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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法治新风尚 激发社会正能量——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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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法治新风尚 激发社会正能量——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展播

  • 分类:媒体新闻
  • 作者:贵州法治报
  • 来源:贵州法治报
  • 发布时间:2023-12-06 10:12
  • 访问量:1010

【概要描述】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活动举行。在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恪守立法初心、推动良法善治的立法工作者;有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有扎根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的基层司法干部;有不辱从警使命、守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干警;有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人民律师,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崇法向善的价值追求,全面展现了我省法治队伍的精神面貌。

 

  以下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贺云:坚定的执法打假能手

 

  【人物简介】贺云,男,汉族,1979年出生,现任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他十分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曾先后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在全省高端白酒市场专项整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首届“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中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大赛“一等奖”。

 

  贺云在执法稽查、政策法规和酒类监管等多个岗位磨炼,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他深深认识到,想要有效打击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就必须深入了解所监管的行业。通过边干边学边琢磨,他认真总结提炼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技巧并集结成工具书,经他编撰的《化肥产品执法打假经验》《消防产品执法探讨》《查处白酒违法行为法律指引和流程》等被推广用于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得到基层同志广泛认可。

 

  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难题,和同事们一起推动建立“全省酒类产品物流寄递仓储环节保知打假协作机制”,汇集市场监管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量,在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开发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市仁怀市、黔南州龙里县、毕节市金沙县六个重点物流分拣中心设立“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自卡点挂牌至今,累计查扣违规酒类产品10万余瓶,有力阻截了侵权假冒酒类外流通道。

 

  2021年,他组织编写的《高端白酒市场监管执法手册》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后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他参与开展的全省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严格执法的同时,贺云不忘帮扶企业发展。他在工作中得知,某化肥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质量不合格但无法找出原因,他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避免企业走向违法歧途,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排查问题,终于找到了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专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的热情帮扶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

 

  贺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执法使命感,展示了一名市场监管人的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潘登勇:引导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

 

  【人物简介】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

 

  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潘登勇说。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罗绍超: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人物简介】罗绍超,男,1983年6月出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

 

  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的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陈瑶:在医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

 

  【人物简介】陈瑶,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从教35年,她立足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医学与法学深度融合的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贵州法学教育填补了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空白。曾获得“全国公共管理优秀教育工作者”“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先进人物”等荣誉。

 

  作为人民教师,陈瑶在35年的从教工作中,始终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她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要求,积极探索医药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模式,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医药院校培养“医药健康+法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她的努力下,贵州中医药大学不仅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医药院校之一,而且还实现了医药专业法学课程的全覆盖,为医疗战线培养“法学+医学”的创新型医务工作者4万余名,为培养新型法学人才和医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理论研究者,陈瑶是贵州中医药大学首位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学者,为学校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现了零的突破。她主持完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课题子项目等十余项。2023年,她从法学学者的视角跨学科、多领域深耕,经过多年研究完成的《苗族医药文化的价值及现代转型》研究成果(专著),在贵州省第15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陈瑶多次主编和参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类教材20余部。陈瑶为地方立法特别是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陈瑶作为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发起人,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严格考察,2022年3月,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标志着贵州省荣耀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省份,陈瑶当选为首任会长。陈瑶表示,贵州省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为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贡献贵州智慧、贵州方案和贵州样板。

 

刘国红:践行司法为民的贴心人

 

  【人物简介】刘国红,男,1975年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刘国红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他始终保持感恩、为民、敬畏之心,用一份挚诚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刘国红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最大的事来办。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熟悉刘国红的都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也是一个胸有大局、勇于创新的人。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其中,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所办案件曾连创该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纪录,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曾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到福泉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他团结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目标任务,集中冲刺攻坚,审判质效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

 

  在荣誉面前,刘国红始终保持平常心,他常说,为群众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模范法官。

 

刘天周: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人物简介】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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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活动举行。在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恪守立法初心、推动良法善治的立法工作者;有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有扎根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的基层司法干部;有不辱从警使命、守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干警;有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人民律师,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崇法向善的价值追求,全面展现了我省法治队伍的精神面貌。

 

  以下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贺云:坚定的执法打假能手

 

  【人物简介】贺云,男,汉族,1979年出生,现任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他十分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曾先后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在全省高端白酒市场专项整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首届“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中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大赛“一等奖”。

 

