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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省人大代表张林鸿:强化我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民革贵州省委宣传处
- 发布时间:2023-01-16 09:42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国内外大企业的经验教训表明,企业越大其经营发展就越依赖法治。法治是压舱石,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作为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贵州省人大代表、民革贵州省委常委、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张林鸿认为,现代国有企业应当把法治作为企业的基本管理方式,坚持依法治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确保企业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在刚开幕的贵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加强我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建议。
张林鸿指出,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在依法治理、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案件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明显增强。但同时也还存在法治思维不到位、总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现行的机构编制限制了国企法务发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张林鸿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一是落实企业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在各项工作从上到下逐级落实到所有子企业,切实发挥主要负责人法治企业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国企各级企业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各级企业领导人员法治素养,推动法治理念在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持续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发挥“头雁效应”。
二、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持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有关要求,2023 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应当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写入章程,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定位,由董事会聘任,领导法务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坚持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加快配齐配强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确保 2023 年基本配备到位,2025 年实现全面配备100%。
三、大力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按照企业总人数的4‰的配备法务人员;二是提高法务人员的收入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法律人才,在一些大集团公司,针对子企业发展不平衡导致有的子企业招不到法律人才的现状,可以考虑在集团总部招聘法律人才,然后向子企业派驻的方式展开。
四、增加国企法务的专门编制。各个企业的编制都是严格限制的,企业的各个部门编制都相当紧张,要增加法务人员势必会影响企业其他部门的编制,建议专门针对企业法务另行增加编制予以解决。
五、着力提升案件的办理和管理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化投入,对案件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做良好的技术支撑;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处理激励机制,明确奖励条件和标准,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部门、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两会聚焦|省人大代表张林鸿:强化我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
【概要描述】
“国内外大企业的经验教训表明,企业越大其经营发展就越依赖法治。法治是压舱石,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作为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贵州省人大代表、民革贵州省委常委、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张林鸿认为,现代国有企业应当把法治作为企业的基本管理方式,坚持依法治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确保企业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在刚开幕的贵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加强我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建议。
张林鸿指出,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在依法治理、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案件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明显增强。但同时也还存在法治思维不到位、总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现行的机构编制限制了国企法务发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张林鸿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一是落实企业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在各项工作从上到下逐级落实到所有子企业,切实发挥主要负责人法治企业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国企各级企业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各级企业领导人员法治素养,推动法治理念在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持续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发挥“头雁效应”。
二、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持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有关要求,2023 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应当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写入章程,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定位,由董事会聘任,领导法务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坚持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加快配齐配强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确保 2023 年基本配备到位,2025 年实现全面配备100%。
三、大力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按照企业总人数的4‰的配备法务人员;二是提高法务人员的收入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法律人才,在一些大集团公司,针对子企业发展不平衡导致有的子企业招不到法律人才的现状,可以考虑在集团总部招聘法律人才,然后向子企业派驻的方式展开。
四、增加国企法务的专门编制。各个企业的编制都是严格限制的,企业的各个部门编制都相当紧张,要增加法务人员势必会影响企业其他部门的编制,建议专门针对企业法务另行增加编制予以解决。
五、着力提升案件的办理和管理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化投入,对案件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做良好的技术支撑;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处理激励机制,明确奖励条件和标准,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部门、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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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大企业的经验教训表明,企业越大其经营发展就越依赖法治。法治是压舱石,如果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可能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作为在大型国有企业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贵州省人大代表、民革贵州省委常委、贵州盘江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张林鸿认为,现代国有企业应当把法治作为企业的基本管理方式,坚持依法治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确保企业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在刚开幕的贵州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加强我省国有企业法治建设的建议。
张林鸿指出,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在依法治理、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案件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依法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明显增强。但同时也还存在法治思维不到位、总法律顾问制度不健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严重滞后、现行的机构编制限制了国企法务发展、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张林鸿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不断强化法治思维。一是落实企业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职责,推动法治建设在各项工作从上到下逐级落实到所有子企业,切实发挥主要负责人法治企业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作用;二是强化法治思维,推动国企各级企业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各级企业领导人员法治素养,推动法治理念在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持续提升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中发挥“头雁效应”。
二、配齐配强总法律顾问。持续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按照有关要求,2023 年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应当将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写入章程,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定位,由董事会聘任,领导法务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直接向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坚持专职化、专业化方向,加快配齐配强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总法律顾问,确保 2023 年基本配备到位,2025 年实现全面配备100%。
三、大力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按照企业总人数的4‰的配备法务人员;二是提高法务人员的收入待遇,吸引和留住优秀的法律人才,在一些大集团公司,针对子企业发展不平衡导致有的子企业招不到法律人才的现状,可以考虑在集团总部招聘法律人才,然后向子企业派驻的方式展开。
四、增加国企法务的专门编制。各个企业的编制都是严格限制的,企业的各个部门编制都相当紧张,要增加法务人员势必会影响企业其他部门的编制,建议专门针对企业法务另行增加编制予以解决。
五、着力提升案件的办理和管理水平。一是加大信息化投入,对案件的信息化管理提升做良好的技术支撑;二是建立健全案件处理激励机制,明确奖励条件和标准,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部门、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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