行业党委先后制定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4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50余份,组织召开了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组织开展了全省中小律所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全省中小律所党建工作推进会。为全省9个市(州)律师行业党委、29个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律所党组织和70个联合党支部下发奖励性、支持性党建经费47.8万元。 全力创新“统战+”工作模式。截至2024年底,我省共有非中共党员律师12664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65.3%。其中,民主党派律师685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5%;无党派人士律师109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0.6%;群众律师11891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61.3%。推荐180名律师担任省、市(州)新联会会员,2名律师分别担任省新联会会长、监事长。向司法部推荐2名优秀新阶层人士律师人选。召开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律师行业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工作座谈会。 党建引领取得新成效。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全省青年律师“选评树立”工作,选树60名“最美青年党员律师”“最美乡村振兴律师”“最美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最美公益律师”。我省4家律所、4名律师分别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5家律所、5名律师分别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个市(州)律师协会荣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1个市(州)律师协会、6名律师受到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通报表扬;1名律师荣获贵州省2023年度“改革奋斗者”称号;1名律师荣获2024年“新时代的贵州人”称号;1个案例入选第三届中国律师公益(社会责任)典型案例;1家律所荣获贵阳大数据交易所“2023—2024年度优秀数据中介”称号(详见附件:2024年度贵州省律师行业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情况表)。 (二)多措并举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延伸人才培养工作“触角”。抓好律师协会负责人、律所党支部书记和律所主任“三大关键群体”管理,切实建强党员队伍、青年律师队伍、行业骨干队伍“三支队伍”。组织开展6期“头雁领航·黔律讲堂”专题讲座,举办贵州省第四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等活动,选派1800余名青年律师代表参加全国及省级业务交流培训活动。指导各市(州)律协积极开展青年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引导青年律师扣好执业“第一粒扣子”。研究出台《贵州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细则》,针对实习人员举办“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等主题沙龙,指导市(州)律协完成2135名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与华东政法大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在8家律所建立就业育人实习实践基地。截至2024年底,全省律师博士研究生340人、硕士研究生2906人,一级律师16人、二级律师65人。 构建涉外工作新格局。制定出台《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支持本省律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奖励措施》。推动贵州首家海外法律服务机构贵达(泰国)律所成立,指导部分律所投资境外律所。组织举办贵州省涉外法治人才建设培训班,选派47名律师学习。建立由188名律师组成的“贵州省律师行业涉外人才库”。组建考察团赴泰国、柬埔寨、老挝开展系列交流活动。选派律师赴中国香港、马来西亚参加国际会议,与新加坡律师公会、婆罗洲国际仲裁和调解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 推进东中西部协作新广度。根据司法部“东中西部律师行业对口帮扶”工作部署要求,选派20名律师赴湖北律所跟班学习,累计65名律师完成皖、粤、鄂三省跟班学习,推进50家律所结对帮扶有序开展。与安徽省律师行业签署《关于深化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 皖黔两省律师行业战略合作协议》,建立“1+9+N”帮扶新模式(两省律协、九个市(州)、多个专业委员会和律所分别签署结对帮扶协议),深入推进皖黔两省律师行业在党建工作、青年律师培训、业务交流等方面的合作,探索打造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新样板”。 建设高水平参政议政队伍。全省355名“两代表一委员”聚焦法治建设、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提出建议126件、提案159件,参与立法、修法141件,参与执法检查85件,参与协商座谈215件,参与调研455次。其中,多位代表委员聚焦强化贵州白酒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法治营商环境机制、补齐立案难执行难短板、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贵州地方立法等工作,2名律师代表参加全省人大“高质量发展代表在行动”活动经验交流会。 (三)多方联动强化行业发展建设 下好规划引领“先手棋”。研究出台《贵州省律师行业发展规划(2024年—2027年)》,紧紧围绕推动贵州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战略目标,对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修订出台《贵州省律师和律所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研究出台《贵州省律师协会针对个人所变更组织形式、注销奖励办法》,印发《贵州省律师惩戒案例汇编(2023)》。截至2024年底,31家个人所已变更组织形式为合伙所。 实施严管厚爱“双驱动”。开展律师会见权利保障问题问卷调研,就保障律师会见权利相关问题与省公安厅召开座谈会,推动全省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建设,对接解决看守所停车场向会见律师开放等具体事项,有效解决会见难问题。建立实时舆情监督机制,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汇报监测信息,协同处理相关情况。全年共接待投诉案件453件,受理444件(占比98.0%),不属受理范围内6件(占比1.3%)。全省共计收到维权申请28件,受理23件(占比82.1%)。贵州1项惩戒工作做法、1个维权成功案例被全国律协写入工作报告。 搭建多领域交流平台。承办全国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委会年会暨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研讨会、全国律协知专委年会暨白酒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全国律协劳专委“劳动争议类案同判的案例研究与司法实践”业务交流会、贵州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建设研讨会等5次全国性活动。