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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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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四十六)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2-05-07 15:49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贵 阳 市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近日,两个老人提着一个布袋来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进门就要找杨波律师、潘艳律师、杨颖律师。老人拿出一面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饱含深情地说:“我们老两口特意过来送你们一面锦旗,这个一定要收下,感谢你们。”


 

据悉,2020年9月,两位神色黯然、年近古稀的老人来到律所和委托律师讲述案情,一度哽咽到说不出话。在律师的安慰下,老人慢慢说道,因为小儿子不幸病世,两老在承受巨大悲痛的同时,与其他继承人又发生不快,并就遗产问题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两位老人整日愁眉不展,大妈更是整日以泪洗面。然而,因为婚后没有和儿子同住,两老手上并没有任何有效的遗产证据,连立案都困难。最终,杨波、潘艳两位律师决定,再大的困难都要全力一试。

 

律师们通过多次与老人及身边亲属沟通交流,凭借他们提供的财产线索,想方设法从刑侦队、不动产中心、婚姻登记处等机构调取到了足够立案的证据。立案后,又积极争取承办法官的理解,耗时四个多月,三次申请法院开具了十余份律师调查令,往返于贵阳市各不动产中心、车管所、银行、房开商等单位,将线索涉及到的遗产范围资产一一查清。审理过程中,尽管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只能按照法定份额作出判决。

 

看到判决后,两位老人喜忧参半,一方面终于通过法院确认了属于自己的合法份额,但是对于只是在房屋、车辆产权证上加上名字,并不利于对财产的管理,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执行,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尽管已经完成了委托合同的约定,看到老人的无助,律师们决定不再另行收取费用继续为他们代理执行案件。在多次沟通协商后,案件迎来新进展,对方终于愿意达成执行和解,从份额分割转为对房屋按套数分配,由于和解协议无法强制执行,老人没有办法凭自己跑各个单位走流程。三位律师又奔波于各个不动产中心为老人家办到了房产证,了却老人一桩桩心事。历时近一年半的时间,律师们一边办案一边开导两位老人,他们从悲伤中走出,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遵 义 市 







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







为响应红花岗区政府全体职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要求,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邀请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主任黎治忠为其职工进行法律培训。2022年4月13日该所黎治忠主任应邀于创客中心18楼3号会议室进行法律专题讲座。

 

黎治忠律师讲解了民法典的部分内容,开篇讲解了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公平、自愿、诚信、公序良俗、环保、生活习惯。以及民法典所调整的范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平等关系。并结合法院裁判的案例以及自身代理的案件,以生动的例子来诠释生涩枯燥的法律条文,并重点讲述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侵权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从立法的角度和法律的实际应用解释了社会热点问题:名誉、荣誉侵权,高空抛物等问题。





六 盘 水 市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2日,钟山区政法委应邀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陈柯舟律师,为钟山区各乡镇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讲座,共计20余人参加。



 



此次讲座重点讲解了人民调解的重大意义和内涵,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讲解,使乡镇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人民调节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解决纠纷调节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贵州世强律师事务所







近日,贵州世强律师事务所郭丰源律师应邀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开展《建立法商思维,合规经营企业》专题讲座,引导干部员工弘扬清廉金融文化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合规风险防线。

 

郭丰源律师从《民法典》概述、《合同编》、《婚姻家庭编》以及《保险法》等一系列与保险业务密切相关法条内容角度引入,以保险案件分类概览、大数据判决分析为切入点展开讲解。并以近期影响较大的同业典型案例为基础,全方位点评剖析保险日常业务法律风险、不规范操作下的责任风险、市场风险发生的应对策略和保险诉讼实务,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

 

郭律师宣讲完毕后,大家都意犹未尽,在问答环节中踊跃向律师咨询,郭律师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浓厚的讲法谈法氛围正是对这次宣讲活动效果最好的反馈。

 








安 顺 市







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5日,随着一声法槌声响,一场在紫云自治县板当镇摆羊村村委巡回法庭一位82的老人状告自己三儿二女拒绝赡养的庭审活动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老人名叫鄂某琴,今年已82岁,劳碌一生养大了三男二女,如今老人已年过八旬、身患残疾、生活无保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提到这些,老人泣不成声。在道尽途殚之下鄂某琴老人向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紫云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老人的实际困难后,立即为鄂某琴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紫云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潘荣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后,潘荣钰律师立即着手准备该案件的相关材料,以最高效的维护老人的权益提供及时保障。

 

在庭审过程中,潘荣钰律师结合赡养父母尽责任,虐待父母受刑罚的法律知识认真解释法律规定,并发表代理意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其实际生活需要、实际负担能力、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本案原告鄂永琴,系残疾人,现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其配偶去世多年,五个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其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故原告起诉要求五个子女给付赡养费,共同轮流照顾原告和负担医疗费用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最终,在法庭的威严下,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作为被告方的老人子女为辜负老人的期望和丧失作为儿女应尽的义务而感到内疚,并同意每人每月按期给予老人赡养费,并由次子负责照顾老人今后的生活,履行作为子女的职责和义务。