  贺云在执法稽查、政策法规和酒类监管等多个岗位磨炼,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他深深认识到,想要有效打击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就必须深入了解所监管的行业。通过边干边学边琢磨,他认真总结提炼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技巧并集结成工具书,经他编撰的《化肥产品执法打假经验》《消防产品执法探讨》《查处白酒违法行为法律指引和流程》等被推广用于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得到基层同志广泛认可。

 

  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难题,和同事们一起推动建立“全省酒类产品物流寄递仓储环节保知打假协作机制”,汇集市场监管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量,在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开发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市仁怀市、黔南州龙里县、毕节市金沙县六个重点物流分拣中心设立“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自卡点挂牌至今,累计查扣违规酒类产品10万余瓶,有力阻截了侵权假冒酒类外流通道。

 

  2021年,他组织编写的《高端白酒市场监管执法手册》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后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他参与开展的全省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严格执法的同时,贺云不忘帮扶企业发展。他在工作中得知,某化肥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质量不合格但无法找出原因,他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避免企业走向违法歧途,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排查问题,终于找到了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专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的热情帮扶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

 

  贺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执法使命感,展示了一名市场监管人的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潘登勇:引导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

 

  【人物简介】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

 

  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潘登勇说。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罗绍超: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人物简介】罗绍超,男,1983年6月出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

 

  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的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陈瑶:在医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

 

  【人物简介】陈瑶,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从教35年,她立足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医学与法学深度融合的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贵州法学教育填补了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空白。曾获得“全国公共管理优秀教育工作者”“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先进人物”等荣誉。

 

  作为人民教师,陈瑶在35年的从教工作中,始终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她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要求,积极探索医药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模式,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医药院校培养“医药健康+法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她的努力下,贵州中医药大学不仅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医药院校之一,而且还实现了医药专业法学课程的全覆盖,为医疗战线培养“法学+医学”的创新型医务工作者4万余名,为培养新型法学人才和医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理论研究者,陈瑶是贵州中医药大学首位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学者,为学校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现了零的突破。她主持完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课题子项目等十余项。2023年,她从法学学者的视角跨学科、多领域深耕,经过多年研究完成的《苗族医药文化的价值及现代转型》研究成果(专著),在贵州省第15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陈瑶多次主编和参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类教材20余部。陈瑶为地方立法特别是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陈瑶作为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发起人,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严格考察,2022年3月,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标志着贵州省荣耀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省份,陈瑶当选为首任会长。陈瑶表示,贵州省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为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贡献贵州智慧、贵州方案和贵州样板。

 

刘国红:践行司法为民的贴心人

 

  【人物简介】刘国红,男,1975年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刘国红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他始终保持感恩、为民、敬畏之心,用一份挚诚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刘国红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最大的事来办。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熟悉刘国红的都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也是一个胸有大局、勇于创新的人。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其中,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所办案件曾连创该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纪录,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曾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到福泉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他团结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目标任务,集中冲刺攻坚,审判质效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

 

  在荣誉面前,刘国红始终保持平常心,他常说,为群众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模范法官。

 

刘天周: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人物简介】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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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活动举行。在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恪守立法初心、推动良法善治的立法工作者;有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有扎根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的基层司法干部;有不辱从警使命、守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干警;有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人民律师,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崇法向善的价值追求,全面展现了我省法治队伍的精神面貌。
 
  以下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贺云:坚定的执法打假能手
 
  【人物简介】贺云,男,汉族,1979年出生,现任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他十分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曾先后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在全省高端白酒市场专项整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首届“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中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大赛“一等奖”。
 
  贺云在执法稽查、政策法规和酒类监管等多个岗位磨炼,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他深深认识到,想要有效打击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就必须深入了解所监管的行业。通过边干边学边琢磨,他认真总结提炼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技巧并集结成工具书,经他编撰的《化肥产品执法打假经验》《消防产品执法探讨》《查处白酒违法行为法律指引和流程》等被推广用于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得到基层同志广泛认可。
 
  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难题,和同事们一起推动建立“全省酒类产品物流寄递仓储环节保知打假协作机制”,汇集市场监管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量,在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开发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市仁怀市、黔南州龙里县、毕节市金沙县六个重点物流分拣中心设立“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自卡点挂牌至今,累计查扣违规酒类产品10万余瓶,有力阻截了侵权假冒酒类外流通道。
 
