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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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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十八)

  • 分类:市州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各市(州)律师协会
  • 发布时间:2021-07-23 15:14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全省活动开展情况。









 









贵阳市

 
















  近日,贵州筑垣律师事务所徐振华律师受邀到花溪小学参加一起因班级同学发生矛盾引起纠纷的化解工作。据该校负责人介绍:自今年 4 月份以来,一年级某班黄某同学在班级经常欺负多位同学,引发家长之间的矛盾,随后事态演变升级为个别受欺负同学家长在校门口等公共场所辱骂、殴打黄某同学,甚至发生五位家长闯入校园滋事等过激行为,并要求学校对黄某同学作转班处理。

 



 

  律师在听取学校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后,建议花溪小学在对该班级加强管理的同时,做好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联动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参与协调并对家长劝解、告诫。该校随即通知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负责人到校与徐振华律师共同商讨协调方案,并在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后通知各方家长于次日协商处理。

 

  经过律师坚持不懈的调解和疏导,在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律师的共同助推下,矛盾双方家长达成了共识:考虑到 7 岁的黄某同学属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和教育,为了不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学校不做转班处理;同时,在班级同学家长中倡导担任“爱心妈妈”角色,家校联动共同教育、监管每一个孩子,不放弃班级中的每一个孩子,对于行为习惯不太好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六盘水市













 

2021年7月13日,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杨绕律师应盘州市胜境街道大箐村委会的邀请,前往该村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之间因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纠纷。

 



  大箐村韩某甲与同村韩某乙为寨邻关系,两家对一地块权属问题存在争议,双方之间为此事发生冲突并大打出手。为调解纠纷,双方找到村委会和驻村书记请求对此事调解,但经村委多次组织调解无果。该所杨绕律师作为该村的村居法律顾问,接到调解请求后前往该村,杨绕律师经过认真了解案情,听取双方意见,认为土地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韩某甲与韩某乙两家之间的纠纷不尽快解决,很可能导致矛盾升级。

 

  随后,在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下,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就土地争议问题再次进行调解,进一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针对双方的想法,反复做双方家人的工作,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为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土地界线得以划清,并由韩某乙向韩某甲赔偿一定损失)。杨绕律师帮忙书写协议,双方当事人现场在协议上签字,即时履行协议约定内容。至此,一起寨邻间的土地纠纷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安顺市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21年6月30日,安顺市律师协会未保委成员、我所破产重整部部长、“朗智大讲堂”成员刘云律师走进小屯街小学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

 



  活动中,刘云律师结合该校学生实际,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典型案列,深入浅出地就“什么是法律”、“我们为什么要学法律”、“《民法典》的基本价值和理念”、“《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及目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使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孩子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毕节市













 

2021年6月28日上午,贵州百进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山律师赴七星关区清水铺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清水铺镇干部群众13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石山律师就编纂民法典的意义、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体介绍,围绕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居民关心的内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详细讲解,讲解方式灵活、内容生动,获得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铜仁市









 

  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定向指导的工作方案》要求,7月10日,贵州贵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又全在沿河县沙子街道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讲座。该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和驻村干部等100多人参加讲座。

 



 

  杨又全主任宣讲了《民法典》产生的时代背景,阐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历史意义,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婚姻、继承、侵权等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他们在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指导,拓宽了思路,提升了依法管理乡村的能力和水平。

 



















黔东南州










 



  2021年7月7日,贵州万木春律师事务所黄霞律师来到大地公司开展《公司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围绕当前公司的重点法律问题,内容包含了公司的概念、组织架构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若干制度、公司的解散与清算事宜、破产事宜、法律责任等等,并结合具体案例,系统阐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知识。


 

  大地公司希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与员工,对公司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与应用,增强参训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激励大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更好的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工作在手、法在心中。

 


黔南州









 

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暨第34个“6.26”国际禁毒日及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6月24日,黔南州律师协会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专门委员会组织公职律师,赴惠水县明田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开展《民法典》、禁毒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黔南州律师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此次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公职律师在新民社区门口设置咨询点,接待咨询群众,解答《民法典》涉及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关乎民生切身利益,影响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禁毒、戒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公职律师们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并结合戒毒工作的专业知识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毒品、预防毒品和拒绝毒品等有关知识。三是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关于识毒、禁毒、防毒的宣传资料手册,展示印有禁毒法律问题及毒品危害的宣传海报。引导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此次禁毒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禁毒宣传日用品2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黔南州










 

  6月24日,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汪魁律师在龙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讲座。

 



  讲座中,汪魁律师结合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中职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律知识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方法。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在不知不觉中就学到了法律知识,听取讲座的学生纷纷表示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对自己步入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讲座结束后,汪魁律师以现场问答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强化法律知识,让学生更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此次讲座受到全体师生一致好评。

 


贵州律师行业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十八)

【概要描述】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全省活动开展情况。









 









贵阳市

 
