组织开展“提升律师刑辩执业素养”专题沙龙、“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同堂培训、律师重点领域实务培训等各类活动40余次,参与律师2000余人。相继组织律师代表参加全国律协第一期律师涉外业务培训班、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青年律师论坛、第二届长三角青年律师论坛等活动。邀请全国律协“西部律师巡回讲师团”先后在安顺市和黔南州开展业务培训。 (四)紧扣中心大局彰显责任担当 建言献策结硕果。举办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调研座谈会,为商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法律服务需求出谋划策。编撰《助力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贵州律师服务“四新”“四化”典型案例》。组织律师参与《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贵州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等12余份地方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征求意见及论证工作。 法律服务见成效。2024年,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46328件、民事案件代理199362件、行政案件代理643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1435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86728次(件)、仲裁业务案件5479件。全省3533名律师为2884家民营和乡村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活动。全省共有1351名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处理案件3189次,参与调解处理案件7809起。推动57人次律师开展1111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7名律师承办的24件案件入选2024年度全省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法律顾问出真招。担任全省2186家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担任8866家企业法律顾问,担任2066家事业单位法律顾问,4223余名律师担任全省9790个村(居)法律顾问。15名律师担任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82名律师担任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为党委、政府和企业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公益服务显真情。2024年,免费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案件3.9万余件。参加志愿服务、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各类公益法律服务活动5万余件,捐款捐赠210余万元。连续18年开展“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志愿服务省级示范讲座,2024年开展20余场,受益青少年8000余名。1名律师作为2024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在青海省开展公益服务。自此,先后派遣了11名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及援藏律师服务团。66名律师走进直播间或视频连线,参与72期“百姓关注大连线”活动。 “头雁领航”勇担当。2500余名头雁律师结合工作实际,共释放“头雁效应”达5000余次,示范带动8000名律师围绕践行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参与协会重要工作、提升业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作用。贵阳贵安头雁律师积极参与“宪法宣传周”、服务实体经济“律企同行”等系列活动;遵义头雁律师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等主题活动;六盘水头雁律师推进领航护青春、领航助振兴等公益活动;安顺头雁律师聚焦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提交提案建议330余份;毕节头雁律师开展256场“七进”普法活动,覆盖干部群众3.5万余人次;铜仁头雁律师参与到市群工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理,接待信访案件43件;黔东南头雁律师为1516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担任914个村(居)法律顾问;黔南头雁律师开展普法宣讲活动150余场次,惠及群众22000余人;黔西南头雁律师担任各级党委、政府法律顾问308家,开展普法宣传讲座545场次。 (五)提质增效优化协会自身建设 多彩活动激发行业“内驱力”。组
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理事会 2023年工作报告   一、2023年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的有力指导下,在广大律师同仁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导全省律师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7月19日,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隆重召开,顺利完成协会换届工作,这是我省律师行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视频致辞,省法院院长茆荣华出席。各级领导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律师17475人,其中:专职律师12527人(香港籍律师2人、台湾籍律师2人)、兼职律师410人、公职律师3523人、公司律师905人、法援律师110人;共有律师事务所1318家,从组织形式来看,普通合伙所582家、特殊的普通合伙所17家、个人所672家、国资所47家;从律所规模来看,100人以上6家、99人以下50人以上15家、49人以下31人以上38家、30人以下11人以上311家、10人以下948家。各市(州)均有660名以上律师,85个县(市、区、特区)有3家以上律师事务所,3个县有2家律师事务所。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县域律师发展日趋均衡。过去一年,我们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坚定政治方向上做到旗帜鲜明 我们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切实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1.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省律师行业党委先后制定了《关于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关于认真传达学习司法部党组“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座谈会精神的通知》等,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委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60余次,组织党委委员、律协班子成员、党员律师代表等270余人参加。2023年3月31日至4月2日,在省司法警官学校组织完成一期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业务培训班,培训行业党建业务骨干161名;12月中旬,组织310名行业党组织书记在省委党校同步参加了中组部、中央党校、司法部联合举办的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学习。