  2021年,他组织编写的《高端白酒市场监管执法手册》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后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他参与开展的全省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严格执法的同时,贺云不忘帮扶企业发展。他在工作中得知,某化肥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质量不合格但无法找出原因,他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避免企业走向违法歧途,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排查问题,终于找到了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专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的热情帮扶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
 
  贺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执法使命感,展示了一名市场监管人的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潘登勇:引导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
 
  【人物简介】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
 
  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潘登勇说。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罗绍超: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人物简介】罗绍超,男,1983年6月出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
 
  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的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陈瑶:在医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
 
  【人物简介】陈瑶,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从教35年,她立足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医学与法学深度融合的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贵州法学教育填补了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空白。曾获得“全国公共管理优秀教育工作者”“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先进人物”等荣誉。
 
  作为人民教师,陈瑶在35年的从教工作中,始终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她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要求,积极探索医药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模式,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医药院校培养“医药健康+法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她的努力下,贵州中医药大学不仅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医药院校之一,而且还实现了医药专业法学课程的全覆盖,为医疗战线培养“法学+医学”的创新型医务工作者4万余名,为培养新型法学人才和医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理论研究者,陈瑶是贵州中医药大学首位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学者,为学校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现了零的突破。她主持完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课题子项目等十余项。2023年,她从法学学者的视角跨学科、多领域深耕,经过多年研究完成的《苗族医药文化的价值及现代转型》研究成果(专著),在贵州省第15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陈瑶多次主编和参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类教材20余部。陈瑶为地方立法特别是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陈瑶作为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发起人,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严格考察,2022年3月,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标志着贵州省荣耀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省份,陈瑶当选为首任会长。陈瑶表示,贵州省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为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贡献贵州智慧、贵州方案和贵州样板。
 
刘国红:践行司法为民的贴心人
 
  【人物简介】刘国红,男,1975年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刘国红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他始终保持感恩、为民、敬畏之心,用一份挚诚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刘国红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最大的事来办。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熟悉刘国红的都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也是一个胸有大局、勇于创新的人。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其中,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所办案件曾连创该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纪录,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曾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到福泉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他团结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目标任务,集中冲刺攻坚,审判质效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
 
  在荣誉面前,刘国红始终保持平常心,他常说,为群众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模范法官。
 
刘天周: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人物简介】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2006年7月1日上午10点,是刘天周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他面对党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正是这一刻起,刘天周对公安事业更加挚爱,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忠诚。
 
  2003年,刘天周被安排到开阳县金中派出所从事户籍工作,面对从未接触过的户籍系统,堆积如山的人口档案,刘天周白天办业务,晚上学知识,逢人就问,甚至还利用休息时间跑到治安大队“补课”。
 
  多年的基层派出所经历,刘天周与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群众工作法”:户籍业务要“门儿清”,解释到位按程序;处理矛盾要及时,否则群众“不张你”;张开嘴来迈开腿,百姓把你当亲戚;路上闲事要多管,不然头上“冒金星”,许诺群众要办好,就要事事有回音。
 
  2021年9月17日13时许,刘天周处警后驾车回所途经南江村谷坝组时,得知有两名村民昏倒在家中猪圈的化粪池中,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天周没有一丝迟疑,义无反顾地跳入化粪池中,将一名昏迷的村民托举起来。此时,刘天周几乎用光了身上所有力气,但他将头伸出洞口喘了几口气,选择再次钻入化粪池中施救第二名村民,却因吸入大量沼气而致昏迷。9月18日,在昏迷近20小时后,刘天周与死神擦肩而过,而当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掉入化粪池的村民怎么样了……在接受采访时,刘天周缓缓说出了“没选择,来不及,要救人”九个字,给出了他明知危险仍奋不顾身的答案。
 
  2010年洪涝灾害,2013年全县涉黄涉赌攻坚战,2016年磷矿“8·11”事故,2017年龙岗自然灾害,2020年新冠疫情……面对灾难险情,他冲锋在前,他挺身而出,面对每一次挑战,刘天周始终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前,把群众挡在身后。
 
  刘天周正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信仰的力量,什么是使命和担当。
 
冉茂国:让“问题小区”变成“和谐家园”
 
