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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建立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

  • 分类:媒体新闻
  • 作者:天眼新闻
  • 来源:天眼新闻
  • 发布时间:2024-03-18 15:46
  • 访问量:1000

【概要描述】  “我们要将公职律师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反应快、保密好、介入早等优势发挥好、利用好。”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说。

  近年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把建强公职律师队伍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谋划,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在用才、育才、留才、管才等方面下足功夫,大胆探索建立了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即组建1支队伍、搭建2个平台、建立3种机制、发挥“四员”作用),盘活公职律师资源,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有36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其中,省级有5人,市(州)级有13人,县级有18人。



组队伍建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公职律师可以及时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

 

  2022年,周乐职带队就“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通过书面、座谈会等方式摸清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底数。调研发现: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中,共有78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申请公职律师资格者寥寥无几,造成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资源浪费。

 

  如何盘活公职律师资源?省应急厅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了一条组队伍、搭平台、建机制的路子。

 

  该厅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鼓励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到上级部门或基层挂职锻炼;优先招录遴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青年进入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优先把公职律师放在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等重点涉法岗位上。

 

  “多年所学的法律知识终于派上了用场。”2023年初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后,曾明秀被调到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参与普法、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行政审批联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实现了学以致用。

 

  为营造培育人才合适的土壤、最大限度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潜能,省应急厅建立了公职律师激励机制、交流机制和调配机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权责义务、激励措施、保障机制、考评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上明确公职律师干什么、怎么干。

 


  同时,结合公职律师“离得近、业务熟、保密严”,法律顾问“局外人、经验足、技巧多”特点,省应急厅通过组织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协同应诉、“背靠背”出具法律意见、共同研究涉法难题等方式,加强双方协同联动,用法治合力求得最优解,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在调配机制上,该厅采取“指派+结对”方式,根据全厅法治工作需求统筹指派公职律师任务,最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重实践搭平台

  “虽是法学专业毕业,但未从事过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刚开始难免会觉得吃力。”面对公职律师这一全新的工作岗位,曾明秀每天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然而,在公职律师队伍中,曾明秀并不是“有理论无实践”的个例。因为申请公职律师的应急管理干部,此前所在工作岗位大多不能发挥专业特长,急需通过实践来完成成长蜕变。

 

  实践的平台在哪里?省应急厅将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现实需求精准匹配,做到立法修法必到、复议应诉必到、信访接处必到、处罚案审会必到、厅长办公会必到“五必到”,为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提供实战平台。

 

  2022年5月,在《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过程中,该厅政策法规处公职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的代仁政具体负责文稿起草、协调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工作。这期间,他将法学知识与应急管理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提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细化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增加‘可以通过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根据规定予以奖励”等内容被采纳,写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经实战平台锻炼,不但提升了专业素养,还实现了自我价值。”代仁政直言,成为公职律师后,他工作起来更有动力和激情。

 

  为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省应急厅除了为公职律师搭建实战平台外,还结合主责主业,搭建了服务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两服务”平台。即,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与该厅驻点帮扶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机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别人借我的钱,我晓得他有钱,但我多次讨要他就是不还,我应该怎么办?”

 

  “我外出务工没有得到工钱,去工厂索要往返成本又高,应该怎么处理?”

 

  ……

 

  2023年7月,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晓东带领公职律师到驻点帮扶的罗甸县沫阳镇联合村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当地群众提出了很多问题。

 

  “老乡,你要先收集借钱和讨要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录音、视频等,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活动现场,杨忠阳耐心向群众解答。他2022年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两服务’平台的搭建,让我们有了成长载体,业务能力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多次为企业和驻点帮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杨忠阳颇有感触。

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

“黔西南州对望谟县一家砂石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时,该公司开采设计方案未分台阶开采,处罚时将‘未分台阶开采’写成了‘未分层开采’。”在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曾明秀发现案卷中存在法律文书填写时,未规范清晰界定并使用规定的专业术语等问题,并给予及时纠正,这正是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真实写照。

 

  所谓行政执法监督员,是要求公职律师协助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以特邀的方式,将公职律师纳入执法监督员队伍,参与执法监督、案审会、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配合各级法制机构(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为建强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省应急厅把公职律师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员”、依法行政的“护航员”、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和普法教育的“宣传员”作为重要抓手。