贵州法晓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6日,贵州法晓律师事务所应顾问单位安顺市和农业科学院的邀请,委派专职律师郭高波为该院四十余名农业科研人员开展了一次以“合同签订的风险预防及合同履行证据的收集固定”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是法晓所结合2021年度担任该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期间,针对审查该院签订的合同(协议)时发现的合同风险预防意识不足,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时证据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在向顾问单位书面反馈之后,应顾问单位的邀请而开展。


在开展此次专题培训活动中,授课律师紧密结合2021年度审查该院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向参训人员讲解了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何要进行风险预防,如何进行风险预防,合同风险防控条款对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避免无谓损失及促进经济秩序的积极意义。又结合实际解答了该院在履行合同义务,保护自身权利过程中,对证明己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及相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证据如何收集、固定的实际问题。











黔 南 州







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29日下午,龙里县司法局和教育局来到龙里县九八五高级中学联合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杜莎莎应邀参加宣讲活动。

 


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杜莎莎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规及重要法条,就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国家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保护的相关法律等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告知学生们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宣讲结束后,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老师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如何应对及防止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四十六)

【概要描述】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贵 阳 市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近日,两个老人提着一个布袋来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进门就要找杨波律师、潘艳律师、杨颖律师。老人拿出一面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饱含深情地说:“我们老两口特意过来送你们一面锦旗,这个一定要收下,感谢你们。”


 

据悉,2020年9月,两位神色黯然、年近古稀的老人来到律所和委托律师讲述案情,一度哽咽到说不出话。在律师的安慰下,老人慢慢说道,因为小儿子不幸病世,两老在承受巨大悲痛的同时,与其他继承人又发生不快,并就遗产问题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两位老人整日愁眉不展,大妈更是整日以泪洗面。然而,因为婚后没有和儿子同住,两老手上并没有任何有效的遗产证据,连立案都困难。最终,杨波、潘艳两位律师决定,再大的困难都要全力一试。

 

律师们通过多次与老人及身边亲属沟通交流,凭借他们提供的财产线索,想方设法从刑侦队、不动产中心、婚姻登记处等机构调取到了足够立案的证据。立案后,又积极争取承办法官的理解,耗时四个多月,三次申请法院开具了十余份律师调查令,往返于贵阳市各不动产中心、车管所、银行、房开商等单位,将线索涉及到的遗产范围资产一一查清。审理过程中,尽管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只能按照法定份额作出判决。

 

看到判决后,两位老人喜忧参半,一方面终于通过法院确认了属于自己的合法份额,但是对于只是在房屋、车辆产权证上加上名字,并不利于对财产的管理,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执行,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尽管已经完成了委托合同的约定,看到老人的无助,律师们决定不再另行收取费用继续为他们代理执行案件。在多次沟通协商后,案件迎来新进展,对方终于愿意达成执行和解,从份额分割转为对房屋按套数分配,由于和解协议无法强制执行,老人没有办法凭自己跑各个单位走流程。三位律师又奔波于各个不动产中心为老人家办到了房产证,了却老人一桩桩心事。历时近一年半的时间,律师们一边办案一边开导两位老人,他们从悲伤中走出,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遵 义 市 







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







为响应红花岗区政府全体职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要求,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邀请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主任黎治忠为其职工进行法律培训。2022年4月13日该所黎治忠主任应邀于创客中心18楼3号会议室进行法律专题讲座。

 

黎治忠律师讲解了民法典的部分内容,开篇讲解了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公平、自愿、诚信、公序良俗、环保、生活习惯。以及民法典所调整的范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平等关系。并结合法院裁判的案例以及自身代理的案件,以生动的例子来诠释生涩枯燥的法律条文,并重点讲述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侵权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从立法的角度和法律的实际应用解释了社会热点问题:名誉、荣誉侵权,高空抛物等问题。





六 盘 水 市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2日,钟山区政法委应邀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陈柯舟律师,为钟山区各乡镇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讲座,共计20余人参加。



 



此次讲座重点讲解了人民调解的重大意义和内涵,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讲解,使乡镇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人民调节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解决纠纷调节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贵州世强律师事务所







近日,贵州世强律师事务所郭丰源律师应邀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开展《建立法商思维,合规经营企业》专题讲座,引导干部员工弘扬清廉金融文化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合规风险防线。

 

郭丰源律师从《民法典》概述、《合同编》、《婚姻家庭编》以及《保险法》等一系列与保险业务密切相关法条内容角度引入,以保险案件分类概览、大数据判决分析为切入点展开讲解。并以近期影响较大的同业典型案例为基础,全方位点评剖析保险日常业务法律风险、不规范操作下的责任风险、市场风险发生的应对策略和保险诉讼实务,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