  近日,贵州筑垣律师事务所徐振华律师受邀到花溪小学参加一起因班级同学发生矛盾引起纠纷的化解工作。据该校负责人介绍:自今年 4 月份以来,一年级某班黄某同学在班级经常欺负多位同学,引发家长之间的矛盾,随后事态演变升级为个别受欺负同学家长在校门口等公共场所辱骂、殴打黄某同学,甚至发生五位家长闯入校园滋事等过激行为,并要求学校对黄某同学作转班处理。

 



 

  律师在听取学校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后,建议花溪小学在对该班级加强管理的同时,做好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联动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参与协调并对家长劝解、告诫。该校随即通知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负责人到校与徐振华律师共同商讨协调方案,并在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后通知各方家长于次日协商处理。

 

  经过律师坚持不懈的调解和疏导,在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律师的共同助推下,矛盾双方家长达成了共识:考虑到 7 岁的黄某同学属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和教育,为了不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学校不做转班处理;同时,在班级同学家长中倡导担任“爱心妈妈”角色,家校联动共同教育、监管每一个孩子,不放弃班级中的每一个孩子,对于行为习惯不太好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六盘水市













 

2021年7月13日,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杨绕律师应盘州市胜境街道大箐村委会的邀请,前往该村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之间因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纠纷。

 



  大箐村韩某甲与同村韩某乙为寨邻关系,两家对一地块权属问题存在争议,双方之间为此事发生冲突并大打出手。为调解纠纷,双方找到村委会和驻村书记请求对此事调解,但经村委多次组织调解无果。该所杨绕律师作为该村的村居法律顾问,接到调解请求后前往该村,杨绕律师经过认真了解案情,听取双方意见,认为土地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韩某甲与韩某乙两家之间的纠纷不尽快解决,很可能导致矛盾升级。

 

  随后,在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下,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就土地争议问题再次进行调解,进一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针对双方的想法,反复做双方家人的工作,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为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土地界线得以划清,并由韩某乙向韩某甲赔偿一定损失)。杨绕律师帮忙书写协议,双方当事人现场在协议上签字,即时履行协议约定内容。至此,一起寨邻间的土地纠纷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安顺市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21年6月30日,安顺市律师协会未保委成员、我所破产重整部部长、“朗智大讲堂”成员刘云律师走进小屯街小学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

 



  活动中,刘云律师结合该校学生实际,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典型案列,深入浅出地就“什么是法律”、“我们为什么要学法律”、“《民法典》的基本价值和理念”、“《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及目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使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孩子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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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上午,贵州百进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山律师赴七星关区清水铺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清水铺镇干部群众13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石山律师就编纂民法典的意义、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体介绍,围绕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居民关心的内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详细讲解,讲解方式灵活、内容生动,获得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铜仁市









 

  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定向指导的工作方案》要求,7月10日,贵州贵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又全在沿河县沙子街道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讲座。该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和驻村干部等100多人参加讲座。

 



 

  杨又全主任宣讲了《民法典》产生的时代背景,阐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历史意义,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婚姻、继承、侵权等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他们在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指导,拓宽了思路,提升了依法管理乡村的能力和水平。

 



















黔东南州










 



  2021年7月7日,贵州万木春律师事务所黄霞律师来到大地公司开展《公司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围绕当前公司的重点法律问题,内容包含了公司的概念、组织架构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若干制度、公司的解散与清算事宜、破产事宜、法律责任等等,并结合具体案例,系统阐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知识。


 

  大地公司希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与员工,对公司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与应用,增强参训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激励大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更好的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工作在手、法在心中。

 


黔南州









 

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暨第34个“6.26”国际禁毒日及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6月24日,黔南州律师协会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专门委员会组织公职律师,赴惠水县明田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开展《民法典》、禁毒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黔南州律师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此次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公职律师在新民社区门口设置咨询点,接待咨询群众,解答《民法典》涉及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关乎民生切身利益,影响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禁毒、戒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公职律师们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并结合戒毒工作的专业知识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毒品、预防毒品和拒绝毒品等有关知识。三是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关于识毒、禁毒、防毒的宣传资料手册,展示印有禁毒法律问题及毒品危害的宣传海报。引导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此次禁毒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禁毒宣传日用品2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黔南州










 

  6月24日,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汪魁律师在龙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讲座。

 



  讲座中,汪魁律师结合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中职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律知识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方法。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在不知不觉中就学到了法律知识,听取讲座的学生纷纷表示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对自己步入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讲座结束后,汪魁律师以现场问答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强化法律知识,让学生更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此次讲座受到全体师生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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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安排,引导广大律师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贵州省律师行业持续掀起“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热潮,展示了新时代贵州律师新形象。今天,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全省活动开展情况。

 

贵阳市

 

  近日,贵州筑垣律师事务所徐振华律师受邀到花溪小学参加一起因班级同学发生矛盾引起纠纷的化解工作。据该校负责人介绍:自今年 4 月份以来,一年级某班黄某同学在班级经常欺负多位同学,引发家长之间的矛盾,随后事态演变升级为个别受欺负同学家长在校门口等公共场所辱骂、殴打黄某同学,甚至发生五位家长闯入校园滋事等过激行为,并要求学校对黄某同学作转班处理。