 

  谈及职能职责,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肖劲松介绍,“参谋员”顾名思义就是为全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重要法律文书、招标文件、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而“护航员”则是协助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招投标质疑、陈诉申辩等工作,参与矛盾调处、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为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公职律师不仅要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还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楼道视频、橱窗展板、普法学法“五进”等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执法人员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时机,选取经典案例以案普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实践出真知。省应急厅探索建立的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在立法修法、执法监督、辅助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法治智库”作用。下一步,该厅将以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载体,继续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建立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

【概要描述】  “我们要将公职律师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反应快、保密好、介入早等优势发挥好、利用好。”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说。

  近年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把建强公职律师队伍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谋划,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在用才、育才、留才、管才等方面下足功夫,大胆探索建立了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即组建1支队伍、搭建2个平台、建立3种机制、发挥“四员”作用),盘活公职律师资源,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有36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其中,省级有5人,市(州)级有13人,县级有18人。



组队伍建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公职律师可以及时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

 

  2022年,周乐职带队就“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通过书面、座谈会等方式摸清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底数。调研发现: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中,共有78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申请公职律师资格者寥寥无几,造成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资源浪费。

 

  如何盘活公职律师资源?省应急厅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了一条组队伍、搭平台、建机制的路子。

 

  该厅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鼓励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到上级部门或基层挂职锻炼;优先招录遴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青年进入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优先把公职律师放在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等重点涉法岗位上。

 

  “多年所学的法律知识终于派上了用场。”2023年初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后,曾明秀被调到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参与普法、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行政审批联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实现了学以致用。

 

  为营造培育人才合适的土壤、最大限度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潜能,省应急厅建立了公职律师激励机制、交流机制和调配机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权责义务、激励措施、保障机制、考评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上明确公职律师干什么、怎么干。

 


  同时,结合公职律师“离得近、业务熟、保密严”,法律顾问“局外人、经验足、技巧多”特点,省应急厅通过组织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协同应诉、“背靠背”出具法律意见、共同研究涉法难题等方式,加强双方协同联动,用法治合力求得最优解,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在调配机制上,该厅采取“指派+结对”方式,根据全厅法治工作需求统筹指派公职律师任务,最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重实践搭平台

  “虽是法学专业毕业,但未从事过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刚开始难免会觉得吃力。”面对公职律师这一全新的工作岗位,曾明秀每天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然而,在公职律师队伍中,曾明秀并不是“有理论无实践”的个例。因为申请公职律师的应急管理干部,此前所在工作岗位大多不能发挥专业特长,急需通过实践来完成成长蜕变。

 

  实践的平台在哪里?省应急厅将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现实需求精准匹配,做到立法修法必到、复议应诉必到、信访接处必到、处罚案审会必到、厅长办公会必到“五必到”,为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提供实战平台。

 

  2022年5月,在《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过程中,该厅政策法规处公职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的代仁政具体负责文稿起草、协调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工作。这期间,他将法学知识与应急管理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提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细化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增加‘可以通过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根据规定予以奖励”等内容被采纳,写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经实战平台锻炼,不但提升了专业素养,还实现了自我价值。”代仁政直言,成为公职律师后,他工作起来更有动力和激情。

 

  为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省应急厅除了为公职律师搭建实战平台外,还结合主责主业,搭建了服务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两服务”平台。即,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与该厅驻点帮扶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机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别人借我的钱,我晓得他有钱,但我多次讨要他就是不还,我应该怎么办?”

 

  “我外出务工没有得到工钱,去工厂索要往返成本又高,应该怎么处理?”

