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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司法部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分类:高层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司法部
  •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0
  • 访问量:336

【概要描述】



2022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党组先后召开6次部党组会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部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通知。举办部直属机关宣讲报告会暨学习大讲堂,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到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部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七期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部署开展26项重点课题研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认真做好“中国这十年”全面依法治国主题新闻发布会和主题成就展,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认真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组织8个督察组,分赴山西、辽宁等8省份开展实地督察,总结典型经验16条,发现各类问题200余项。探索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关注并推动涉及权力滥用、执法不规范等30余件重大法治事件处理,以点带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各地区推荐的87个综合候选地区和149个单项候选项目开展评估测评,经过书面评审、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5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59个单项示范项目。活动中,先后组织协调50多家单位的13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第三方评审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电话访问量超过1100万人。

 

二、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拟订并落实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完成立法项目39件(法律17件、行政法规16件、联合规章等其他项目6件)。推动制定修改黄河保护法、金融稳定法、缔结条约管理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审核完成17件国际条约。

 

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不合理罚款规定、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涉及的行政法规一揽子修改和废止工作,修改14部、废止6部行政法规。认真做好调法调规情况中期评估和我国授权立法制度与实践后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全年接收并逐件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法规规章备案报告1900余件。

 

推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制度建设、审核范围、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开展自查整改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已完成初步评选。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聚焦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政府履职更加规范有序。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督办工作机制,首次表彰200个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400名先进个人,推动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等管理工作。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配备,全国14万多家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有力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研究起草《公职律师考核任职试点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底,全国3.3万家党政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达到9.4万名。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自2018年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累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1万多项。运行好“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及时受理、转送群众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典型案例,在各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确定取消和调整95个罚款事项。

 

四、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共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6万件。其中司法部全年共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及司法部复议应诉案件6884件。

 

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全部出台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将中央确定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修订草案顺利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有力监督依法行政。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审结案件中作出纠错决定2.9万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683份。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部分行政复议决定长期不履行问题,部署开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行动,推动972件未依法履行的案件履行到位,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最后一公里”。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严格依法办理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复议案件1.9万件。研究制定土地类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依法纠正土地管理领域违法行政行为3217起,涉及土地33.1万亩,助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五、着力利民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全面检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精准服务,为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商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截至2022年底,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2.3万件。

 

全面推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成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展示51万社会律师、兼职律师和3.8万家律所执业信息和诚信信息。组织动员14个省(市)46家律师事务所到西藏、青海等6省(区)46个“无律师县”设立分所,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研究制定“两高两部”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工作办法,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30万件,惠及受援人230余万人,提供法律咨询2400余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在全国遴选94家公证机构与65家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2022年,共任命公证员1291名,同比增长44%。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遴选183名专家组建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仲裁机构国际化建设。推动登记成立中国仲裁协会。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研究起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国司法所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0万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48余万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30余万条,协助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8万件。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大部分考区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延考省(区、市)的客观题延考和全国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顺利完成2021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9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

 

认真做好刑事司法协助。扎实推进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审查,全年共办理42个国家提出的330件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序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合作,全年共办理20个国家提出的102件被判刑人移管请求。

 

六、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4件,上年结转28件,办结342件,办结率从2021年的94%提高至2022年的97%。接听群众来电700余通,认真解答各类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305件人大建议、11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完善规范化运行办理工作机制。2022年,共收到群众批评建议443件,已办结426件,正在办理17件。

 

2022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制度供给还有不足,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还有待持续深化,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3年,司法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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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党组先后召开6次部党组会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部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通知。举办部直属机关宣讲报告会暨学习大讲堂,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到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部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七期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部署开展26项重点课题研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认真做好“中国这十年”全面依法治国主题新闻发布会和主题成就展,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认真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组织8个督察组,分赴山西、辽宁等8省份开展实地督察,总结典型经验16条,发现各类问题200余项。探索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关注并推动涉及权力滥用、执法不规范等30余件重大法治事件处理,以点带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各地区推荐的87个综合候选地区和149个单项候选项目开展评估测评,经过书面评审、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5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59个单项示范项目。活动中,先后组织协调50多家单位的13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第三方评审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电话访问量超过1100万人。

