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官方网站! 今天是:
留言咨询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搜索
搜索

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律师网 贵州律师网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
头条|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来了

行业资讯

行业资讯

资讯分类

活动专题

联系我们

贵州省律师协会
邮编:550081
电话:0851-85872448(兼传真)
邮箱:gzslxzlbs@126.com
网址:http://www.gzslsxh.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20楼

头条|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来了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业务部
  • 发布时间:2022-12-13 16:07
  • 访问量:964

【概要描述】
2022年12月12日,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以下简称“律师服务团”)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秘书长)李翔,贵州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杨焱,贵州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陈慧,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贵州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副主任钱林红,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副会长袁光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委副主任陈会琪及律师服务团部分团员出席参加,仪式由李翔处长主持。律师服务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共同批准成立。

 



 



仪式首先由杨焱处长宣读《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的通知》(黔司通[2022]22号文件);

 



随后钱林红主任、陈慧部长代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给律师服务团授牌,由律师服务团团长李国胜、副团长刘丽珠接牌,并为参会团员颁发律师服务团成员聘书;



 

仪式上,杨焱处长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参与工作富有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要多部门、多平台共同推进,协调联动、整合资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贡献优秀经验做法。还要善于总结,打造专业品牌,深入交流形成完善体制。

 

陈慧部长表示律师服务团的成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正面倡导未成年人保护及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提上了新台阶。

 

钱林红主任介绍了团省委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心理健康”、“青春自护”、“法治进校园”、“青春关爱行动”等项目,活动覆盖全省儿童。下一步将联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律协以律师服务团为抓手,引导主动作为,从身心健康和权益保护出发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建立一个平台、打造一支队伍、形成一套体系、推广一个品牌。

 

陈会琪副主任简要介绍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分享其他省、市律师行业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经验。

 

李国胜团长汇报了近年来律师行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袁光福副会长对律师服务团提了工作要求,并表示律师服务团将积极作为、甘于奉献,同时希望各相关单位一如既往地对律师服务团给予支持和帮助。

 

仪式后律师服务团成员立即开展内部培训:由王文捷律师开展主题为《如何更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宣讲。

 

参加授牌仪式的团员律师纷纷表示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奉献的态度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贡献律师行业的力量。

头条|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来了

【概要描述】
2022年12月12日,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以下简称“律师服务团”)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秘书长)李翔,贵州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杨焱,贵州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陈慧,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贵州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副主任钱林红,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副会长袁光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委副主任陈会琪及律师服务团部分团员出席参加,仪式由李翔处长主持。律师服务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共同批准成立。

 



 



仪式首先由杨焱处长宣读《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的通知》(黔司通[2022]22号文件);

 



随后钱林红主任、陈慧部长代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给律师服务团授牌,由律师服务团团长李国胜、副团长刘丽珠接牌,并为参会团员颁发律师服务团成员聘书;



 

仪式上,杨焱处长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参与工作富有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要多部门、多平台共同推进,协调联动、整合资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贡献优秀经验做法。还要善于总结,打造专业品牌,深入交流形成完善体制。

 

陈慧部长表示律师服务团的成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正面倡导未成年人保护及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提上了新台阶。

 

钱林红主任介绍了团省委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心理健康”、“青春自护”、“法治进校园”、“青春关爱行动”等项目,活动覆盖全省儿童。下一步将联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律协以律师服务团为抓手,引导主动作为,从身心健康和权益保护出发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建立一个平台、打造一支队伍、形成一套体系、推广一个品牌。

 

陈会琪副主任简要介绍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分享其他省、市律师行业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经验。

 

李国胜团长汇报了近年来律师行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袁光福副会长对律师服务团提了工作要求,并表示律师服务团将积极作为、甘于奉献,同时希望各相关单位一如既往地对律师服务团给予支持和帮助。

 

仪式后律师服务团成员立即开展内部培训:由王文捷律师开展主题为《如何更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宣讲。

 

参加授牌仪式的团员律师纷纷表示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奉献的态度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贡献律师行业的力量。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省律协业务部
  • 发布时间:2022-12-13 16:07
  • 访问量:964
详情

2022年12月12日,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以下简称“律师服务团”)授牌仪式在贵阳举行,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秘书处秘书长)李翔,贵州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处处长杨焱,贵州省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陈慧,贵州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贵州省青少年维权中心)副主任钱林红,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副会长袁光福,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委副主任陈会琪及律师服务团部分团员出席参加,仪式由李翔处长主持。律师服务团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专业优势,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服务相关工作,由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共同批准成立。

 

 

仪式首先由杨焱处长宣读《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律师服务团的通知》(黔司通[2022]22号文件);

 

随后钱林红主任、陈慧部长代表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民政厅、共青团贵州省委、贵州省妇女联合会给律师服务团授牌,由律师服务团团长李国胜、副团长刘丽珠接牌,并为参会团员颁发律师服务团成员聘书;

 

仪式上,杨焱处长表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参与工作富有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要多部门、多平台共同推进,协调联动、整合资源,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贡献优秀经验做法。还要善于总结,打造专业品牌,深入交流形成完善体制。

 

陈慧部长表示律师服务团的成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正面倡导未成年人保护及全省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提上了新台阶。

 

钱林红主任介绍了团省委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进未成年保护工作,开展“心理健康”、“青春自护”、“法治进校园”、“青春关爱行动”等项目,活动覆盖全省儿童。下一步将联合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律协以律师服务团为抓手,引导主动作为,从身心健康和权益保护出发更好的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到建立一个平台、打造一支队伍、形成一套体系、推广一个品牌。

 

陈会琪副主任简要介绍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分享其他省、市律师行业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经验。

 

李国胜团长汇报了近年来律师行业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

 

袁光福副会长对律师服务团提了工作要求,并表示律师服务团将积极作为、甘于奉献,同时希望各相关单位一如既往地对律师服务团给予支持和帮助。

 

仪式后律师服务团成员立即开展内部培训:由王文捷律师开展主题为《如何更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的宣讲。

 

参加授牌仪式的团员律师纷纷表示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奉献的态度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为我省未成年人保护贡献律师行业的力量。

关键词: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热点推荐

2026
05-09
小黑点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 拍摄项目综合比选中标公示   贵州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宣传片拍摄项目综合比选评审会,已于2026年4月27日在省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共6家单位参与比选,经评审组综合评定,按照公开、公平原则,并全程接受监督组监督,现将中标单位公示如下: 拟中标单位:贵州贵视数美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总价):人民币110000元 公示期:2026年5月9日至5月12日(3个工作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  河 电  话: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lxzlbs@126.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5月9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5
小黑点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查看详情
2026
03-23
小黑点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查看详情
2026
03-17
小黑点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查看详情

贵州省律师协会

扫一扫关注我们

了解更多贵州律师协会资讯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六栋二十楼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邮箱:gzslsxh@126.com 

版权所有 © 2020 贵州省律师协会 Copyright 2020 gzslsxh.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