培训班结束后,省、市(州)律师行业党委进行再部署、再学习,及时将培训班精神传达至各律所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律师,迅速在全省律师行业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培训班精神热潮。2023年5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余敏同志就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会议上作了汇报交流;11月,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同志就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在省委新兴领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2.建强行业组织体系。2023年继续得到省司法厅35万元党建经费支持。今年行业党委换届,特意将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副处长增补成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充实班子力量,确保“三重一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省共建立律所党组织323个,其中律所党委1个,独立党支部254个,联合党支部68个。另外,2023年,遵义市律师行业新成立15个县(区、市)级律师行业党委,六盘水市律师行业新成立钟山区律师行业党委,目前全省县级律师行业党委已达18个。全省共有律师党员6770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8.74%。其中专职律师党员3353人,兼职律师党员292人,公司律师党员515人,公职律师党员2545人,法援律师党员65人。累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453人次,确定为发展对象239人,正在考察的预备党员91人,2023年预备党员转正46人。2024年1月13日,召开共青团贵州省律师行业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贵州省律师行业团委,紧跟党建步伐推进团建基础工作,形成党团共建良好局面。 3.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在第一批主题教育期间,省律师行业党委同步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着手筹备全省律师行业第二批主题教育相关工作。在全国律师行业启动第二批主题教育后,2023年9月27日制发实施方案,突出抓好理论学习、上好专题党课、深入调查研究等10项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工作落实。9个市(州)律师行业在9月底前全部启动主题教育。省律师行业深入推进《如何推进律师调解工作》《如何加强个人所管理》《青年律师案源情况现状、原因及对策措施》等9个课题领题调研,真正回应律师关切,切实解决律师发展难题。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委开展现场调研40次,走访律所110余家。 4.筑牢行业统一战线。截至12月31日,我省共有非中国共产党律师10705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61.26%。其中,民主党派律师615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3.52%;无党派人士律师180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1.03%;群众律师9910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56.71%。加强与省新联会的协作联动,采取召开主题活动、参政议政会议、邀请党外律师列席党委会议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外律师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2023年6月20日,省律师协会举办了省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座谈会暨贵州省律师协会欧美同学会(贵州省律师协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授牌仪式;5月30日,联合省新联会主办了“新黔进·网络公益大讲堂——深入实施《民法典》,助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主题活动。 5.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全省广大律师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涌现出很多先进典型。2家律所党组织被全国律师行业党委表彰为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名律师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被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律师(1名专职律师,3名公职律师)被评选为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2名律师荣获“全省统一战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1家事务所荣获贵州省“工人先锋号”。14名律师荣获第二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2名律师被评为“新时代的贵州人”。同时,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全省表彰了2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优秀共产党员、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在换届之际,省律师协会授予了第六届省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等8个专委会“2018-2022年度优秀专委会”称号、70名律师“2018-2022年度专委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了50家律师事务所“2018-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120名律师“2018-2021年度全省优秀律师”称号。授予了18个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二)始终坚持队伍建设,在推动行业发展上凝聚奋进合力 我们高度重视律师队伍素质和专业能力建设,坚持借助省外资源与省内培育人才“两手抓两促进”,不断提升律师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2023年度,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42191件、民事案件代理180703件、行政案件代理501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13334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94987次(件)、仲裁业务案件4964件。法律服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发布了《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指引》等业务成果。从全省执业律师学历层次来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126人、硕士研究生学历2102人,占全省执业律师总数的13%。35岁以下的有9751人,占全省律师的56%,执业律师趋于年轻化。全省现有一级律师11人,二级律师55人。