 

二、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拟订并落实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完成立法项目39件(法律17件、行政法规16件、联合规章等其他项目6件)。推动制定修改黄河保护法、金融稳定法、缔结条约管理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审核完成17件国际条约。

 

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不合理罚款规定、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涉及的行政法规一揽子修改和废止工作,修改14部、废止6部行政法规。认真做好调法调规情况中期评估和我国授权立法制度与实践后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全年接收并逐件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法规规章备案报告1900余件。

 

推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制度建设、审核范围、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开展自查整改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已完成初步评选。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聚焦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政府履职更加规范有序。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督办工作机制,首次表彰200个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400名先进个人,推动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等管理工作。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配备,全国14万多家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有力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研究起草《公职律师考核任职试点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底,全国3.3万家党政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达到9.4万名。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自2018年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累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1万多项。运行好“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及时受理、转送群众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典型案例,在各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确定取消和调整95个罚款事项。

 

四、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共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6万件。其中司法部全年共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及司法部复议应诉案件6884件。

 

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全部出台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将中央确定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修订草案顺利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有力监督依法行政。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审结案件中作出纠错决定2.9万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683份。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部分行政复议决定长期不履行问题,部署开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行动,推动972件未依法履行的案件履行到位,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最后一公里”。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严格依法办理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复议案件1.9万件。研究制定土地类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依法纠正土地管理领域违法行政行为3217起,涉及土地33.1万亩,助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五、着力利民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全面检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精准服务,为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商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截至2022年底,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2.3万件。

 

全面推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成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展示51万社会律师、兼职律师和3.8万家律所执业信息和诚信信息。组织动员14个省(市)46家律师事务所到西藏、青海等6省(区)46个“无律师县”设立分所,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研究制定“两高两部”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工作办法,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30万件,惠及受援人230余万人,提供法律咨询2400余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在全国遴选94家公证机构与65家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2022年,共任命公证员1291名,同比增长44%。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遴选183名专家组建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仲裁机构国际化建设。推动登记成立中国仲裁协会。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研究起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国司法所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0万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48余万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30余万条,协助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8万件。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大部分考区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延考省(区、市)的客观题延考和全国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顺利完成2021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9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

 

认真做好刑事司法协助。扎实推进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审查,全年共办理42个国家提出的330件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序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合作,全年共办理20个国家提出的102件被判刑人移管请求。

 

六、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4件,上年结转28件,办结342件,办结率从2021年的94%提高至2022年的97%。接听群众来电700余通,认真解答各类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305件人大建议、11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完善规范化运行办理工作机制。2022年,共收到群众批评建议443件,已办结426件,正在办理17件。

 

2022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制度供给还有不足,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还有待持续深化,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3年,司法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

  • 分类:高层动态
  • 作者:贵州省律师协会
  • 来源:司法部
  • 发布时间:2023-03-22 15:40
  • 访问量:336
详情

2022年,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切实贯彻落实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部党组先后召开6次部党组会暨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部领导深入研讨、带头宣讲,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和通知。举办部直属机关宣讲报告会暨学习大讲堂,邀请中央宣讲团成员到部作专题辅导报告,举办部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分七期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集中脱产培训,切实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筑牢理想信念根基。

 

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制定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聚焦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部署开展26项重点课题研究。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任务,编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认真做好“中国这十年”全面依法治国主题新闻发布会和主题成就展,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组织开展法治建设督察。认真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组织8个督察组,分赴山西、辽宁等8省份开展实地督察,总结典型经验16条,发现各类问题200余项。探索开展重大法治事件督察,关注并推动涉及权力滥用、执法不规范等30余件重大法治事件处理,以点带面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

 

