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聚焦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xzlbs@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xh.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聚焦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22-09-05 16:11
  • 访问量:732

【概要描述】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5日起,暂停我院现场开庭、现场诉讼服务及现场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二、我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全部延期,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相关通知将通过官网(http://gyzy.guizhoucourt.cn)、微信公众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审立案、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诉讼缴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工作等事宜。


    (一)关于一审立案,如您需向我院申请一审立案,建议选择以下方式:


     1.您可以通过微信——发现——小程序——输入“多元调解”搜索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申请在线立案。

(微信搜索“多元调解”或扫描二维码)

(点击“在线立案”)

2. 您可以登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gyzy.guizhoucourt.cn),点击网上立案通道,填写相关立案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点击“网上立案”)

3.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点击“我要立案”,填写相关诉讼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


(点击“我要立案”)

4. 如您不便网上立案,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关于涉诉信访,如您需至我院反映涉诉信访问题,建议您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反映至本院:
    1. 请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信访接待室。
    2.可以登录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https://ssxfpt.court.gov.cn/login),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点击“申请”)

(三)关于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如您需向我院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立案二庭。
     (四)关于诉讼缴费,如您需向我院缴纳诉讼费用,可于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单后的七日之内通过扫描预缴诉讼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线上缴费。
     (五)关于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如您需要办理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建议将相应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相应事项印证材料等邮寄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六)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申请报名因疫情防控暂时取消,恢复报名具体时间将通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31号,邮编550000。(一审立案请寄至诉讼服务中心,涉诉信访请寄至信访接待室,申诉、再审请寄至立案二庭,并在邮皮写明邮寄办理何种业务,例如民事/执行/行政一审立案。)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聚焦 |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告

【概要描述】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5日起,暂停我院现场开庭、现场诉讼服务及现场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二、我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全部延期,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相关通知将通过官网(http://gyzy.guizhoucourt.cn)、微信公众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审立案、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诉讼缴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工作等事宜。


    (一)关于一审立案,如您需向我院申请一审立案,建议选择以下方式:


     1.您可以通过微信——发现——小程序——输入“多元调解”搜索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申请在线立案。

(微信搜索“多元调解”或扫描二维码)

(点击“在线立案”)

2. 您可以登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gyzy.guizhoucourt.cn),点击网上立案通道,填写相关立案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点击“网上立案”)

3.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点击“我要立案”,填写相关诉讼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


(点击“我要立案”)

4. 如您不便网上立案,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关于涉诉信访,如您需至我院反映涉诉信访问题,建议您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反映至本院:
    1. 请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信访接待室。
    2.可以登录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https://ssxfpt.court.gov.cn/login),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点击“申请”)

(三)关于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如您需向我院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立案二庭。
     (四)关于诉讼缴费,如您需向我院缴纳诉讼费用,可于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单后的七日之内通过扫描预缴诉讼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线上缴费。
     (五)关于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如您需要办理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建议将相应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相应事项印证材料等邮寄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六)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申请报名因疫情防控暂时取消,恢复报名具体时间将通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31号,邮编550000。(一审立案请寄至诉讼服务中心,涉诉信访请寄至信访接待室,申诉、再审请寄至立案二庭,并在邮皮写明邮寄办理何种业务,例如民事/执行/行政一审立案。)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22-09-05 16:11
  • 访问量:732
详情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现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5日起,暂停我院现场开庭、现场诉讼服务及现场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二、我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执行等诉讼活动,原则上全部延期,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相关通知将通过官网(http://gyzy.guizhoucourt.cn)、微信公众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请及时关注。

四、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一审立案、涉诉信访、申诉、申请再审、诉讼缴费、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入库工作等事宜。


    (一)关于一审立案,如您需向我院申请一审立案,建议选择以下方式:


     1.您可以通过微信——发现——小程序——输入“多元调解”搜索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实名认证登录后即可申请在线立案。

(微信搜索“多元调解”或扫描二维码)

(点击“在线立案”)

2. 您可以登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gyzy.guizhoucourt.cn),点击网上立案通道,填写相关立案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点击“网上立案”)

3.您可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进行实名认证后即可点击“我要立案”,填写相关诉讼信息,上传立案材料。

(微信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贵州”)


(点击“我要立案”)

4. 如您不便网上立案,也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邮寄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二)关于涉诉信访,如您需至我院反映涉诉信访问题,建议您选择以下几种方式反映至本院:
    1. 请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信访接待室。
    2.可以登录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https://ssxfpt.court.gov.cn/login),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材料。


(点击“申请”)

(三)关于刑事申诉,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如您需向我院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民事案件向省高院申请再审,可通过邮寄方式将材料寄至我院立案二庭。
     (四)关于诉讼缴费,如您需向我院缴纳诉讼费用,可于收到诉讼费缴纳通知单后的七日之内通过扫描预缴诉讼费通知单上的二维码线上缴费。
     (五)关于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如您需要办理诉讼费减免及退费,建议将相应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相应事项印证材料等邮寄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六)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申请报名因疫情防控暂时取消,恢复报名具体时间将通过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市府路31号,邮编550000。(一审立案请寄至诉讼服务中心,涉诉信访请寄至信访接待室,申诉、再审请寄至立案二庭,并在邮皮写明邮寄办理何种业务,例如民事/执行/行政一审立案。)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9月4日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6
03-25
小黑点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3
小黑点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查看详情
2026
03-17
小黑点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