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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培训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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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培训举行

  • 分类:专业委员会工作平台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17-09-25 16:4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2017年9月23日上午,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与贵阳市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省市律协《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培训”活动在省律协多媒体会议室举行。

本次培训活动邀请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段建桦庭长作专题讲座。段建桦庭长结合人民法院在公司类案件的审判经验,通过实际案例,从公司有限责任及其例外情形、公司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资本与资产及资金的区别与联系等问题作为引言,对2017年9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所规定的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律师提问。

来自贵阳、遵义、安顺的上百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培训举行

【概要描述】

2017年9月23日上午,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与贵阳市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省市律协《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培训”活动在省律协多媒体会议室举行。

本次培训活动邀请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段建桦庭长作专题讲座。段建桦庭长结合人民法院在公司类案件的审判经验,通过实际案例,从公司有限责任及其例外情形、公司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资本与资产及资金的区别与联系等问题作为引言,对2017年9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所规定的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律师提问。

来自贵阳、遵义、安顺的上百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 分类:专业委员会工作平台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省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17-09-2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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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3日上午,由贵州省律师协会公司业务专业委员会与贵阳市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共同组织的“省市律协《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专题培训”活动在省律协多媒体会议室举行。

本次培训活动邀请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段建桦庭长作专题讲座。段建桦庭长结合人民法院在公司类案件的审判经验,通过实际案例,从公司有限责任及其例外情形、公司类型及其法律适用、资本与资产及资金的区别与联系等问题作为引言,对2017年9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司法解释(四)所规定的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股东代表诉讼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并现场解答了律师提问。

来自贵阳、遵义、安顺的上百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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