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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一起走进贵州省“宪法宣传周”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司法厅
  • 发布时间:2022-11-30 00:00
  • 访问量:266

【概要描述】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快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最大亮点






“宪法宣传周”采取“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式进行。

 






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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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快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最大亮点






“宪法宣传周”采取“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式进行。

 






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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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快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最大亮点

“宪法宣传周”采取“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式进行。

 

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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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评审会,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共6家单位参与比选,经评审组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监督,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拟中标单位:贵州贵视数美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110000元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3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河 电  话: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lxzlbs@126.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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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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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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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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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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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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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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