在省司法厅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完成贵州省2022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共有专兼职律师及法援律师11111人参加年度考核,其中,称职10700人,基本称职22人,不称职4人,不评定等次368人(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执业的律师),暂缓考核17人。 2.培训活动丰富多彩。全方位、多形式搭建律师交流学习平台。一是注重加强会员业务培训。借助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工作,2023年相继组织45名青年律师前往安徽、广东开展为期1个月的跟班学习;举办2023年度全国县域律师示范培训班,50名县域律所主任参训;举办“贵州省第三届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先后选派5名律师参加由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发起设立的“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第五期)研修班开班仪式、2名律师参加全国律协“青年律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培训班”等。二是注重举办业务交流活动。相继举办了“一带一路”实践中国际贸易支付的风险防控剖析主题讲座、“合同法律实务”训练营、“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要点解读”讲座、“律师的专业化道路——婚家律师的发展与展望”“仲裁有道—律师参与仲裁工作实务解析”专题讲座暨“仲裁公信力评估”调研会等。12月1日,联合云南省律协、四川省律协、重庆市律协、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协、香港律师会主办了南亚东南亚投资与贸易合规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论坛。 3.营造良好执业环境。9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到省律师协会调研,听问题建议,谋思路对策。11月3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省司法厅召开工作座谈会,这是近年来首次一年内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关心律师行业发展情况。成功举办全省检察官与律师论辩赛,并推动与省检察院建立联合举办全省检律论辩赛的长效机制,原则上今后三年一次。2023年联合法院、省司法厅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的十条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在加强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益维护保障机制上取得实效。目前,各市(州)对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系统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现全省共建设会见点43个,律师会见设备102套,在押人员端68套,覆盖全省7个市(州)56个区(县),初步做到了“全省通办”(除遵义市和毕节市)。省律协10月23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及律师执业行为的通知》,不断强化律师执业纪律工作,带动引领全省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截至12月底,全省共计受理投诉334件,同比增长48%,已结案128件(其中处分21件,同比降低4.54%);共收到复查案件7件,受理6件,不予受理1件,结案6件;共收到维权申请19件,成功维权3件,正在办理3件,中止维权1件,维权尚未成功4件,撤回3件,侵权单位主动发现问题并改进5件。 4.关心关怀广大会员。一是重点关心生病律师以及困难律师,制定慰问方案,按照市(州)属地原则,由省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省律协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组成慰问工作组,圆满完成春节走访慰问工作。二是做好京津冀实习律师线上培训相关事宜,截至12月31日,已有800余人取得结业证;指导市(州)律协完成2023年度2148名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向市(州)发放实习证2000余本。三是做好我省派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及外省赴黔“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日常节日慰问。四是积极与法信平台、北大法宝对接采购事宜,切实为广大律师提供便利服务。同时,9个市(州)律协持续加大服务会员力度。如:贵阳市律协打造模拟法庭、律师心理健康驿站,免费为广大会员开放预约。 (三)始终聚焦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彰显责任担当 牢牢把握新的历史机遇,引导广大律师聚焦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主战略和“四区一高地”主定位持续注入律师力量。 1.全方位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成功协办了2023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主题论坛。二是积极开展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工作。省投促局委托省律协开展落实《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评估,2023年8月已验收。2023年7月,1家律所受相
贵州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 2021年工作报告   各位理事: 受贵州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委托,现向理事会报告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2021年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打算,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们提出意见。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司法厅党委、省律师行业党委的有力指导下,在广大律师同仁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省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引领全省律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平安贵州、法治贵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12月8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时光辉莅临省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座谈,对近年来贵州律师队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找定位,在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普法宣传、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律师行业专项治理等大项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给予肯定。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围绕“七个紧扣”,切实推动全省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紧扣行业发展,聚焦业务水平提升,进一步加强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 1.