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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文超,男,汉族,山西吕梁人,山西大维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4月,参加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等部门组织实施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被派遣到瓮安县法律援助中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
当好脱贫攻坚工作坚强后盾
瓮安县地处黔中腹地,乌江中游,县域面积1974平方公里,总人口53万。作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瓮安脱贫攻坚任务艰巨。
按照瓮安县脱贫攻坚作战体系和责任体系要求,县直机关干部下沉到村一线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瓮安县司法局全局及13个司法所共69人,参与脱贫攻坚抽派40余人下沉驻村,局机关每个科室留1人保障工作运转,局里仅有的4名律师已抽派3名参与到脱贫攻坚下沉驻村。
如此情况下,法律援助的接访、咨询、办案等工作主要落在常文超及一名1+1大学生志愿者身上,面对繁重工作任务,他笑着对同事说:“没事,你们放心带队参加脱贫攻坚去吧,这里的工作我能应付得来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白天接待来访群众,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到法院开庭;晚上查阅卷分析案情,整理开展法治讲座课件、周末走访等,走到哪里都能看见他忙碌的身影。他将老年人、妇女儿童、农民工、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精准扶贫户等特殊人群作为重点援助对象,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合法诉求。
依法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他以诚待人,将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职责使命,努力践行一名律师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在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来访群众用着不标准的普通话表达自己的诉求,他则耐心倾听着、解答着,教他们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方便与群众交流,我还主动学起当地话,几个月后我便能听懂了,还会说一些瓮安话。”常文超称。
2018年5月下旬,况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瓮安县司法局寻求帮助,常文超接待了他。交流过程中,常文超把案件的法律关系、相关当事人、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都一一记录下来,并进一步的向况某某了解一些案件细节问题,帮助其书写了起诉状。2018年7月12日,瓮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劳务受侵害纠纷案件。最终瓮安法院支持了况某某的诉讼请求,况某某获得20余万的经济赔偿金。
今年4月,一件涉及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中,经了解案情后,常文超带领农民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接到投诉的监察大队迅速处理,与用人单位进行了协商,很快就使得用人单位将工资全部清偿完毕。
2017年9月23日,况某某受夏某某与夏某雇佣,在银盏镇银盏村三星槽从事彩钢房安装工作,后在工作时不慎被电流击中受伤。事故发生后,对于本来就贫困的况某某家庭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所幸有政府以及帮扶责任人的帮助,让其顺利地度过了最困难的时期。
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使命
两年多来,常文超带领志愿者及新工作的同志随同学习办案,对各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经常开展以案释法、互动交流等形式探讨办案技巧,提高了当地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的素质和能力。
在瓮安,除了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之外,他的手机号码已成为当地群众的另一部“法律咨询热线”——做到24小时不关机,微信有回复。
两年来,他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80余件,接待咨询近4000人次,参加法治宣传和法治培训30余场次,深入监狱为服刑人员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代书200余份,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75万余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今年7月,常文超服务期已满,他再次向司法部递交了继续在瓮安服务一年的申请。在瓮安生活两年多来,这位山西律师已经把瓮安当成了自己的第二故乡,得知他再次递交了留在瓮安开展志愿者行动的申请后,全局干部职工和当地群众欢欣鼓舞,他们期待着这位外地律师继续用他的热情和真诚谱写着一首首法律援助最美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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