 

  ……

 

  2023年7月,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晓东带领公职律师到驻点帮扶的罗甸县沫阳镇联合村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当地群众提出了很多问题。

 

  “老乡,你要先收集借钱和讨要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录音、视频等,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活动现场,杨忠阳耐心向群众解答。他2022年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两服务’平台的搭建,让我们有了成长载体,业务能力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多次为企业和驻点帮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杨忠阳颇有感触。

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

“黔西南州对望谟县一家砂石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时,该公司开采设计方案未分台阶开采,处罚时将‘未分台阶开采’写成了‘未分层开采’。”在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曾明秀发现案卷中存在法律文书填写时,未规范清晰界定并使用规定的专业术语等问题,并给予及时纠正,这正是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真实写照。

 

  所谓行政执法监督员,是要求公职律师协助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以特邀的方式,将公职律师纳入执法监督员队伍,参与执法监督、案审会、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配合各级法制机构(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为建强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省应急厅把公职律师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员”、依法行政的“护航员”、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和普法教育的“宣传员”作为重要抓手。

 

  谈及职能职责,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肖劲松介绍,“参谋员”顾名思义就是为全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重要法律文书、招标文件、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而“护航员”则是协助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招投标质疑、陈诉申辩等工作,参与矛盾调处、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为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公职律师不仅要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还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楼道视频、橱窗展板、普法学法“五进”等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执法人员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时机,选取经典案例以案普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实践出真知。省应急厅探索建立的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在立法修法、执法监督、辅助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法治智库”作用。下一步,该厅将以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载体,继续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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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3-1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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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要将公职律师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反应快、保密好、介入早等优势发挥好、利用好。”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周乐职说。

  近年来,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坚持把建强公职律师队伍作为“一把手”工程高位谋划,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在用才、育才、留才、管才等方面下足功夫,大胆探索建立了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即组建1支队伍、搭建2个平台、建立3种机制、发挥“四员”作用),盘活公职律师资源,充分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截至目前,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共有36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其中,省级有5人,市(州)级有13人,县级有18人。

组队伍建机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公职律师可以及时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
 
  2022年,周乐职带队就“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行调研,通过书面、座谈会等方式摸清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底数。调研发现:贵州省应急管理系统中,共有78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申请公职律师资格者寥寥无几,造成应急管理系统法治人才资源浪费。
 
  如何盘活公职律师资源?省应急厅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了一条组队伍、搭平台、建机制的路子。
 
  该厅牢牢抓住“人”这个关键,建立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数据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鼓励公职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公职人员担任公职律师,支持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到上级部门或基层挂职锻炼;优先招录遴选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的青年进入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优先把公职律师放在法制审核、行政执法等重点涉法岗位上。
 
  “多年所学的法律知识终于派上了用场。”2023年初取得公职律师资格证后,曾明秀被调到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参与普法、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审查、行政审批联合审查、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实现了学以致用。
 
  为营造培育人才合适的土壤、最大限度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潜能,省应急厅建立了公职律师激励机制、交流机制和调配机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权责义务、激励措施、保障机制、考评标准等内容,从制度上明确公职律师干什么、怎么干。
 

  同时,结合公职律师“离得近、业务熟、保密严”,法律顾问“局外人、经验足、技巧多”特点,省应急厅通过组织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交流互动、协同应诉、“背靠背”出具法律意见、共同研究涉法难题等方式,加强双方协同联动,用法治合力求得最优解,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在调配机制上,该厅采取“指派+结对”方式,根据全厅法治工作需求统筹指派公职律师任务,最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重实践搭平台

  “虽是法学专业毕业,但未从事过应急管理法治工作,刚开始难免会觉得吃力。”面对公职律师这一全新的工作岗位,曾明秀每天兢兢业业,不敢有丝毫懈怠。
 
  然而,在公职律师队伍中,曾明秀并不是“有理论无实践”的个例。因为申请公职律师的应急管理干部,此前所在工作岗位大多不能发挥专业特长,急需通过实践来完成成长蜕变。
 
  实践的平台在哪里?省应急厅将公职律师专业优势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现实需求精准匹配,做到立法修法必到、复议应诉必到、信访接处必到、处罚案审会必到、厅长办公会必到“五必到”,为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提供实战平台。
 
  2022年5月,在《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过程中,该厅政策法规处公职律师、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专业的代仁政具体负责文稿起草、协调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等工作。这期间,他将法学知识与应急管理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提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细化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增加‘可以通过举报奖励基金’对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根据规定予以奖励”等内容被采纳,写入正式实施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经实战平台锻炼,不但提升了专业素养,还实现了自我价值。”代仁政直言,成为公职律师后,他工作起来更有动力和激情。
 
  为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省应急厅除了为公职律师搭建实战平台外,还结合主责主业,搭建了服务企业、服务乡村振兴的“两服务”平台。即,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企业安全文化,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与该厅驻点帮扶乡镇建立法律服务联系机制,开展法律咨询服务。
 
  “别人借我的钱,我晓得他有钱,但我多次讨要他就是不还,我应该怎么办?”
 