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我们始终将发展壮大律师队伍作为行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扎实推进,全省律师数量继续快速增长。截至12月31日,我省共有律师12629名,其中专职律师9262人,占全省律师的73%,兼职律师377人,法援律师115人,公职律师2310人,公司律师565人;女律师4460人,占全省律师的35.3%,青年律师7048人,占全省律师的56%。截止4月22日,全省共有779人享受“先上岗、再考证”政策,482名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参加了年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295人通过获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占参加考试的61.2%。截至12月31日,律师事务所有1043家,其中合伙所458家,国资所51家,个人所534家;100名以上律师的律所4家,50至99名律师的律所10家,30至49名律师的律所32家,11至29名律师的律所238家,10名以下律师的律所有759家。全省设立有3家以上律所的县(市、区)达80个,目前仅有8个县有2家所,县域律师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2.队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协会历来高度重视律师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鼓励支持律所到省外知名高校招聘人才,先后组织律师参加全国律协“青训营”示范班、“西部律师研修计划”研修班、2021年贵州省行政立法培训班等培训。目前全省有一级律师5人,二级律师55人;博士研究生学历10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522人。2021年,全省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及代理31735件、民事案件代理156528件、行政案件代理520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案件9311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75661次(件)、仲裁业务案件3013件。能够办理涉外法律实务的律师储备人才108人,其中办理过涉外业务的22人。有3名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册》、5名律师入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2021年还推荐5名律师参加司法部举办的涉外律师培训班,推荐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参加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在10月召开的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贵州3家律所和7名律师分别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称号;省律师协会、毕节市律师协会以及2家律所被授予贵州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10名律师被授予“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名律师被授予“普法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4名律师被授予2021年首届“贵州省最美劳动者”称号;安顺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贵州省巾帼文明岗”称号;1名律师被评选为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1名律师参加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的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被全国律协来信表扬。 3.专门、专业委员会作用不断凸显。各专委会先后组织召开会议、培训及各类活动50余次,为全省律师开展业务研讨、交流提供了良好平台。如:惩戒委编发《贵州省律师惩戒案例汇编(2017.3—2020.12)》并分送至全省律所加强学习;刑专委编印《贵州省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调研报告》;行专委出台了《律师办理行政诉讼案件操作指引》;房建委编印《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工作指引》;破重委推出《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通讯》;仲裁委推出《仲裁资讯汇编》;生态委组织编撰《贵州律师生态环境典型案例汇编》;文体委成功承办贵州省第二届全省律师篮球赛;未保委积极推进“为了明天·青春护航益起来”法治精神进校园活动已超过100场;民专委组织律师通过条文解读、案例解析等多形式宣讲《民法典》;劳专委每月给《晚晴》“以案释法”供稿;女工委、青工委联合举办“破局青年律师成长瓶颈”培训;大数据委承办“2021数据合规贵阳论坛”;公司委、财税委联合举办了“营商环境视角下的公司法现代化”培训;金融委组织开展了“银行业法律服务的拓展与创新”沙龙;知专委参与编写《中国知识产权律师年度报告(2021)》;涉法涉诉委积极组织委员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查;参政议政委组织律师积极参加市、县(区)“两会”,撰写、收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维权委深入黔东南州开展某律师维权案指导;复查委及时处理2起申请复查案件;法援委积极参与省司法厅2021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战略委承办律师协会建设暨《律师协会建设之遵义实践》研讨会;宣培委筹备全省律师行业2021年宣传工作会议暨媒体联谊会等等。省律协还新成立了“医疗健康专业委员会”“立法咨询工作委员会”和“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 (二)紧扣政治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1.党的领导不断强化。在省委“两新”工委、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的正确指导下,行业党委坚持把党建引领发展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作为推进律师行业实现党建“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工作目标的有力抓手,不断夯实行业党建基石,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更加有力。不断完善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机制,进一步明确党委成员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律师行业的重大决策、重大开支、重要工作,如向其他社会组织或机构推荐律师任职、各类评先评优等,均先由党委会讨论决定,或由省律协会长办公会通过后,再经党委会审核把关,2021年召开行业党委会议6次。行业党委拟制了《在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开展“两拥护、四忠于、守底线”常态化学习教育的通知》,切实引导广大律师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的基本要求。 2.政治能力不断提升。组织引导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第十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等。把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不断强化律师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队伍政治素质和政治能力不断提高,行业发展的思想根基持续筑牢。