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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法治新风尚 激发社会正能量——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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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法治新风尚 激发社会正能量——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展播

  • 分类:媒体新闻
  • 作者:贵州法治报
  • 来源:贵州法治报
  • 发布时间:2023-12-06 10:12
  • 访问量:1010

【概要描述】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活动举行。在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恪守立法初心、推动良法善治的立法工作者;有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有扎根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的基层司法干部;有不辱从警使命、守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干警;有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人民律师,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崇法向善的价值追求,全面展现了我省法治队伍的精神面貌。

 

  以下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贺云:坚定的执法打假能手

 

  【人物简介】贺云,男,汉族,1979年出生,现任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他十分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曾先后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在全省高端白酒市场专项整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首届“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中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大赛“一等奖”。

 

  贺云在执法稽查、政策法规和酒类监管等多个岗位磨炼,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他深深认识到,想要有效打击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就必须深入了解所监管的行业。通过边干边学边琢磨,他认真总结提炼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技巧并集结成工具书,经他编撰的《化肥产品执法打假经验》《消防产品执法探讨》《查处白酒违法行为法律指引和流程》等被推广用于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得到基层同志广泛认可。

 

  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难题,和同事们一起推动建立“全省酒类产品物流寄递仓储环节保知打假协作机制”,汇集市场监管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量,在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开发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市仁怀市、黔南州龙里县、毕节市金沙县六个重点物流分拣中心设立“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自卡点挂牌至今,累计查扣违规酒类产品10万余瓶,有力阻截了侵权假冒酒类外流通道。

 

  2021年,他组织编写的《高端白酒市场监管执法手册》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后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他参与开展的全省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严格执法的同时,贺云不忘帮扶企业发展。他在工作中得知,某化肥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质量不合格但无法找出原因,他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避免企业走向违法歧途,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排查问题,终于找到了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专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的热情帮扶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

 

  贺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执法使命感,展示了一名市场监管人的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潘登勇:引导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

 

  【人物简介】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

 

  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潘登勇说。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罗绍超: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人物简介】罗绍超,男,1983年6月出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

 

  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的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陈瑶:在医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

 

  【人物简介】陈瑶,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从教35年,她立足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医学与法学深度融合的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贵州法学教育填补了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空白。曾获得“全国公共管理优秀教育工作者”“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先进人物”等荣誉。

 

  作为人民教师,陈瑶在35年的从教工作中,始终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她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要求,积极探索医药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模式,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医药院校培养“医药健康+法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她的努力下,贵州中医药大学不仅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医药院校之一,而且还实现了医药专业法学课程的全覆盖,为医疗战线培养“法学+医学”的创新型医务工作者4万余名,为培养新型法学人才和医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理论研究者,陈瑶是贵州中医药大学首位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学者,为学校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现了零的突破。她主持完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课题子项目等十余项。2023年,她从法学学者的视角跨学科、多领域深耕,经过多年研究完成的《苗族医药文化的价值及现代转型》研究成果(专著),在贵州省第15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陈瑶多次主编和参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类教材20余部。陈瑶为地方立法特别是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陈瑶作为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发起人,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严格考察,2022年3月,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标志着贵州省荣耀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省份,陈瑶当选为首任会长。陈瑶表示,贵州省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为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贡献贵州智慧、贵州方案和贵州样板。

 

刘国红:践行司法为民的贴心人

 

  【人物简介】刘国红,男,1975年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刘国红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他始终保持感恩、为民、敬畏之心,用一份挚诚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刘国红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最大的事来办。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熟悉刘国红的都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也是一个胸有大局、勇于创新的人。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其中,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所办案件曾连创该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纪录,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曾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到福泉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他团结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目标任务,集中冲刺攻坚,审判质效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

 

  在荣誉面前,刘国红始终保持平常心,他常说,为群众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模范法官。

 

刘天周: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人物简介】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倡导法治新风尚 激发社会正能量——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事迹展播

