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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调解 竭诚为民——贵州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二)
- 分类: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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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21-09-23 14:46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今天,让我们走进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来看看他们开展和参与调解工作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自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广大律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调解职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用专业的水准竭诚服务、用真挚的情感热忱为民,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今天,让我们走进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来看看他们开展和参与调解工作的情况。
着力矛盾调处 守护碧水蓝天
——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
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自2012年接手贵州兰花水泥有限公司后,于2013年投入生产使用,西南公司在2013年进行生产至2018年之间已5年有余,期间因生产造成周边居民遭受粉尘及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部分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多次到西南公司要求赔偿,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当地政府已多次介入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地政府遂于2018年12月7日委托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亦同意调解。
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系由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发起并于2018年5月2日经清镇市司法局批准而设立的民间调解组织,调解员均由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在环境专业领域的具备资深资历的律师担任。
调委会主要负责调解清镇市区域内因环境侵权产生的纠纷案件。调委会自成立以来,调解过数宗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其中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例为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与周边居住村民的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调委会受理后,调委会主任郑世红进行了现场查勘,实地勘察村民遭受损害情况及公司噪声治理情况,调取了公司环评报告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并分别与公司和村民进行单独沟通。
2019年4月4日,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并邀请站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至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在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如下调解意见:“1、关于环境整改,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前自行排查、整改完毕,并委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推荐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同时邀请村民代表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监测费用由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承担;2、关于损害赔偿,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另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前述调解后,西南公司周边居民于2019年6月委托律师,拟就环境影响赔偿事宜进行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当地政府及西南公司进行了对接、协商,建议村民再次委托本调委会就环境影响赔偿事宜进行调解。2019年11月15日和18日,西南公司和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分别委托本调委会就2019年11月20日之前产生的环境影响纠纷进行调解。本调委会依法予以受理,双方共同选定郑世红担任调解员,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调解会议并邀请站街镇人民政府、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一同参加会议。
经调委会主持下,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和西南公司对赔偿事宜最终达成如下约定:“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前支付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周边居民2019年11月20日前因环境影响纠纷产生的补偿款人民币219999.55元(由61名村民平均分配),以及村民因本案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3万元,共计249999.55元。”
当事人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于2019年12月6日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清镇市人民法院并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该案目前已成功调解并收案存档。
该委员会的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以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实践经验助推贵州大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目前已办结法院委托案件7件,办事人委托案件95件。
矛盾化解在基层 问题解决在基层
——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6日上午,张女士一家来到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送上一面写有“法治卫士”的锦旗表达谢意。
张女士是安顺经开区宋旗镇打纸村的农民,此前在某单位打工从事保洁工作。今年5月份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时不慎摔伤,经医院检查不能排除肋骨骨折。在家休养期间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张女士先后辗转多个部门均未解决问题,高昂的诉讼成本对于张女士的家庭来说又难以负担,儿子赵先生于是准备邀集亲友到单位“讨说法”。经宋旗镇派出所的干警引导,7月21日,张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寻求帮助。
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周龙同志在了解到张女士的情况后,与张女士单位的法律顾问取得了联系。通过双方律师的沟通和努力,一场原本貌似只能对簿公堂的劳动争议最终达成和解。
自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在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要求全体律师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不仅组织律师深入基层宣传《民法典》,作为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的唯一合作伙伴,还积极投身法治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的优势,以“法治社区新力量”、“医法同行”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把我党“画出最大同心圆”的统一战线思想活学活用到基层工作中,努力探索参与度更加广泛的多元化化解基层矛盾的南新模式。