  【人物简介】冉茂国,男,土家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余庆县司法局子营司法所所长。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三十余年里,他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是全省推广的基层治理“余庆经验”的积极推动者、忠实践行者、坚定捍卫者,为助推基层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先后荣获司法部“优秀人民调解员”贵州省“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冉茂国曾在余庆县公安局小腮司法所工作8年,期间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因化解不及时而转化成刑事案件。他参与实施并率先提出“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余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他深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末梢,不断为基层依法治理、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他为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重大项目洽谈实施提供法律规范意见,助力地方政府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在所辖村、居,他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乡村治理、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法治力量。在物业关系复杂的居民小区,他勠力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让多个“问题小区”变成“和谐家园”。
 
  2021年以来,他参与党委政府法律事务103次,免费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00余次,为群众上门服务2000余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25人,参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11个。在他工作的地方,党政机关有法律事务找他,群众有问题找他,企业有困难找他,几乎成为“名人”。
 
  积善社区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很难适应新环境新变化,单元楼过道养猪、乱倒垃圾等影响文明卫生的情况时有发生,邻里间不断有口角摩擦。他经多次走访调研,于2019年指导成立了“胡坤个人调解工作室”,针对社区内3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共计5386位居民,着力开展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益服务、卫生健康宣传和法律知识宣传,为彻底改变安置点环境脏乱差、治理难度大的不利局面奠定了基础,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多次视察该社区,均给予高度评价。
 
  30年来,冉茂国的足迹踏遍辖区的山山水水、家家户户,他既是“余庆经验”的实践者,又是法治建设的守护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用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和专业的知识素养,真正守住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代潘菊:在平凡岗位上践行检察初心
 
  【人物简介】代潘菊,女,白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她始终保持初心,不断突破疑难案、新型案壁垒,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服务“中国之治”。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贵州省最美劳动者、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基层检察官、毕节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十九年来,代潘菊始终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为民情怀,用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用实干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代潘菊依法办理一审、二审案件等数百件。
 
  代潘菊常说,检察官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来不得半点马虎。针对“零口供”命案案件,她提出要构建“四个必须坚持”的办案思路。一是必须坚持有用的证据能用,确保证据合法性;二是必须坚持核心证据细节不放过,充分关注案发现场的方位、距离等,特别关注现场痕(血)迹、物证的分布、状态、提取、鉴定等证据,构建扎实的证据基础;三是必须坚持补充外围证据,完善量刑证据。要强化对案件发生的前因、经过等证据的收集完善,印证作案动机,罪错责任认定等,完善量刑证据;四是必须坚持重视嫌疑人无罪辩解,运用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排他性结论。
 
  在办案过程中,代潘菊与团队积极运用“非羁码+电子手环”等智能监管措施,得到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公安、林业等单位协作配合,探索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检察意见”等配套制度。聚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类案分析,制定证据指引,签订协作机制,推动从“治罪到治理”的有效转变。
 
  代潘菊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法治力量”守护“少年的你”。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探索更适合未成年人的帮教观护措施,为罪错未成年人量身打造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帮教方案,组成“检察官+老师+志愿者+N”帮教小组包保观护对象,定期访谈交流并先后开展结业回访28次,为18名未成年人解决转学安置、就业等问题,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身着检察服,胸配检徽,拥有了检察官的这个身份,就得拿出真本事干点实事……”代潘菊说道。为了追求公平正义,为了人民幸福安定,她践行初心,扎根基层无怨无悔,平凡地抒写着检察事业的辉煌。
 
邓宁:刚柔相济的立法工作者
 
  【人物简介】邓宁,男,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四级调研员、公职律师。作为立法工作者,他既恪守立规矩、定方圆的刚性,又坚守贴近民生和人文情怀的柔性。曾获得“贵州省海龙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邓宁先后在基层法院、纪委部门工作,2014年4月经遴选考试选拔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工作。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是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非经济类地方性法规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的业务处室。
 
  法规二处的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邓宁总是能够积极应对,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起草重要文稿是邓宁的日常工作之一,他高标准高质量起草了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等10余篇。
 
  在立法工作中,他通过反复打磨法规文本,使每个条文背后蕴含的立法价值取向,都能够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在承办《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时,基于提案时仅规定可以享受陪护假,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天数的情况,邓宁就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建议明确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的可享受7至15天陪护假,使陪护假更具有操作性。
 