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各地区推荐的87个综合候选地区和149个单项候选项目开展评估测评,经过书面评审、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5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59个单项示范项目。活动中,先后组织协调50多家单位的130多人次专家学者参与第三方评审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电话访问量超过1100万人。

 

二、推进良法善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拟订并落实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全年完成立法项目39件(法律17件、行政法规16件、联合规章等其他项目6件)。推动制定修改黄河保护法、金融稳定法、缔结条约管理办法、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着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审核完成17件国际条约。

 

积极开展专项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取消不合理罚款规定、计划生育政策调整涉及的行政法规一揽子修改和废止工作,修改14部、废止6部行政法规。认真做好调法调规情况中期评估和我国授权立法制度与实践后评估工作。扎实开展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全年接收并逐件审查各地方、各部门报送法规规章备案报告1900余件。

 

推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制度建设、审核范围、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开展自查整改和专项监督。组织开展全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性案例征集工作,已完成初步评选。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政府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聚焦制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政府履职更加规范有序。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织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执法案事件督办工作机制,首次表彰200个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400名先进个人,推动行政执法质量稳步提升。加快推进全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文书、执法装备配备、执法证件、执法服装等管理工作。

 

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配备,全国14万多家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有力促进了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研究起草《公职律师考核任职试点工作方案》。截至2022年底,全国3.3万家党政机关开展了公职律师工作,公职律师达到9.4万名。

 

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自2018年开展“减证便民”工作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已累计清理取消证明事项2.1万多项。运行好“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及时受理、转送群众涉及证明事项的投诉,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典型案例,在各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研究起草《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确定取消和调整95个罚款事项。

 

四、促进公平正义,推动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共依法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5.6万件。其中司法部全年共办结国务院行政复议及司法部复议应诉案件6884件。

 

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推动31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全部出台本地区改革实施方案,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做好行政复议法修订工作,将中央确定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修订草案顺利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有力监督依法行政。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审结案件中作出纠错决定2.9万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683份。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部分行政复议决定长期不履行问题,部署开展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专项行动,推动972件未依法履行的案件履行到位,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最后一公里”。

 

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指导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力度。严格依法办理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行政复议案件1.9万件。研究制定土地类复议案件审理标准,依法纠正土地管理领域违法行政行为3217起,涉及土地33.1万亩,助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五、着力利民惠民,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评和第三方评估,全面检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组织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深入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援惠民生”等活动,为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提供精准服务,为进城务工人员、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优先服务。

 

进一步拓展大调解工作格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加强商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与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方案(2022-2023)》《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截至2022年底,全国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92.3万件。

 

全面推进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建成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展示51万社会律师、兼职律师和3.8万家律所执业信息和诚信信息。组织动员14个省(市)46家律师事务所到西藏、青海等6省(区)46个“无律师县”设立分所,基本解决全国“无律师县”问题。

 

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研究制定“两高两部”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法的工作办法,修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等。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30万件,惠及受援人230余万人,提供法律咨询2400余万人次。

 

完善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体制机制。在全国遴选94家公证机构与65家驻外使领馆共同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2022年,共任命公证员1291名,同比增长44%。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遴选183名专家组建全国司法鉴定专家库。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仲裁机构国际化建设。推动登记成立中国仲裁协会。

 

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研究起草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稿,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进一步提高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截至2022年底,全国司法所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40万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648余万人次,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重大决策法律意见建议30余万条,协助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4.8万件。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统筹做好2022年全国大部分考区客观题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延考省(区、市)的客观题延考和全国主观题考试将于202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顺利完成2021年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共授予16.9万余人法律职业资格。

 

认真做好刑事司法协助。扎实推进刑事司法协助案件审查,全年共办理42个国家提出的330件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序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国际合作,全年共办理20个国家提出的102件被判刑人移管请求。

 

六、坚持依法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覆盖、无缝隙。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4件,上年结转28件,办结342件,办结率从2021年的94%提高至2022年的97%。接听群众来电700余通,认真解答各类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诉求。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反馈、总结等工作,305件人大建议、110件政协提案全部按时办复。

 

加大公众参与监督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完善规范化运行办理工作机制。2022年,共收到群众批评建议443件,已办结426件,正在办理17件。

 

2022年,司法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重点领域制度供给还有不足,行政执法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还有待持续深化,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改进提高。

 

2023年,司法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贯彻落实,部署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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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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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仲裁周贵州专场“商事仲裁热点探讨与实务分享研讨会”即将举行,邀请您参加!