在安顺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公安分局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对枫桥经验继承、创新和发展,工作站已经初步形成了律师、派出所、社区各展所长、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工作站设立以来,服务半径现已覆盖安顺经开区全域,协助社区、业委会和群众圆满解决了多起常年未决的纠纷矛盾,并在乡镇党委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累计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求助25人次且无一例转化为涉诉涉访事件,提供的义务法律咨询为群众节省法律服务费逾万元,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真情调解 竭诚为民——贵州律师积极参与调解工作(二)
【概要描述】
今天,让我们走进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来看看他们开展和参与调解工作的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自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广大律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调解职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用专业的水准竭诚服务、用真挚的情感热忱为民,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今天,让我们走进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来看看他们开展和参与调解工作的情况。
着力矛盾调处 守护碧水蓝天
——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
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自2012年接手贵州兰花水泥有限公司后,于2013年投入生产使用,西南公司在2013年进行生产至2018年之间已5年有余,期间因生产造成周边居民遭受粉尘及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部分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多次到西南公司要求赔偿,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当地政府已多次介入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地政府遂于2018年12月7日委托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亦同意调解。
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系由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发起并于2018年5月2日经清镇市司法局批准而设立的民间调解组织,调解员均由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在环境专业领域的具备资深资历的律师担任。
调委会主要负责调解清镇市区域内因环境侵权产生的纠纷案件。调委会自成立以来,调解过数宗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其中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例为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与周边居住村民的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调委会受理后,调委会主任郑世红进行了现场查勘,实地勘察村民遭受损害情况及公司噪声治理情况,调取了公司环评报告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并分别与公司和村民进行单独沟通。
2019年4月4日,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并邀请站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至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在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如下调解意见:“1、关于环境整改,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前自行排查、整改完毕,并委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推荐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同时邀请村民代表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监测费用由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承担;2、关于损害赔偿,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另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前述调解后,西南公司周边居民于2019年6月委托律师,拟就环境影响赔偿事宜进行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当地政府及西南公司进行了对接、协商,建议村民再次委托本调委会就环境影响赔偿事宜进行调解。2019年11月15日和18日,西南公司和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分别委托本调委会就2019年11月20日之前产生的环境影响纠纷进行调解。本调委会依法予以受理,双方共同选定郑世红担任调解员,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调解会议并邀请站街镇人民政府、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一同参加会议。
经调委会主持下,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和西南公司对赔偿事宜最终达成如下约定:“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前支付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周边居民2019年11月20日前因环境影响纠纷产生的补偿款人民币219999.55元(由61名村民平均分配),以及村民因本案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3万元,共计249999.55元。”
当事人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于2019年12月6日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清镇市人民法院并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该案目前已成功调解并收案存档。
该委员会的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以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实践经验助推贵州大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目前已办结法院委托案件7件,办事人委托案件95件。
矛盾化解在基层 问题解决在基层
——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6日上午,张女士一家来到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送上一面写有“法治卫士”的锦旗表达谢意。
张女士是安顺经开区宋旗镇打纸村的农民,此前在某单位打工从事保洁工作。今年5月份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时不慎摔伤,经医院检查不能排除肋骨骨折。在家休养期间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张女士先后辗转多个部门均未解决问题,高昂的诉讼成本对于张女士的家庭来说又难以负担,儿子赵先生于是准备邀集亲友到单位“讨说法”。经宋旗镇派出所的干警引导,7月21日,张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寻求帮助。
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周龙同志在了解到张女士的情况后,与张女士单位的法律顾问取得了联系。通过双方律师的沟通和努力,一场原本貌似只能对簿公堂的劳动争议最终达成和解。
自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在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要求全体律师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不仅组织律师深入基层宣传《民法典》,作为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的唯一合作伙伴,还积极投身法治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的优势,以“法治社区新力量”、“医法同行”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把我党“画出最大同心圆”的统一战线思想活学活用到基层工作中,努力探索参与度更加广泛的多元化化解基层矛盾的南新模式。