  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他通过梳理汇总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设区的市对婚假、产假、育儿假等规定,从既保护相关权利又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省情实际,建议对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并得到采纳。“育儿假”“陪护假”深受人民群众欢迎,《法治日报》作了专题评论并点赞。
 
  “做好刚柔相济,关键在于保持并加强学习。”邓宁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学习,在学习中主动思考,融会贯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能力,全方位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为高质量完成工作带来不断的“源头活水”,获得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邓标:法治人社的践行者
 
  【人物简介】邓标,男,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黔西南州总工会副主席(挂职)、公职律师。进入仲裁员队伍以来,他13年如一日,坚持做依法行政的参与者、法治文化的宣传者,先后获得“全国人社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仲裁员”“全省十佳优秀裁决书撰写人”等荣誉。
 
  多年来,邓标坚持反复精读法律法规,研学优秀仲裁案例,每年阅读专业书籍上百本,案例、卷宗近千万字。在他的带领下,黔西南州仲裁院不断加强学习型仲裁院建设,制定“以案释法每周一讲”工作制度,坚持每周轮流主持业务学习,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及时政知识,开展疑难性案例的专题讨论等,有效提升了仲裁员的整体办案水平和质量。
 
  近三年来,他办理劳动争议案件600余件,涉及劳动者600余人,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参与审查工伤认定申请1200余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00余件,没有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13年的调解仲裁工作经历,让邓标深刻地认识到,许多矛盾纠纷的发生大多源于劳动者不懂法、不懂政策,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或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用工不规范等,引导劳动者和企业知法、懂法、用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在他的努力下,黔西南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前移劳动立案维权窗口,推行“服务下沉,窗口前移”,启动巡回仲裁,让仲裁庭审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
 
  在工作中,邓标接触过很多农民工群体,为确保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让他们维权少走“弯路”,减少维权成本,邓标决心在黔西南州仲裁系统积极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2018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仲裁机构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开展法律援助服务3000余次,涉及4000余人。
 