 

郭律师宣讲完毕后,大家都意犹未尽,在问答环节中踊跃向律师咨询,郭律师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浓厚的讲法谈法氛围正是对这次宣讲活动效果最好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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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5日,随着一声法槌声响,一场在紫云自治县板当镇摆羊村村委巡回法庭一位82的老人状告自己三儿二女拒绝赡养的庭审活动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老人名叫鄂某琴,今年已82岁,劳碌一生养大了三男二女,如今老人已年过八旬、身患残疾、生活无保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提到这些,老人泣不成声。在道尽途殚之下鄂某琴老人向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紫云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老人的实际困难后,立即为鄂某琴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紫云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潘荣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后,潘荣钰律师立即着手准备该案件的相关材料,以最高效的维护老人的权益提供及时保障。

 

在庭审过程中,潘荣钰律师结合赡养父母尽责任,虐待父母受刑罚的法律知识认真解释法律规定,并发表代理意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其实际生活需要、实际负担能力、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本案原告鄂永琴,系残疾人,现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其配偶去世多年,五个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其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故原告起诉要求五个子女给付赡养费,共同轮流照顾原告和负担医疗费用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最终,在法庭的威严下,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作为被告方的老人子女为辜负老人的期望和丧失作为儿女应尽的义务而感到内疚,并同意每人每月按期给予老人赡养费,并由次子负责照顾老人今后的生活,履行作为子女的职责和义务。









贵州法晓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6日,贵州法晓律师事务所应顾问单位安顺市和农业科学院的邀请,委派专职律师郭高波为该院四十余名农业科研人员开展了一次以“合同签订的风险预防及合同履行证据的收集固定”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是法晓所结合2021年度担任该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期间,针对审查该院签订的合同(协议)时发现的合同风险预防意识不足,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时证据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在向顾问单位书面反馈之后,应顾问单位的邀请而开展。


在开展此次专题培训活动中,授课律师紧密结合2021年度审查该院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向参训人员讲解了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何要进行风险预防,如何进行风险预防,合同风险防控条款对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避免无谓损失及促进经济秩序的积极意义。又结合实际解答了该院在履行合同义务,保护自身权利过程中,对证明己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及相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证据如何收集、固定的实际问题。











黔 南 州







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29日下午,龙里县司法局和教育局来到龙里县九八五高级中学联合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杜莎莎应邀参加宣讲活动。

 


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杜莎莎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规及重要法条,就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国家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保护的相关法律等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告知学生们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宣讲结束后,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老师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如何应对及防止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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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各市(州)律师行业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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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近日,两个老人提着一个布袋来到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进门就要找杨波律师、潘艳律师、杨颖律师。老人拿出一面写着“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饱含深情地说:“我们老两口特意过来送你们一面锦旗,这个一定要收下,感谢你们。”

 

据悉,2020年9月,两位神色黯然、年近古稀的老人来到律所和委托律师讲述案情,一度哽咽到说不出话。在律师的安慰下,老人慢慢说道,因为小儿子不幸病世,两老在承受巨大悲痛的同时,与其他继承人又发生不快,并就遗产问题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两位老人整日愁眉不展,大妈更是整日以泪洗面。然而,因为婚后没有和儿子同住,两老手上并没有任何有效的遗产证据,连立案都困难。最终,杨波、潘艳两位律师决定,再大的困难都要全力一试。

 

律师们通过多次与老人及身边亲属沟通交流,凭借他们提供的财产线索,想方设法从刑侦队、不动产中心、婚姻登记处等机构调取到了足够立案的证据。立案后,又积极争取承办法官的理解,耗时四个多月,三次申请法院开具了十余份律师调查令,往返于贵阳市各不动产中心、车管所、银行、房开商等单位,将线索涉及到的遗产范围资产一一查清。审理过程中,尽管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只能按照法定份额作出判决。

 

看到判决后,两位老人喜忧参半,一方面终于通过法院确认了属于自己的合法份额,但是对于只是在房屋、车辆产权证上加上名字,并不利于对财产的管理,因为不知道该如何执行,这对他们而言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难题。尽管已经完成了委托合同的约定,看到老人的无助,律师们决定不再另行收取费用继续为他们代理执行案件。在多次沟通协商后,案件迎来新进展,对方终于愿意达成执行和解,从份额分割转为对房屋按套数分配,由于和解协议无法强制执行,老人没有办法凭自己跑各个单位走流程。三位律师又奔波于各个不动产中心为老人家办到了房产证,了却老人一桩桩心事。历时近一年半的时间,律师们一边办案一边开导两位老人,他们从悲伤中走出,重拾了生活的希望。