  “我外出务工没有得到工钱,去工厂索要往返成本又高,应该怎么处理?”
 
  ……
 
  2023年7月,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孙晓东带领公职律师到驻点帮扶的罗甸县沫阳镇联合村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当地群众提出了很多问题。
 
  “老乡,你要先收集借钱和讨要的证据,比如借条、证人、录音、视频等,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活动现场,杨忠阳耐心向群众解答。他2022年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两服务’平台的搭建,让我们有了成长载体,业务能力也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提升。”多次为企业和驻点帮扶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杨忠阳颇有感触。

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

“黔西南州对望谟县一家砂石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时,该公司开采设计方案未分台阶开采,处罚时将‘未分台阶开采’写成了‘未分层开采’。”在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曾明秀发现案卷中存在法律文书填写时,未规范清晰界定并使用规定的专业术语等问题,并给予及时纠正,这正是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当好行政执法监督员的真实写照。
 
  所谓行政执法监督员,是要求公职律师协助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核工作,以特邀的方式,将公职律师纳入执法监督员队伍,参与执法监督、案审会、案卷评查等相关工作,配合各级法制机构(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为建强应急管理系统公职律师队伍,省应急厅把公职律师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员”、依法行政的“护航员”、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和普法教育的“宣传员”作为重要抓手。
 
  谈及职能职责,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肖劲松介绍,“参谋员”顾名思义就是为全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参与重要法律文书、招标文件、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而“护航员”则是协助做好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招投标质疑、陈诉申辩等工作,参与矛盾调处、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为当好普法教育“宣传员”,公职律师不仅要积极参与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还要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楼道视频、橱窗展板、普法学法“五进”等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执法人员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时机,选取经典案例以案普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实践出真知。省应急厅探索建立的公职律师“1234”工作模式,在立法修法、执法监督、辅助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法治智库”作用。下一步,该厅将以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为载体,继续探索法治建设新模式,为推进全省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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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规范律师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行为,明确顾问律师与聘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升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促进法律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严格参照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7号)、《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20号)、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资委令第6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律师承办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结合我省法律顾问服务工作实践,制定了《贵州省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解决当前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中存在的服务范围界定不清、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服务标准缺失、收费与支付方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提供一套体系化、精细化、可操作的标准化合同文本参考。其内容紧密贴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针对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两类主体,以及常年综合服务与专项事务服务两种模式的不同特点、需求与监管要求,分别设计了四份侧重点明确、条款详尽完备的合同规范文本,并对关键条款附有制定依据与适用提示。 现正式印发本《指引》,请结合自身实际,在平等协商、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参照使用。广大律师在签订相关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时可参照采用,以促进公平签约、规范履约。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贵州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反馈。   附件: 1.《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2.《党政机关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3.《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4.《国有企业专项法律顾问合同(规范文本)》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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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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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拟推荐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 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委两新工委关于做好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按照全省“两优一先”推荐条件、标准,经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在全省律师行业范围内筛选、审查,征求贵州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意见,报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会议研究,拟推荐以下个人和集体为新兴领域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对象,现予公示。 1.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妇联执委会委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专委会委员,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杨海晶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2.拟推荐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白敏为新兴领域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 3.拟推荐上海中联(安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新兴领域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公示期内如果对拟推荐对象持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或信函等形式实名反馈(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5872448  18375148850 联系邮箱:gzlxdb@126.com 邮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 广场六栋二十楼 邮政编码:550081     中共贵州省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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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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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关于“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 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创新型”律师事务所、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13号)要求,经各市(州)律师协会初评推荐(参评名单60家,律师参评名单59名),省律师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学习型、公益型、示范型”律师事务所、律师拟表扬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扬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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