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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彩贵州绿水青山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保驾护航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学习强国
- 发布时间:2021-07-16 14:5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7月13日,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平台先后刊发新闻:《多彩贵州绿水青山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保驾护航》。全文如下:
7月12日下午,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
在活动现场,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翔律师与参会国内外行业翘楚、知名专家,从全球视野、国家高度,多视角、多维度,开展主题对话,分享最前沿的智慧和案例,为推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依法治污,提供丰富的理论指导和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贵州最大的潜力在生态。”认真聆听专家对话,并不时埋头记录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郑世红律师说,加入律师服务团旨在立足贵州省实际,用专业法律知识助力解决生态环保难题,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发挥作用。
贵州省司法厅、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7月24日联合下文成立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现有35名专业素质较高、政治思想过硬,且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执业经验丰富、志愿从事环保事业的贵州律师。
“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制定;协助企事业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为政府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表示,服务团成员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并着重为“两湖一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2016年年底,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各方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该案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不仅节省了环境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为我国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补救的法制发展提供了研究素材和实践参考。该案探索的司法确认程序因此写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截至目前,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已办理近30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20余项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将以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的成功举行为契机,继续以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职能作用,进一步融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贵州省生态资源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机制,努力以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多彩贵州绿水青山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保驾护航
【概要描述】
7月13日,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平台先后刊发新闻:《多彩贵州绿水青山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保驾护航》。全文如下:
7月12日下午,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
在活动现场,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翔律师与参会国内外行业翘楚、知名专家,从全球视野、国家高度,多视角、多维度,开展主题对话,分享最前沿的智慧和案例,为推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依法治污,提供丰富的理论指导和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贵州最大的潜力在生态。”认真聆听专家对话,并不时埋头记录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郑世红律师说,加入律师服务团旨在立足贵州省实际,用专业法律知识助力解决生态环保难题,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发挥作用。
贵州省司法厅、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7月24日联合下文成立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现有35名专业素质较高、政治思想过硬,且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执业经验丰富、志愿从事环保事业的贵州律师。
“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制定;协助企事业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为政府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表示,服务团成员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并着重为“两湖一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2016年年底,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各方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该案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不仅节省了环境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为我国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补救的法制发展提供了研究素材和实践参考。该案探索的司法确认程序因此写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截至目前,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已办理近30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20余项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将以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的成功举行为契机,继续以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职能作用,进一步融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贵州省生态资源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机制,努力以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 分类:协会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学习强国
- 发布时间:2021-07-16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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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3日,人民日报新闻客户端、学习强国平台先后刊发新闻:《多彩贵州绿水青山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保驾护航》。全文如下:
7月12日下午,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为主题的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法治主题论坛,在贵阳举行。
在活动现场,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成员、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赵翔律师与参会国内外行业翘楚、知名专家,从全球视野、国家高度,多视角、多维度,开展主题对话,分享最前沿的智慧和案例,为推动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依法治污,提供丰富的理论指导和可借鉴的实践经验。
“贵州最大的潜力在生态。”认真聆听专家对话,并不时埋头记录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秘书长、贵州省律师协会生态文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郑世红律师说,加入律师服务团旨在立足贵州省实际,用专业法律知识助力解决生态环保难题,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发挥作用。
贵州省司法厅、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7月24日联合下文成立的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律师专业服务团队。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现有35名专业素质较高、政治思想过硬,且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执业经验丰富、志愿从事环保事业的贵州律师。
“律师团的主要职责是参与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制定;协助企事业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为政府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团长、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表示,服务团成员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现状、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全方位加大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力度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并着重为“两湖一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2016年年底,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接到了全国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借助扎实的专业法律知识基础,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围绕磋商制度集中攻关,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和有关各方就损害结果、生态修复、生态修复期间的功能损失、环境损害赔偿方式及期限等达成最终一致意见,于2017年1月13日签订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共同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效力。
2017年2月27日,清镇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确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成为全国首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书。
该案通过磋商达成赔偿协议,不仅节省了环境司法资源,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并为我国生态损害综合预防与补救的法制发展提供了研究素材和实践参考。该案探索的司法确认程序因此写入了2018年1月1日实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
2020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包含福建、江西、贵州和海南4个生态文明试验区,90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贵州律师积极参与的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调解、惩戒机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位列贵州省上榜的30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
截至目前,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已办理近30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以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20余项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及立法后评估工作。
贵州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将以2021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安全治理主题论坛的成功举行为契机,继续以代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参与环境资源领域立法、践行生态环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职能作用,进一步融入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贵州省生态资源实际情况的法律服务机制,努力以法治力量守护多彩贵州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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