遵 义 市 

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

为响应红花岗区政府全体职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的要求,遵义市湘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邀请贵州上善律师事务所主任黎治忠为其职工进行法律培训。2022年4月13日该所黎治忠主任应邀于创客中心18楼3号会议室进行法律专题讲座。

 

黎治忠律师讲解了民法典的部分内容,开篇讲解了民法典的六大基本原则:公平、自愿、诚信、公序良俗、环保、生活习惯。以及民法典所调整的范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平等关系。并结合法院裁判的案例以及自身代理的案件,以生动的例子来诠释生涩枯燥的法律条文,并重点讲述了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侵权关系和婚姻家庭关系。从立法的角度和法律的实际应用解释了社会热点问题:名誉、荣誉侵权,高空抛物等问题。

六 盘 水 市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2日,钟山区政法委应邀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陈柯舟律师,为钟山区各乡镇部门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讲座,共计20余人参加。

 

此次讲座重点讲解了人民调解的重大意义和内涵,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讲解,使乡镇干部和工作人员对人民调节法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解决纠纷调节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贵州世强律师事务所

近日,贵州世强律师事务所郭丰源律师应邀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开展《建立法商思维,合规经营企业》专题讲座,引导干部员工弘扬清廉金融文化精神,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筑牢合规风险防线。

 

郭丰源律师从《民法典》概述、《合同编》、《婚姻家庭编》以及《保险法》等一系列与保险业务密切相关法条内容角度引入,以保险案件分类概览、大数据判决分析为切入点展开讲解。并以近期影响较大的同业典型案例为基础,全方位点评剖析保险日常业务法律风险、不规范操作下的责任风险、市场风险发生的应对策略和保险诉讼实务,引发大家的深入思考。

 

郭律师宣讲完毕后,大家都意犹未尽,在问答环节中踊跃向律师咨询,郭律师逐一进行解答,现场浓厚的讲法谈法氛围正是对这次宣讲活动效果最好的反馈。

 

安 顺 市

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5日,随着一声法槌声响,一场在紫云自治县板当镇摆羊村村委巡回法庭一位82的老人状告自己三儿二女拒绝赡养的庭审活动拉开了帷幕。

 

据了解,老人名叫鄂某琴,今年已82岁,劳碌一生养大了三男二女,如今老人已年过八旬、身患残疾、生活无保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生活极度困难,提到这些,老人泣不成声。在道尽途殚之下鄂某琴老人向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紫云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老人的实际困难后,立即为鄂某琴老人申请了法律援助,紫云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贵州袭明律师事务所潘荣钰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接到指派后,潘荣钰律师立即着手准备该案件的相关材料,以最高效的维护老人的权益提供及时保障。

 

在庭审过程中,潘荣钰律师结合赡养父母尽责任,虐待父母受刑罚的法律知识认真解释法律规定,并发表代理意见: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父母年老时,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其实际生活需要、实际负担能力、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本案原告鄂永琴,系残疾人,现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其配偶去世多年,五个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其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故原告起诉要求五个子女给付赡养费,共同轮流照顾原告和负担医疗费用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最终,在法庭的威严下,在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下,作为被告方的老人子女为辜负老人的期望和丧失作为儿女应尽的义务而感到内疚,并同意每人每月按期给予老人赡养费,并由次子负责照顾老人今后的生活,履行作为子女的职责和义务。

贵州法晓律师事务所

2022年4月26日,贵州法晓律师事务所应顾问单位安顺市和农业科学院的邀请,委派专职律师郭高波为该院四十余名农业科研人员开展了一次以“合同签订的风险预防及合同履行证据的收集固定”为主题的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是法晓所结合2021年度担任该安顺市农业科学院法律顾问期间,针对审查该院签订的合同(协议)时发现的合同风险预防意识不足,履行合同义务、行使合同权利时证据意识不强的突出问题,在向顾问单位书面反馈之后,应顾问单位的邀请而开展。

在开展此次专题培训活动中,授课律师紧密结合2021年度审查该院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经常性出现的问题,向参训人员讲解了签订合同过程中为何要进行风险预防,如何进行风险预防,合同风险防控条款对维护单位合法权益,避免无谓损失及促进经济秩序的积极意义。又结合实际解答了该院在履行合同义务,保护自身权利过程中,对证明己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及相对方存在违约行为证据如何收集、固定的实际问题。

黔 南 州

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29日下午,龙里县司法局和教育局来到龙里县九八五高级中学联合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杜莎莎应邀参加宣讲活动。

 

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杜莎莎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规及重要法条,就如何防范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国家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方面对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保护的相关法律等进行详细解读。通过真实案例,提醒学生们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告知学生们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

 

宣讲结束后,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向学生、老师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如何应对及防止校园霸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援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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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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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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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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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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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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