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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贵州高院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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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贵州高院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高院
  • 发布时间:2022-07-28 15:4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7月27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对行政审判白皮书作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头条 | 贵州高院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概要描述】
7月27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对行政审判白皮书作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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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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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对行政审判白皮书作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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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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