  一直以来,邓标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为己任,坚定职业操守,坚守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开展各项维权工作。他是依法行政的参与者,是法治文化的宣传者,也是法治人社的践行者,展现了新时代法律人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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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 律师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评选的通知》(黔律协发〔2025〕2号)要求,经省律师协会和各市(州)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协会推荐20名,市(州)律师协会推荐30名),“头雁行动”领导小组初审,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贵州省律师行业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时间:2025年3月4日至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3月4日 贵州省律师行业 2025年“头雁引领”律师拟表彰名单   贵阳市(15人) 屈超勇    贵州博文律师事务所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汪晓迅    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李  嫣   贵州崇实律师事务所 吴飞鹏   贵州公达律师事务所 李  量   贵州兑诚律师事务所 陈仕菊   贵州众芳律师事务所 吴佳益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秦开洪    北京浩天(贵阳)律师事务所 郑世红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张光燕    贵州本来律师事务所 张格彬    贵州鲁鑫律师事务所 邵  筱   贵州行致恒律师事务所 袁小伟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岳成园   上海市协力(贵阳)律师事务所 遵义市(6人) 罗孝堂   贵州十朋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吴佳洪   上海中联(遵义)律师事务所 胡敏琴   贵州名城(桐梓)律师事务所 张  辉   贵州举贤律师事务所 朱玲慧   贵州典安律师事务所 三、六盘水市(4人) 王光凤    贵州矩墨律师事务所 陶  健    贵州祥紫律师事务所 张春华    贵州秋硕律师事务所 罗朝敏    贵州无争律师事务所 四、安顺市(4人) 彭斌荣   贵州瀛澈律师事务所 杨云蕾    贵州联通律师事务所 张雪滢   贵州同舆律师事务所 邹冰洁   贵州星藤律师事务所 五、毕节市(5人) 姜桢祥    贵州九衍律师事务所 陇  康    贵州浩锐律师事务所 陈  静    贵州辅治律师事务所 左秀柒    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 潘秦友   贵州贵达(金沙)律师事务所 六、铜仁市(4人) 张治勇    贵州巨合律师事务所 任海军    贵州仁士律师事务所 桂军华    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 石  磊    贵州骏网律师事务所 七、黔东南州(5人) 吴光妮   贵州铁力律师事务所 龚经涛    贵州财团律师事务所 杨绍霞    贵州阳泽律师事务所 张鹏程    贵州问心律师事务所 黄雪刚   贵州黔律律师事务所 八、黔南州(3人) 郭成皋    贵州南稻和律师事务所 代永红    贵州君瑜律师事务所 曾韵梦    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 九、黔西南州(4人) 陈照军   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 张仁刚   贵州泳清律师事务所 李  锐   贵州天生律师事务所 江永林    贵州心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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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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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执业档案跨省 (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厅政务审批窗口、省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工作,方便律师执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工作实际,省司法厅制定了《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办理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现将该流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本流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7月15日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市区)调转 办理流程(试行)  一、拟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外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调动律师执业档案,由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向贵州省司法厅发出调档函; 2.贵州省司法厅收到律师调档函后,转发申请人执业机构(单位)所在地市(州)司法局,由市(州)司法局通知申请人按程序注销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并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申请人律师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上年度考核情况; 3.贵州省司法厅向外省司法行政机关(省级)移交申请人律师执业档案。 移交律师执业档案前,申请人需按程序在贵州省注销本人的律师执业证(工作证)。 二、拟转到贵州省执业的律师执业档案调转办理流程: 1.申请人对接贵州省拟执业机构(单位),拟执业机构(单位)同意后,出具同意接收意见; 2.申请人向贵州省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提交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档申请,市(州)司法局初步审核同意后,出具拟同意在所辖地区执业意见; 3.市(州)司法局向贵州省司法厅报送律师执业档案调转申请及有关材料,经贵州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向申请人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省级)发函商调申请人执业档案。 申请人在贵州省办理律师执业档案调转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见附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资格证)复印件; 4.申请人本人律师执业证(工作证)复印件。如在外省已注销律师执业证(工作证),无法提交复印件的,提交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三、拟转贵州省执业的律师,向贵州省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执业前应先完成律师执业档案移交。律师执业档案调转时间不计入律师执业申请审批时限。 附件:《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附件 贵州省律师执业档案跨省调转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律师执业证号   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号   原执业机构   是否为合伙人   拟转入执业机构   执业 经历   何时 受过 何种 执业 处罚   拟转入执业机构意见 同意接收该申请人在我所(单位)执业。 拟执业地市(州)司法局意见 拟同意接收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司法厅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纸型: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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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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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茵在贵州省律师行业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9月6日,贵州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在筑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宁茵出席开班式并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主持开班式。 宁茵在报告中紧扣全会主题,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理解《决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举措等内容作了深入系统解读,并就全省律师行业抓好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提出要求。 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全会《决定》,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改革信心决心,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要自觉把全会精神作为律师行业各类培训的必修课,通过广泛地学习宣传,引导广大律师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律师行业改革相关工作;三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做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贵州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与行业年度重点工作和“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结合起来,一同领会精神实质、一体抓好贯彻落实。   省律师协会会长办公会成员、监事会班子成员,市(州)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学员和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40余人参加宣讲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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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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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关于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的公示

关于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新时代政法专业人才培养行动方案(2025-2027)(黔政法〔2024〕114号)》安排,由省法学会建立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库,按照《省法学会关于商请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人选的函》要求,经省律师协会推荐,省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现将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专门人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至14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电话、微信等形式向贵州省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 倩  柳智芳 电   话:0851-84114402            0851-85872448 传 真:0851-85872448 邮   箱:gzslsxhbgs@163.com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6号大唐·东原财富广场6栋20楼贵州省律师协会              贵州省律师行业党委 贵州省律师协会                 2025年4月7日 省律师行业拟推荐省级法学研究领域 专门人才人选名单   潘登勇     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 黄木兰     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 潘志成     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 刘凡勇     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张绍明    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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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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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剖析:法律困境与女性赋权之路

  家庭暴力是隐藏在家庭关系中的“沉默之痛”,其形式从肢体暴力到精神冷暴力,从经济控制到性暴力,构成对个体尊严与生存权的系统性压迫。尽管《反家庭暴力法》已实施九年,但法律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仍触目惊心。作为一名县域律师,在办理众多离婚案件中,对一些案件存在的家庭暴力深有感触,特别是生活在农村的家庭妇女,她们因受地域、文化、经济等局限,当面对家庭暴力时不能有效的进行自我保护,一直生活在挣扎与痛苦中。 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数据,剖析家庭暴力的深层原因、法律痛点,并提出建议,呼吁社会共同守护“无暴力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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