在安顺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公安分局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对枫桥经验继承、创新和发展,工作站已经初步形成了律师、派出所、社区各展所长、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工作站设立以来,服务半径现已覆盖安顺经开区全域,协助社区、业委会和群众圆满解决了多起常年未决的纠纷矛盾,并在乡镇党委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累计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求助25人次且无一例转化为涉诉涉访事件,提供的义务法律咨询为群众节省法律服务费逾万元,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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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自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广大律师坚持人民律师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调解职责,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参与调解工作,用专业的水准竭诚服务、用真挚的情感热忱为民,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贡献律师智慧和力量。
今天,让我们走进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来看看他们开展和参与调解工作的情况。
着力矛盾调处 守护碧水蓝天
——国浩律师(贵阳)律师事务所
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自2012年接手贵州兰花水泥有限公司后,于2013年投入生产使用,西南公司在2013年进行生产至2018年之间已5年有余,期间因生产造成周边居民遭受粉尘及噪声等环境污染影响,部分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多次到西南公司要求赔偿,双方为此产生矛盾,当地政府已多次介入调解,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当地政府遂于2018年12月7日委托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居中调解,双方当事人亦同意调解。
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系由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发起并于2018年5月2日经清镇市司法局批准而设立的民间调解组织,调解员均由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在环境专业领域的具备资深资历的律师担任。
调委会主要负责调解清镇市区域内因环境侵权产生的纠纷案件。调委会自成立以来,调解过数宗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其中一起成功调解的案例为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与周边居住村民的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调委会受理后,调委会主任郑世红进行了现场查勘,实地勘察村民遭受损害情况及公司噪声治理情况,调取了公司环评报告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并分别与公司和村民进行单独沟通。
2019年4月4日,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并邀请站街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至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在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如下调解意见:“1、关于环境整改,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前自行排查、整改完毕,并委托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推荐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同时邀请村民代表和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参加,监测费用由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承担;2、关于损害赔偿,双方存在较大争议,当事人可另行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前述调解后,西南公司周边居民于2019年6月委托律师,拟就环境影响赔偿事宜进行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事实进行了调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与当地政府及西南公司进行了对接、协商,建议村民再次委托本调委会就环境影响赔偿事宜进行调解。2019年11月15日和18日,西南公司和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分别委托本调委会就2019年11月20日之前产生的环境影响纠纷进行调解。本调委会依法予以受理,双方共同选定郑世红担任调解员,于2019年11月20日召开调解会议并邀请站街镇人民政府、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一同参加会议。
经调委会主持下,西南公司周边居民和西南公司对赔偿事宜最终达成如下约定:“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前支付贵州清镇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周边居民2019年11月20日前因环境影响纠纷产生的补偿款人民币219999.55元(由61名村民平均分配),以及村民因本案主张权利产生的律师费3万元,共计249999.55元。”
当事人双方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于2019年12月6日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清镇市人民法院并于2019年12月10日作出司法确认的民事裁定书。该案目前已成功调解并收案存档。
该委员会的成立以来积极履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担当,以丰富的环境公益诉讼实践经验助推贵州大生态建设,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目前已办结法院委托案件7件,办事人委托案件95件。
矛盾化解在基层 问题解决在基层
——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
2021年9月6日上午,张女士一家来到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送上一面写有“法治卫士”的锦旗表达谢意。
张女士是安顺经开区宋旗镇打纸村的农民,此前在某单位打工从事保洁工作。今年5月份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时不慎摔伤,经医院检查不能排除肋骨骨折。在家休养期间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张女士先后辗转多个部门均未解决问题,高昂的诉讼成本对于张女士的家庭来说又难以负担,儿子赵先生于是准备邀集亲友到单位“讨说法”。经宋旗镇派出所的干警引导,7月21日,张女士在家人陪同下来到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寻求帮助。
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周龙同志在了解到张女士的情况后,与张女士单位的法律顾问取得了联系。通过双方律师的沟通和努力,一场原本貌似只能对簿公堂的劳动争议最终达成和解。
自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在不断加强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要求全体律师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贵州能盛律师事务所不仅组织律师深入基层宣传《民法典》,作为安顺市新联会同心法律服务团南新工作站的唯一合作伙伴,还积极投身法治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基层矛盾的优势,以“法治社区新力量”、“医法同行”等系列活动为抓手,把我党“画出最大同心圆”的统一战线思想活学活用到基层工作中,努力探索参与度更加广泛的多元化化解基层矛盾的南新模式。
在安顺市委统战部、市司法局、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公安分局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对枫桥经验继承、创新和发展,工作站已经初步形成了律师、派出所、社区各展所长、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工作站设立以来,服务半径现已覆盖安顺经开区全域,协助社区、业委会和群众圆满解决了多起常年未决的纠纷矛盾,并在乡镇党委化解基层矛盾的工作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累计接待群众现场和电话求助25人次且无一例转化为涉诉涉访事件,提供的义务法律咨询为群众节省法律服务费逾万元,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也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律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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