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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电子商务法(草案)》意见征求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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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电子商务法(草案)》意见征求研讨会

  • 分类:工作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07-01-11 16:5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2017月1月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电子商务法(草案)》意见征求研讨会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多媒体会议室召开。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朱浩兴、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林林与部分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图为朱浩兴副秘书长参加会议



图为张林林主任参加并主持会议


会议提到,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家正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社会各方面对《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制定极为关注,有关企业、行业组织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立法建议。这部法律与国家发展密切相关,与广大消费者利益切实相连,在全国人大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一审期间,很多委员提出,应当着重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电商平台责任规制等方面。希望各方面高度重视立法参与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反映消费者心声,按时保质提交修改建议,通过促进法律制度完善,更好维护广大消费者整体利益。


会议强调,我国电子商务法迅速发展,“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3.88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8%;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电子商务就业人员达2690万人;互联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近年来,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加快电子商务立法。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朱浩兴副秘书长与张林林主任组织各位委员就《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积极的讨论,各位委员也在会上踊跃发表观点与建议。其中重点突出对《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认定、诉讼管辖地的确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评价体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举证责任与免责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式等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召开《电子商务法(草案)》意见征求研讨会

【概要描述】2017月1月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电子商务法(草案)》意见征求研讨会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多媒体会议室召开。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朱浩兴、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林林与部分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图为朱浩兴副秘书长参加会议



图为张林林主任参加并主持会议


会议提到,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家正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社会各方面对《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制定极为关注,有关企业、行业组织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立法建议。这部法律与国家发展密切相关,与广大消费者利益切实相连,在全国人大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一审期间,很多委员提出,应当着重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电商平台责任规制等方面。希望各方面高度重视立法参与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反映消费者心声,按时保质提交修改建议,通过促进法律制度完善,更好维护广大消费者整体利益。


会议强调,我国电子商务法迅速发展,“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3.88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8%;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电子商务就业人员达2690万人;互联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近年来,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加快电子商务立法。



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朱浩兴副秘书长与张林林主任组织各位委员就《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积极的讨论,各位委员也在会上踊跃发表观点与建议。其中重点突出对《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认定、诉讼管辖地的确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评价体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举证责任与免责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式等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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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月1月9日,贵州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电子商务法(草案)》意见征求研讨会在贵州省律师协会多媒体会议室召开。省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朱浩兴、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林林与部分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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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朱浩兴副秘书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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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张林林主任参加并主持会议


会议提到,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国家正大力推进“互联网+”战略,社会各方面对《电子商务法(草案)》的制定极为关注,有关企业、行业组织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很多立法建议。这部法律与国家发展密切相关,与广大消费者利益切实相连,在全国人大对《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一审期间,很多委员提出,应当着重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在电商平台责任规制等方面。希望各方面高度重视立法参与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反映消费者心声,按时保质提交修改建议,通过促进法律制度完善,更好维护广大消费者整体利益。


会议强调,我国电子商务法迅速发展,“十二五”期间,电子商务年均增长速度超过30%。2015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网络零售额3.88万亿元,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23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8%;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跃居全球第一;电子商务就业人员达2690万人;互联网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近年来,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议案和建议,希望加快电子商务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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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会议现场
 

会上,朱浩兴副秘书长与张林林主任组织各位委员就《电子商务法(草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积极的讨论,各位委员也在会上踊跃发表观点与建议。其中重点突出对《电子商务法(草案)》中关于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认定、诉讼管辖地的确定、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评价体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举证责任与免责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方式等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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