商事仲裁热点探讨与实务分享研讨会暨中国仲裁周贵州专场   为纪念《仲裁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进一步扩大中国仲裁周活动平台影响力,促进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的互动交流,宣传仲裁法律服务,讲好中国仲裁故事,提升仲裁公信力,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享中国仲裁周交流硕果,贵州省律师协会联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贵阳仲裁委员会、遵义仲裁委员会、六盘水仲裁委员会联合举办“商事仲裁热点探讨与实务分享研讨会暨中国仲裁周贵州专场”活动,欢迎广大律师、仲裁员、企业届法律实务工作者报名参加。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场参与名额为20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18日17:00,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活动信息 01 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0日下午14:00 - 18:20(13:20开始签到)   02 活动地点 贵阳盘江诺富特饭店会议中心1001会场(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03 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 贵州省律师协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 贵阳仲裁委员会 遵义仲裁委员会 六盘水仲裁委员会 承办单位: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 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   04 活动议程   14:00-14:10  开场致辞 主 持 人:李银红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 领导致辞:朱浩兴  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14:10-15:30  议题一:中国仲裁三十年 主持人:李银红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主任 演讲主题一:仲裁的初心和使命   演讲嘉宾:万学忠  法治日报编委、法治网总裁,新闻届最高奖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与谈嘉宾:卜贵荣  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 演讲主题二: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仲裁”关键词解读:政策关切与制度逻辑 演讲嘉宾:陈福勇  北京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与谈嘉宾:李银燕  遵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   茶歇:茶歇10分钟   15:40-17:00  议题二:新公司法与仲裁实务 主持人:杨明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副秘书长 演讲主题一:公司法规范在商事仲裁中的适用 演讲嘉宾:叶  林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贸仲仲裁员   与谈嘉宾 :卫 欢  贵州师范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演讲主题二:从仲裁机构角度谈商事仲裁代理——以贸仲2024规则为视角 演讲嘉宾:王文英  原贸仲香港中心、海南中心秘书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指定委员会委员   与谈嘉宾:余  波  贵州大学教授、法学博士   17:00-18:10 议题三:律师眼中的仲裁 主持人:彭幼强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演讲主题一:青年律师仲裁事业的规划与发展 演讲嘉宾:杨  洋  全国律协仲裁与调解专委会副主任,北京达达律师事务所主任 演讲主题二:仲裁员思维的双向观察 演讲嘉宾:周 松  贵州省律师协会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对话嘉宾:陈 俊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贵州大谋律师事务所主任   18:00-18:20  总结发言 主持人:索才江  六盘水市司法局副局长、六盘水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总结发言:卜贵荣  贵阳仲裁委员会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会长   05 报名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码报名,报名成功后再扫描微信群二维码入群,以便通知活动讯息。     第1步  扫码报名  联系人:江女士18085824223   第2步  扫码入群  9月16日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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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律协副监事长屈超勇、令孤兴中、李嫣、张宏毅、吴文兵及部分监事出席会议。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协会长白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副处长、省律协秘书长余洁,省律协副会长汪晓迅及10名贵州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协监事长朱山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公报》和中共贵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理论武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加强监事会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在推进完善律师制度、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大项工作任务中贡献力量。二要加强自身建设。监事会与理事会是律协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两者工作的落脚点和目标是一致的。要充分认识监事会的职能定位,认真学习省律协章程和监事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机制和职责,大胆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与理事会共同建好“律师之家”,不断增强广大律师的获得感、认同感。三要充分发挥好监督和服务的双重职能。要以对全体律师负责的责任感和对律师行业发展担当作为的使命感,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广大律师声音,积极服务律师,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头雁作用”,重点加强协会履职能力和律师行业落实"严管厚爱"监督,和理事会共同为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会议还通报了省律协监事会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了监事会下半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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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律师协会来黔交流 深化东中西部协作促进律师行业发展