 

 

  律师在听取学校对该事件的处理意见后,建议花溪小学在对该班级加强管理的同时,做好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联动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参与协调并对家长劝解、告诫。该校随即通知辖区派出所和居委会负责人到校与徐振华律师共同商讨协调方案,并在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后通知各方家长于次日协商处理。

 

  经过律师坚持不懈的调解和疏导,在学校、辖区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和律师的共同助推下,矛盾双方家长达成了共识:考虑到 7 岁的黄某同学属于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关爱和教育,为了不对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学校不做转班处理;同时,在班级同学家长中倡导担任“爱心妈妈”角色,家校联动共同教育、监管每一个孩子,不放弃班级中的每一个孩子,对于行为习惯不太好的学生加强管理和教育。

 

六盘水市

 

2021年7月13日,贵州忠章律师事务所杨绕律师应盘州市胜境街道大箐村委会的邀请,前往该村成功调解一起村民之间因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纠纷。

 

  

  大箐村韩某甲与同村韩某乙为寨邻关系,两家对一地块权属问题存在争议,双方之间为此事发生冲突并大打出手。为调解纠纷,双方找到村委会和驻村书记请求对此事调解,但经村委多次组织调解无果。该所杨绕律师作为该村的村居法律顾问,接到调解请求后前往该村,杨绕律师经过认真了解案情,听取双方意见,认为土地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如韩某甲与韩某乙两家之间的纠纷不尽快解决,很可能导致矛盾升级。

 

  随后,在村委会干部共同参与下,分别与双方当事人就土地争议问题再次进行调解,进一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想法和要求,针对双方的想法,反复做双方家人的工作,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为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土地界线得以划清,并由韩某乙向韩某甲赔偿一定损失)。杨绕律师帮忙书写协议,双方当事人现场在协议上签字,即时履行协议约定内容。至此,一起寨邻间的土地纠纷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安顺市

 

  为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2021年6月30日,安顺市律师协会未保委成员、我所破产重整部部长、“朗智大讲堂”成员刘云律师走进小屯街小学开展了《民法典》宣讲活动。

 

  

  活动中,刘云律师结合该校学生实际,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鲜活典型案列,深入浅出地就“什么是法律”、“我们为什么要学法律”、“《民法典》的基本价值和理念”、“《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及目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此次“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使同学们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孩子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构建和谐校园、法治校园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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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8日上午,贵州百进律师事务所主任石山律师赴七星关区清水铺镇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清水铺镇干部群众130余人参加宣讲——活动。

 

  

  石山律师就编纂民法典的意义、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民法典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总体介绍,围绕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居民关心的内容,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进行详细讲解,讲解方式灵活、内容生动,获得干部群众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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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关于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贵州省基层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线下定向指导的工作方案》要求,7月10日,贵州贵全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又全在沿河县沙子街道开展学习宣传《民法典》专题讲座。该村(社区)“两委”成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和驻村干部等100多人参加讲座。

 

 

  杨又全主任宣讲了《民法典》产生的时代背景,阐明《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历史意义,并结合案例,对民法典总则、物权、合同、婚姻、继承、侵权等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宣讲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为他们在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指导,拓宽了思路,提升了依法管理乡村的能力和水平。

 

黔东南州

 

  

  2021年7月7日,贵州万木春律师事务所黄霞律师来到大地公司开展《公司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围绕当前公司的重点法律问题,内容包含了公司的概念、组织架构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若干制度、公司的解散与清算事宜、破产事宜、法律责任等等,并结合具体案例,系统阐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知识。

 

  大地公司希望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层与员工,对公司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与应用,增强参训人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激励大家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更好的开展工作,真正做到工作在手、法在心中。

 

黔南州

 

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暨第34个“6.26”国际禁毒日及建党100周年来临之际,6月24日,黔南州律师协会公职、公司、法律援助律师专门委员会组织公职律师,赴惠水县明田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开展《民法典》、禁毒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推动黔南州律师行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此次开展宣传活动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进行:一是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点。公职律师在新民社区门口设置咨询点,接待咨询群众,解答《民法典》涉及生老病死、衣食住行、消费借贷……关乎民生切身利益,影响着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二是开展禁毒、戒毒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公职律师们向群众宣传禁毒知识,并结合戒毒工作的专业知识向群众讲解如何识别毒品、预防毒品和拒绝毒品等有关知识。三是积极向来往群众发放关于识毒、禁毒、防毒的宣传资料手册,展示印有禁毒法律问题及毒品危害的宣传海报。引导群众在任何时候都要懂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此次禁毒知识宣传活动,共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禁毒宣传日用品2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黔南州

 

  6月24日,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汪魁律师在龙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  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讲座。

 

  

  讲座中,汪魁律师结合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向同学们介绍违法和犯罪的区别、中职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等法律知识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方法。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在不知不觉中就学到了法律知识,听取讲座的学生纷纷表示此次法律进校园活动对自己步入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讲座结束后,汪魁律师以现场问答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强化法律知识,让学生更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此次讲座受到全体师生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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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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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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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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