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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一起走进贵州省“宪法宣传周”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司法厅
  • 发布时间:2022-11-30 00:00
  • 访问量:266

【概要描述】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快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最大亮点






“宪法宣传周”采取“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式进行。

 






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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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快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最大亮点






“宪法宣传周”采取“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式进行。

 






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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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落实好全国统一工作部署,开展好我省今年的“宪法宣传周”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快来看看有什么精彩活动吧!

 

 

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重点宣传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学习宣传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学习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部署,学习宣传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推动全社会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特别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坚定宪法自信,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学习宣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四)突出学习宣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到,我国宪法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不断深化和强化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

 

 

 

时间安排

 

 

12月4日(周日)至10日(周六),为期一周。

 

 

最大亮点

“宪法宣传周”采取“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方式进行。

 

启动仪式暨集中示范活动

 

12月4日上午10时,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法宣办联合在贵阳市花溪区镇山村举办2022年贵州省“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宪法进农村”集中示范活动。各地司法行政、农业农村、公安、文化旅游等部门采取“现场宣传+线上直播”方式,深入已公示的27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因地制宜组织专家宪法宣讲、“法律明白人”上岗仪式、“学法用法示范户”授牌、法治文艺表演、主题书画比赛、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集中宣传当地民主法治建设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融合创建的亮点成效,推广基层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经验做法,示范带动各地推出生动丰富的活动载体,将宪法法律知识带到群众身边,送到群众心里。活动邀请中央和我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热潮。

 

主题宣传活动

 

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分别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各主题活动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地方司法局和有关部门配合。

 

1.宪法进农村。以省级集中示范活动为参照,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养老诈骗等活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2.宪法进社区。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宪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3.宪法进校园。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组织参加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及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宪法晨读,组织高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主要负责人、法学专家、“法治副校长”三支队伍宪法宣讲活动。发挥各地各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在青少年学生中组织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团省委结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深入校园开展主题宪法宣传活动。

 

4.宪法进机关。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人民日报、新华社刊发的评论员文章,关注学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出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内容,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基层组织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我为宪法点赞”线上互动,通过微信小程序采取学习宪法历史沿革、朗读宪法、与宪法合影、宪法知识答题、给宪法留言等多种形式为宪法点赞。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法治保障成果。发动贵州省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经营网点、法治宣传阵地等优势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企业家学法”活动宣传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将企业文化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推动依法治企的典型经验。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开展宪法宣传。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机构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其他主要安排

 

1.“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活动。组织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参加上岗仪式,集中颁发证书、徽章,并在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文化阵地等公共场所亮出“法律明白人”名册。组织各乡镇(街道)结合开展宪法宣讲等实践活动,发动“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参与,通过院坝里谈一谈、到家里说一说等方式,宣传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惠民富民政策。

 

2.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在司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3.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宪法知识在线有奖竞答活动,集中发布贵州省参加全国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的优秀作品。发动各地各部门、媒体单位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媒体平台等同步发布、转载,结合宣传宪法宣传周活动动态,营造强大声势。

 

4.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公益普法短信。

 

5.宪法知识大宣讲活动。各级“八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力量,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宣讲活动。

 

6.开展宪法进公共场所活动。在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宪法宣传标语,在全省高铁列车、火车站、机场以及车站、码头、交通工具等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宪法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让公众随处受到宪法的宣传教育。

 

宣传报道

 

(一)请全省党报党刊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

 

(二)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贵州广播电视台、多彩贵州网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年的深远历史意义,加强宪法学习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联合推出“宪法宣传周”系列报道,形成宣传合力,掀起学习宣传宪法热潮。

 

(三)加大“学习强国-贵州学习平台”宪法学习宣传力度。

 

(四)法治日报驻贵州记者站围绕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采写通讯文章,积极争取法治日报社在宣传周期间刊发。

 