9月10日,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音邦定、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二级调研员孙宜一行到贵州省律师协会就深化东中西部协作、促进两地律师行业发展进行交流座谈。贵州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副会长归东、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四级调研员张涛出席座谈会,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浩兴主持会议。   双方围绕深化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形式,就行业党建、协会机构设置、律所发展、“两专委”建设、宣传工作、青年律师培养、营商环境建设、规范法律咨询市场等话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双方表示,两省律师行业要坚持党建引领,互相学习借鉴,探索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在行业发展、业务交流、人才培育等方面加强联动,以对口帮扶合作平台为基础,寻找协同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法,共同谱写律师行业发展新篇章,助力两省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两省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律所负责人和律师代表参加交流座谈。   座谈会前,安徽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一行先后前往黔南州、遵义市考察交流律师行业发展情况,看望来黔参加"西部锻炼计划"的安徽籍青年律师,并与有关律所签订结对帮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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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2024年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4年第八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出席会议,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省律师协会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   会议集体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及公报和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公报。传达学习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两新工委、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相关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一要更加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党委、省委工作部署要求,把学习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教育培训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全体律师系统学习,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智慧力量。省律师行业党委、省律师协会将通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等多样化的方式,加强“头雁律师”对全会精神的学习,引领增强学习成效。二要发挥行业优势认真抓好全会精神的宣传贯彻。结合律师行业特点,更好地发挥职能优势、行业优势、专业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多举措宣传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新进展、新成效,在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增强法律服务能力、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助力涉外法治建设等方面展现贵州律师新担当、新作为。三要提升能力本领更好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积极引导全省广大律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大事”,永葆人民律师本色,把党和人民满意作为价值追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要增强战略思维和“远视”能力,找准新形势下法律服务的切入点和立足点,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护航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投身法治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   会议还通报、讨论了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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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青年律师论坛线上参会,报名开始了!

香港律师会自2011年起举办年度活动《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青年律师论坛》,为来自内地、台湾、澳门及香港的法律界朋友搭建交流平台。通过探讨四地的法律议题、交流执业经验、缔结网络,推动各地法律业务进一步发展,贡献国家法治建设。自论坛开放报名以来,受到来自各个律师协会和公会的热烈响应,现场出席名额已满。   为让更多同行有机会参与此次法律盛事,本次论坛将开放线上参与,以扩大论坛的影响力。在线参会者将通过Zoom在线会议平台参与论坛,费用全免。   一、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9月12日   2.举办时间 2024年9月20日   二、论坛主题 1.主论坛主题 “两岸四地在人工智能用于法律服务的理论与实践”   2.分论坛主题 “人工智能支撑的产业—相关法律法规、权益保护及实践疑难” “ESG在人工智能背景下的实践与发展方向” “人工智能的争议解决” 论坛亦会邀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官员代表就“人工智能为两岸四地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带来的机遇”进行主题演说。   三、报名方式 点击下方链接参与报名: https://us02web.zoom.us/webinar/register/WN_8kxSwJlwSJSp0l_yUZ6AzQ#/registration 注:成功报名的律师将个别收到确认电邮及参会链接   四、其他   1.联系方式 邮箱:cs4r@hklawsoc.org.hk 电话:香港律师会传讯及对外事务部副总监陈彦瑾女士(电话:+852 2846 0589) 香港律师会高级主任曾卓锋先生(电话:+852 2846 0528)   2.附件 海峽兩岸暨香港澳門青年律師論壇2024_议程_202409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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