11月11日,在安顺市召开了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现场推进会。2021年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书记讲党课75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650余次、走访慰问群众650余人次,开展系统主题活动80余次,党组织100%按要求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3.党建基础不断夯实。“两新”工委统筹指导,司法厅党委直接领导,律师行业党委具体负责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日趋完善,截至12月31日,全行业共建立基层党组织271个,其中,党总支1个(覆盖党组织3个),独立党支部199个,联合党支部68个;共有律师党员4817名,占全省律师的38%,高于全国32%占比的6个百分点,其中专职律师党员2560人,兼职律师党员269人,公司律师党员324人,公职律师党员1602人,法援律师党员62人。选派党建指导员225人,覆盖无党员律所514家。全年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递交入党申请书117人,其中律师108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22人,确定为发展对象72人,新发展预备党员31人,预备党员转正3人。2021年继续得到省司法厅35万元党建经费支持,在省司法警官学校组织完成一期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业务培训班,培训行业党建业务骨干145名。截至2021年底,全省律师行业累计组织律所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建业务培训和主题党建培训班共5期,加上参加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年度线上轮训,累计培训律所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骨干1000人次,实现全省律师行业党务工作骨干培训全覆盖。 4.组织建设不断加强。积极探索创新符合律师执业特点的活动方式和工作载体,推进律所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政治功能显著增强。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委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和示范培训班上作两次交流发言,这也是市(州)级律师行业党委首次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举办的会议上发言,其“党委选派律所党支部第一书记”“党员积分制管理”等经验做法得到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的充分肯定。贵阳市律师行业党委推行“四同步”工作法(律师事务所审批和支部建设同步、律师执业申请与党组织关系同步、律师日常转所于党组织关系转接同步以及律师事务所、律师年度考核与党支部、党员考核同步)加强组织建设。黔西南州律师行业党委推出的名优律师人才培育“14100”工程已完成第一批培育对象的推荐、评审工作。2021年2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2名律师分别被表彰为“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1家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被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党组织”并获得“全国优秀基层党组织”提名;2家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获得第二批“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授牌,1名律师被评为“贵州省司法厅直属机关2021年优秀共产党员”。我们还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了“两优一先”评先活动,隆重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对50个先进党组织,70名优秀党员,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5.统战工作不断深化。截至2021年年底,我省共有非中国共产党律师7812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62%。其中,民主党派律师516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4%;无党派人士律师128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1%;群众律师7168人,占全省律师总数的57%。在全省行业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加强与省新联会、青联会等组织的协作联动,采取召开党外律师座谈会、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举办全省律师篮球赛、开展形势政策主题教育、邀请党外律师列席党委会议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外律师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12月29日,协会会长在2021年度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    (三)紧扣服务中心大局,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聚焦“三大战略行动”,助力中心工作。组织律师参加“1+1”法律援助行动、“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我省所有的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派驻律师,引导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与村(居)党支部书记建立联亲模式,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积极为乡村企业、农村产业合作社进行“法治体检”,宣讲涉农法律政策,优化乡村企业营商环境,推动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组织律师为全省林业系统近百名林业执法人员作《新时代林业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专题培训;承办“6·18贵州绿色发展法治论坛”“2021数据合规贵阳论坛”;协办“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分论坛“生态文明法治——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并邀请了国内外