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要用好中国普法网发布的2022年“宪法宣传周”挂图和宣传资料,把宪法精神、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等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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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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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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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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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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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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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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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省律协建房委、医卫委联合召开2024年度工作总结暨2025年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3月14日,贵州省律协建房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建房委)与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医卫委)联合召开2024年度工作总结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会议,全面梳理2024年度工作,深入讨论2025年度目标任务。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副会长潘登勇出席,建房委主任卢安龙、医卫委主任朱飞及上述专委会部分委员参会。   白敏肯定了建房委、医卫委2024年在服务大局、专业深耕上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建房委、医卫委必须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导向,积极面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全面提升行业竞争力与社会贡献度。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聚焦青年力量、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二是优化律所结构、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三是强化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引领,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四是践行责任担当、拓宽高质量发展路径。   潘登勇表示,白敏会长就2025年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站位高远、举措务实,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针对2025年工作,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锚定目标、凝聚合力,锻造高效能团队,二是深耕专业、创新机制,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对标一流、提质增效,夯实长效发展根基。   卢安龙、朱飞分别代表专委会汇报2024年度工作情况与2025年度工作计划。参会人员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如何提升律师的专业能力、如何建立律师与法官之间的沟通渠道、如何化解房建纠纷的遗留问题、如何解决医疗纠纷的鉴定难等专业问题。   主题分享阶段,建房委付安会律师分享《2024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出台意义》,强调新标准对规范招投标流程、减少合同纠纷的引领作用;建房委朱平律师分享《从实际施工人业务谈建工律师的成长》,提出“一线实践+法律赋能”双轮驱动模式,强调专业化发展;医卫委龙光洪副主任分享《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举证责任问题研究》,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背景下医疗机构举证责任细化规则,提出如何解决医疗机构的“消极举证”问题;朱飞结合临床实践及法律服务经验,分享《医疗纠纷中病历争议的解决方案探索》,深入分析病历的书写过程,强调疾病的病理生理学规律在化解医患矛盾中的作用。   本次会议以“专业深耕、协同创新”为主线,系统总结了2024年度工作成果,科学谋划了2025年度发展蓝图,进一步凝聚了共识、明确了路径、激发了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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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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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省律师行业“头雁引领”律师表彰名单来了!

2023年9月,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发布了《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在本届任期内,从带头增强政治站位、带头服务中心大局、带头践行社会责任等九个方面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头雁行动”,广大“头雁律师”在工作中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效应”。   近年来,全省律师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特别是全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启动以来,进一步增强了行业凝聚力、创新力、影响力,在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中展现新风采、树立新形象、担当新作为,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头雁律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根据《贵州省律师行业“头雁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要求,经省、市(州)律师协会共同推荐,“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审核,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决定对屈超勇等50名“头雁引领”律师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律师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发挥头雁引领作用,为推进贵州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全省广大律师要以受表彰的律师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使命、开拓奋进,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注入更强法治动能、贡献更多律师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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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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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 省律协联合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证券法律业务培训,邀您来报名!

为深入落实证券法律业务监管要求,促进全省律师行业、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法务部门深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提升证券法 律业务从业人员执业水平和执业素质,全面提高贵州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推动贵州证券法律业务高质量发展。在贵州省司法厅和贵州证监局的指导下,贵州省律师协会联合贵州证券业协会举办“贵州省2025年证券法律业务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全天   二、培训地点 贵阳银行总行405室(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东区1-6栋)       三、培训讲师 (一)国浩金融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黄江东;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讲师。 四、培训议程 (一)上午(9:00-11:50) :   1.领导致辞;   2.贵州省律师协会、贵州证券业协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3.贵州证监局法治处蒋国军副处长介绍证券法律业务监管执法情况;   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黄江东介绍《上市公司证券合规及其法律服务》。   (二)下午(14:30-16:30):   1.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讲师介绍公司债券审核相关政策;   2.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讲师介绍ABS、公募REITs、 私募REITs审核相关政策。 五、报名方式 本次培训共有150个名额,于3月19日中午12点前扫描报名二维码, 进群视为报名成功。 六 、相关要求 报名成功后,无特殊理由不能请假、迟到、早退,若发现以上情况向所属市(州)律师协会通报。   (联系人:金鑫,联系电话:15185067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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