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2024年5月20日起,贵州省司法厅将律师律所、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共计95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统一在贵州省政务服务网上实现“一网通办”和“全程网办”,即申请人只需进一个网,就能解决办不完的手续、盖不完的章、跑不完的路这些“关键小事”,全流程实现事和人的同步监督,让政务服务的温度和透明“触手可及”。 贵州省司法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再一次全面梳理、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无法定依据的材料一律清除;严格落实省政府实行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减证便民”落到实处;强化同级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业务协同,加强业务管理和监督。申请人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审批部门提供受理、审核、决定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有效实现了政务服务的合法、精准、高效、便捷。 据悉,本次“一网通办”涉及的事项中,律师律所类47项,司法鉴定类19项,公证类11项,基层法律服务类16项,仲裁类2项。接下来,将针对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和变更许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变更登记等高频常办事项发布线上申请操作指南并向社会公布。
为更好地服务我省广大律师,提供更多的优质信息,在各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历时 1 个多月,精心收集了 11 类律师经常联系的单位信息,编辑了《贵州律师执业便利手册》。 《手册》内容涵盖我省各市(州)、区(县)公检法司机关;仲裁、公证、司法鉴定机构;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等各单位的详细导航地址及联系方式。因《手册》内容来源于相关单位公开信息,个别信息若不准确,后续将持续更新,欢迎广大律师联系反馈。 内容如下 《贵州律师执业便利手册》目录 附件:《贵州律师执业便利手册》 扫二维码|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