贵州省律师协会2024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2025年经费预算   各位理事、监事: 根据《贵州省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经贵州乾元嘉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现就省律协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财务收支情况及2025年经费预算情况向各位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4年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收入858.16万元: 1.省司法厅党建经费补助40万元; 2.收取各市(州)律协会费812.33万元; 3.其他收入5.83万元。 二、2024年财务支出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支出742.74万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489.44万元;管理费用252.56万元;其他费用(手续费)0.74万元。 (一)业务活动成本共计489.44万元:上缴全国律协会费97.53万元(含“一带一路”联盟会费);党建经费97.40万元(其中协会下拨党建经费及发放党建表彰奖励47.8万元);“两专委”及律师服务团工作经费74.65万元(其中“两专委”费用68.17万元、律师服务团经费6.48万元);专项活动经费40.15万元(其中青训营18.76万元、优秀青年律师支持15.65万元、“头雁行动”经费5.74万元);涉外律师培训费34.01万元;文体活动经费29.73万元;全国律协“两专委”赴贵州活动经费18.32万元;差旅费14.11万元;个人所改制奖励14.00万元;印刷、资料费11.21万元;办案津贴及参加公益活动或法援案件评查补助费用7.89万元;对口帮扶和“法援1+1”律师、西部锻炼青年律师慰问7.61万元;京、沪、粤协作交流培训调研经费7.28万元;会议相关费用7.26万元;接待费6.82万元;宣传、培训费及邮寄费5.57万元;监事会费用4.17万元;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3.90万元;律师行业新联会3.07万元;律师行业妇联2.40万元;课题专项经费1.20万元;“四新”“四化”课酬费及稿酬个人所得税1.16万元。 (二)管理费用共计252.56万元:工资124.74万元;奖金23.60万元;社保金(单位部分)13.85万元;医保(单位部分)8.02万元;公积金(单位部分)5.08万元;办公费18.72万元(包含信息建设管理费5万元);物业、水电等9.15万元;工会5.37万元;汽车费用4.93万元;福利费2.58万元(员工体检等);税费2.06万元;折旧34.46万元。 (三)其他费用(手续费)0.74万元。 三、资产总额及净资产情况 (一)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 1.2024年12月31日协会资产类总额为1,401.3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035.79万元;预付账款0.30万元;应收款项31.50万元(包括个人所得税、公积金、社会保险费1.50万元,黔东南律协借款30万元);存货7.74万元(其中接待物资1.64万元、低值易耗品6.1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22.34万元;长期待摊费用3.65万元。 2.2024年12月31日协会负债类总额为7.71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项5.35万元(包含代收代付省妇联、贵阳市妇联法治宣讲及项目服务费用等),应付职工薪酬2.36万元(工会费用)。 资产类减去负债类得出非限定性净资产1,393.61万元。 (二)固定资产折旧后净值322.34万元 1.办公房:原值520.08万元,折旧212.04万元,净值308.04万元。 2.汽车:原值20.49万元,净值1.02万元,已折旧完毕。 3.远程会议系统设备:原值13.16万元,折旧11.25万元,净值1.91万元。 4.电脑等办公用品:原值23.12万元,折旧12.39万元,净值10.73万元。 5.继续使用的电脑及设备等情况: (1)继续使用的电脑:原值6.49万元,折旧6.15万元,净值0.34万元。 (2)打印机及音响设备、办公桌椅:原值6.30万元,折旧6万元,净值0.30万元。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省律协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收取会费、上缴会费和开支使用会费,在财政收支中遵守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国家的财经制度,按规定使用社会团体票据,及时开展会计核算工作,并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协会登记管理部门及广大会员的支持配合下,较好地进行了会费的收支管理。借此机会,向支持、帮助和配合省律协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省律协的财务收支情况。 四、2025年经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 1.各市(州)律协会费收入:840万元; 2.省司法厅党建经费拨款:45万元。 以上共计:885万元。 (二)支出预算 1.业务活动费用:898万元 (1)党建经费100万元(包含律师行业团委会议活动、优秀党建品牌打造、示范支部评优、党建宣传等);(2)上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律师联盟会费140万元;(3)“两专委”工作经费110万元;(4)专项活动费150万元(其中青训营、优秀青年律师支持、青年律师学历提升计划等100万元;“头雁行动”及评优争先经费20万元;支持律所“走出去”20万元;困难律师扶持及“法援1+1”律师、西部锻炼青年律师慰问10万元);(5)涉外律师培训及专项活动经费90万元;(6)与外省律师协会协作交流培训调研等费用40万元;(7)全省青年律师辩论赛、演讲比赛活动经费40万元;(8)律师行业妇联、律师行业新联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经费30万元;(9)差旅费30万元;(10)印刷、资料费25万元;(11)“两专委”全国性活动经费20万元;(12)“护苗行动”未成年人保护专项经费20万元;(13)文体活动经费20万元;(14)宣传费20万元;(15)监事会费用15万元;(16)全省个人所改制奖励15万元;(17)重大案事件预留费用10万元;(18)信息化建设费用10万元;(19)办案津贴及参加公益活动或法援案件评查补助费用10万元;(20)稿酬费3万元。 2.管理费用:263万元 (1)工资140万元;(2)年终绩效21万元;(3)社保、医保(单位部分)26万元;(4)公积金(单位部分)11万元;(5)办公费30万元;(6)物管、水电10万元;(7)税费10万元;(8)补助工会(福利费)7万元;(9)汽车(加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5万元;(10)劳务费3万元;(11)折旧及其他。 以上共计:1161万元(注:超出收入部分从2024年结余资金中支出)。   本届理事会重点加强协会党建、服务高质量发展、“头雁行动”、涉外专项活动、关心青年律师及帮扶困难律师等工作。2025年度较大支出事项说明:一是持续加强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鼓励本省律所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拓展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积极与境外相关组织机构联系,争取参与更多涉外活动,着力提升涉外服务工作质量。二是继续深化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协作,加强与北京、上海、广东、安徽、湖北等地区律师行业交流合作,探索打造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新样板”。三是强化青年律师人才培养,注重青年律师学历提升。努力实现硕士、博士学历律师增长3%左右,二级职称以上律师增长10%左右的目标。四是举办全省青年律师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为广大律师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五是搭建多领域交流平台。加强与全国律协“两专委”协作,争取开展更多全国性活动及业务培训工作。六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护苗行动”。七是持续推进个人所改制合伙所激励机制,力争全省个人所改制合伙所增长10%左右。八是保证律师行业团委、行业妇联、行业新联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积极开展业务活动,激发行业新活力。 为支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广大律师对行业的认同感、信任感、归属感,今年将在以上几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全力支持贵州律师事业长远发展。       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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