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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贵州高院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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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贵州高院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高院
  • 发布时间:2022-07-28 15:41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
7月27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对行政审判白皮书作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头条 | 贵州高院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概要描述】
7月27日,贵州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2021年度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行政审判工作十大典型案例。贵州高院副院长王霞出席发布会,对行政审判白皮书作说明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受邀参加发布会。



 



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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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发布的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在体例上进行了创新探索,具体概括为“一总四分”,“一总”即是对行政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和总结,提出全局性、整体性的意见建议,形成统揽全篇的总报告;“四分”即是指对诉讼高发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赔偿和行政非诉执行四个领域进行专题性分析,有的放矢地提出对策和建议,形成了四个“分”报告。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近三年来审结的28000余件行政案件中筛选出来的,既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向案例,又有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的反向案例。

 

据通报,三年来,全省法院在法定期限内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8496件,法定审限内审结率为99.65%,审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116件。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持续下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态势持续向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5017件,出庭应诉率为65.81%。

 

三年来,全省法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全力助推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先后印发《关于推广重大行政争议诉前沟通协商机制的通知》《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办法(试行)》等文件,统一全省法院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具体工作程序。全省法院共启动行政争议诉前协商4811件,成功化解1707件。牢固树立“行政诉讼无小案”的“大协调”观念,强化诉中协调意识,注重在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021年,全省法院仅一审行政案件调撤率达到27.47%,高居全国第三位。注重诉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判后答疑,运用好司法建议,对重点案件判决后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持续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积极实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双促进、双提高,与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一道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中携手前行、担当作为,凝聚形成更加强大的法治建设合力,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和司法行为中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和司法裁判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记者提问

 

 

央广网记者   

赵晨滢

问:通过刚才的介绍,可以看出我省法院在行政纠纷的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明显,那么请您介绍下行政争议诉前协商的实践运行机制是怎么样的?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对于当事人同意诉前协商的案件,法院经审查认为可以通过诉前协商解决纠纷的,积极向行政争议诉前协商平台推送,从入口上将更多的案件纳入到行政争议诉前协商中来。

     

二是司法行政部门在诉前协商机制运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在接到法院启动的诉前协商通知后,按照工作要求将相关材料转交案涉行政机关,负责审核被诉行政机关报送的诉前协商方案,会同法院一起组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起诉人等参加诉前协商会议。

      

三是被诉行政机关在诉前协商中承担主体责任,在接到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的通知后,负责对诉前协商案情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协商方案,并安排正职或者副职负责人及熟悉案情的相关人员参加诉前协商会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争通过协商在诉前快速、实质化解行政纠纷。

 

 

贵阳晚报记者 

田坚

问:在白皮书中提到了近三年来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请您介绍一下贵州法院在深化府院联动方面有哪些主要做法?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 一是搭建联动平台,凝聚共识合力。持续巩固和深化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多次与司法行政、人社、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就集体土地征收、行政协议、行政复议等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统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的裁判尺度。

     

 二是紧抓“指挥棒”,优化考核指标。在省法院的协调争取下,省委依法治省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和司法建议反馈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绩效评估目标,通过目标考核的指挥棒,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三是强化制度落实,降低负面指标。针对前两年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的实际情况,推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出台《关于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工作方案》,强化制度“管长远、利根本”的作用,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依法治省办报告和通报相关情况,“一降一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是重视司法建议,防堵执法漏洞。针对行政审判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应诉中存在的源头性、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在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充分发挥能动作用,避免类似的行政纠纷再发生。

 

 

贵州电视台记者 

田佳佳

问:我们注意到,近三年来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上升,那么请问下在数量上升以后,您对下一步怎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有什么建议?

 

王 霞

贵州高院副院长

答:这位记者问的非常好,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数量提升上来以后,如何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少数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庭审中一言不发、出庭不出声、出声不出彩的情形时有发生。我们认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能仅做“花瓶”而一言不发,而应在全面了解案件、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找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病灶”,找准“症结”,直指“七寸”。

      

一是要做到全面熟悉案情。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出庭应诉前,详细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听取作出行政行为的经办部门和经办人的汇报,参考内设法治部门的意见,对作出被诉行政行为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合理合法、原告的核心诉求等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要做到“出庭要出声”、“出声更出彩”。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时应参与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的全过程,正面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合理解释作出行政行为的依据和理由。

      

三是要切实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把出庭应诉变成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难题的重要途径,在庭审中实质化解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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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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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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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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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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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于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新时代政法专业人才培养行动方案(2025-2027)(黔政法〔2024〕114号)》安排,由省法学会建立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库,按照《省法学会关于商请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人选的函》要求,经省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4月7日 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黄木兰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潘志成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刘凡勇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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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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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剖析:法律困境与女性赋权之路

  家庭暴力是隐藏在家庭关系中的“沉默之痛”,其形式从肢体暴力到精神冷暴力,从经济控制到性暴力,构成对个体尊严与生存权的系统性压迫。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九年,但法律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仍触目惊心。作为一名县域律师,在办理众多离婚案件中,对一些案件存在的家庭暴力深有感触,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家庭妇女,她们因受地域、文化、经济等局限,当面对家庭暴力时不能有效的进行自我保护,一直生活在挣扎与痛苦中。 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数据,剖析家庭暴力的深层原因、法律痛点,并提出建议,呼吁社会共同守护“无暴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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