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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贵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 分类:行业资讯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贵州日报天眼新闻
  • 发布时间:2022-12-26 14:35
  • 访问量:723

【概要描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加以统筹推进。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脱颖而出,榜上有名。天眼新闻法治频道推出系列报道,聚焦贵州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展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的亮点和成效。







 












贵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榜上有名,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全国共50个,其中市级36个)。

 

成绩的背后是贵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不懈努力。过去五年,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组建民法典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宣讲,开展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依据民法典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民法典实施执法大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抓实“关键少数”,将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组织开展考核,制定法治贵州建设十项关键性结果性指标,抓实“一把手”,以上率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决策出实招

 

县政府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公开,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党政机关配齐配强法律顾问,整治“聘而不用”“顾而不问”,保障作用发挥。全省党政机关9713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举办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培训,汇编政府法律顾问典型案例,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5日,全省党政机关现有公职律师2946名,占全省律师总数(14977名)的19.67%。用好公职律师资源,创造条件让公职律师参与决策。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涉及营商环境的18部规章进行修改和废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47044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县三级35个监管部门2879个单位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抽查检查11.96万户。

 

严查涉企乱收费。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省级实现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达415.43万户、同比增长9.03%,注册资本11.68万亿元、同比增长32.87%。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天眼”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3件具有贵州特色、务实管用的法规规章,开展立法清理10次,牵头修改地方性法规55件,清理政府规章152件、修改32件,废止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93件、备案审查820件、清理2264件。开创全国大数据立法先河,先后颁布8部大数据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全国第一部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法规,推动四川、云南、贵州三省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杜绝无证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施。制定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若干措施。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从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1.87%下降到3.60%,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从15.27%上升到38.9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36.31%上升到92.39%。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要对执法主体、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等进行合法性审核。

 

制定《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资格审核监督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68310个。

 

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比如,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注重人性化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810个,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生态环保、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43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全覆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举办两届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6个、省级1127个。

 

五年来全省调解矛盾纠纷646593件,成功调解615187件,成功率95.14%,推动“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33.33%。2022年万人起诉率实现大幅度下降。贵州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量达477.40万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通话量达81.2万通,群众满意率98.56%。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余件。 

 

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标杆

 

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思路上,贵州把示范创建作为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的抓手。

 

2022年,我省积极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个市(州)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通过示范创建,这些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明显的提升,示范创建正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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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加以统筹推进。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脱颖而出,榜上有名。天眼新闻法治频道推出系列报道,聚焦贵州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展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的亮点和成效。







 












贵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榜上有名,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全国共50个,其中市级36个)。

 

成绩的背后是贵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不懈努力。过去五年,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组建民法典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宣讲,开展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依据民法典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民法典实施执法大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抓实“关键少数”,将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组织开展考核,制定法治贵州建设十项关键性结果性指标,抓实“一把手”,以上率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决策出实招

 

县政府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公开,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党政机关配齐配强法律顾问,整治“聘而不用”“顾而不问”,保障作用发挥。全省党政机关9713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举办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培训,汇编政府法律顾问典型案例,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5日,全省党政机关现有公职律师2946名,占全省律师总数(14977名)的19.67%。用好公职律师资源,创造条件让公职律师参与决策。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涉及营商环境的18部规章进行修改和废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47044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县三级35个监管部门2879个单位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抽查检查11.96万户。

 

严查涉企乱收费。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省级实现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达415.43万户、同比增长9.03%,注册资本11.68万亿元、同比增长32.87%。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天眼”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3件具有贵州特色、务实管用的法规规章,开展立法清理10次,牵头修改地方性法规55件,清理政府规章152件、修改32件,废止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93件、备案审查820件、清理2264件。开创全国大数据立法先河,先后颁布8部大数据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全国第一部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法规,推动四川、云南、贵州三省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杜绝无证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施。制定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若干措施。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从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1.87%下降到3.60%,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从15.27%上升到38.9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36.31%上升到92.39%。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要对执法主体、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等进行合法性审核。

 

制定《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资格审核监督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68310个。

 

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比如,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注重人性化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810个,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生态环保、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43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全覆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举办两届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6个、省级1127个。

 

五年来全省调解矛盾纠纷646593件,成功调解615187件,成功率95.14%,推动“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33.33%。2022年万人起诉率实现大幅度下降。贵州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量达477.40万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通话量达81.2万通,群众满意率98.56%。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余件。 

 

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标杆

 

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思路上,贵州把示范创建作为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的抓手。

 

2022年,我省积极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个市(州)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通过示范创建,这些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明显的提升,示范创建正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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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位置加以统筹推进。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组织开展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脱颖而出,榜上有名。天眼新闻法治频道推出系列报道,聚焦贵州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展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的亮点和成效。

 

贵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在中央依法治国办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中,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榜上有名,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州)(全国共50个,其中市级36个)。

 

成绩的背后是贵州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不懈努力。过去五年,全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组建民法典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宣讲,开展普法队伍“万人大培训”,依据民法典强化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民法典实施执法大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抓实“关键少数”,将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组织开展考核,制定法治贵州建设十项关键性结果性指标,抓实“一把手”,以上率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规范行政决策出实招

 

县政府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公开,强化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专门出台文件要求党政机关配齐配强法律顾问,整治“聘而不用”“顾而不问”,保障作用发挥。全省党政机关9713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举办全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培训,汇编政府法律顾问典型案例,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5日,全省党政机关现有公职律师2946名,占全省律师总数(14977名)的19.67%。用好公职律师资源,创造条件让公职律师参与决策。

 

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涉及营商环境的18部规章进行修改和废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47044件。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市、县三级35个监管部门2879个单位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动态管理,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抽查检查11.96万户。

 

严查涉企乱收费。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省级实现无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达415.43万户、同比增长9.03%,注册资本11.68万亿元、同比增长32.87%。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天眼”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贵州省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保护办法》。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制定《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23件具有贵州特色、务实管用的法规规章,开展立法清理10次,牵头修改地方性法规55件,清理政府规章152件、修改32件,废止4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93件、备案审查820件、清理2264件。开创全国大数据立法先河,先后颁布8部大数据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新产业、新业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制定全国第一部生态环境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在全国首次将河(湖)长制写进法规,推动四川、云南、贵州三省高质量完成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杜绝无证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实施。制定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若干措施。开展“两降一升”专项行动,从2018年至2022年上半年,行政复议纠错率从21.87%下降到3.60%,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从15.27%上升到38.9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36.31%上升到92.39%。

 

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要对执法主体、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等进行合法性审核。

 

制定《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资格审核监督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件68310个。

 

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比如,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注重人性化执法,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省共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20810个,道路交通、知识产权、生态环保、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643个,实现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信访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全覆盖、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全覆盖等四个全覆盖。举办两届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命名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6个、省级1127个。

 

五年来全省调解矛盾纠纷646593件,成功调解615187件,成功率95.14%,推动“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33.33%。2022年万人起诉率实现大幅度下降。贵州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量达477.40万人次,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累计通话量达81.2万通,群众满意率98.56%。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5年来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万余件。 

 

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典型标杆

 

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思路上,贵州把示范创建作为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的抓手。

 

2022年,我省积极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贵阳市、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3个市(州)获得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命名。通过示范创建,这些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明显的提升,示范创建正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亮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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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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