【概要描述】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活动举行。在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恪守立法初心、推动良法善治的立法工作者;有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有扎根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的基层司法干部;有不辱从警使命、守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干警;有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人民律师,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崇法向善的价值追求,全面展现了我省法治队伍的精神面貌。

 

  以下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贺云:坚定的执法打假能手

 

  【人物简介】贺云,男,汉族,1979年出生,现任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他十分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曾先后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在全省高端白酒市场专项整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首届“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中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大赛“一等奖”。

 

  贺云在执法稽查、政策法规和酒类监管等多个岗位磨炼,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他深深认识到,想要有效打击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就必须深入了解所监管的行业。通过边干边学边琢磨,他认真总结提炼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技巧并集结成工具书,经他编撰的《化肥产品执法打假经验》《消防产品执法探讨》《查处白酒违法行为法律指引和流程》等被推广用于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得到基层同志广泛认可。

 

  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难题,和同事们一起推动建立“全省酒类产品物流寄递仓储环节保知打假协作机制”,汇集市场监管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量,在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开发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市仁怀市、黔南州龙里县、毕节市金沙县六个重点物流分拣中心设立“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自卡点挂牌至今,累计查扣违规酒类产品10万余瓶,有力阻截了侵权假冒酒类外流通道。

 

  2021年,他组织编写的《高端白酒市场监管执法手册》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后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他参与开展的全省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严格执法的同时,贺云不忘帮扶企业发展。他在工作中得知,某化肥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质量不合格但无法找出原因,他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避免企业走向违法歧途,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排查问题,终于找到了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专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的热情帮扶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

 

  贺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执法使命感,展示了一名市场监管人的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潘登勇:引导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

 

  【人物简介】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

 

  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潘登勇说。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罗绍超: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人物简介】罗绍超,男,1983年6月出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

 

  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的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陈瑶:在医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

 

  【人物简介】陈瑶,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从教35年,她立足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医学与法学深度融合的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贵州法学教育填补了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空白。曾获得“全国公共管理优秀教育工作者”“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先进人物”等荣誉。

 

  作为人民教师,陈瑶在35年的从教工作中,始终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她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要求,积极探索医药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模式,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医药院校培养“医药健康+法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她的努力下,贵州中医药大学不仅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医药院校之一,而且还实现了医药专业法学课程的全覆盖,为医疗战线培养“法学+医学”的创新型医务工作者4万余名,为培养新型法学人才和医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理论研究者,陈瑶是贵州中医药大学首位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学者,为学校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现了零的突破。她主持完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课题子项目等十余项。2023年,她从法学学者的视角跨学科、多领域深耕,经过多年研究完成的《苗族医药文化的价值及现代转型》研究成果(专著),在贵州省第15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陈瑶多次主编和参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类教材20余部。陈瑶为地方立法特别是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陈瑶作为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发起人,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严格考察,2022年3月,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标志着贵州省荣耀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省份,陈瑶当选为首任会长。陈瑶表示,贵州省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为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贡献贵州智慧、贵州方案和贵州样板。

 

刘国红:践行司法为民的贴心人

 

  【人物简介】刘国红,男,1975年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刘国红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他始终保持感恩、为民、敬畏之心,用一份挚诚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刘国红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最大的事来办。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熟悉刘国红的都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也是一个胸有大局、勇于创新的人。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其中,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所办案件曾连创该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纪录,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曾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到福泉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他团结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目标任务,集中冲刺攻坚,审判质效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

 

  在荣誉面前,刘国红始终保持平常心,他常说,为群众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模范法官。

 

刘天周: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人物简介】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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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12月4日,贵州省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活动举行。在受到表彰的“十大法治人物”中,有恪守立法初心、推动良法善治的立法工作者;有坚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检察官;有扎根基层一线、促进社会和谐的基层司法干部;有不辱从警使命、守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干警;有为党分忧、为民纾困的人民律师,他们的身上集中体现了崇法向善的价值追求,全面展现了我省法治队伍的精神面貌。
 
  以下为“十大法治人物”的先进事迹。
 
 
 
贺云:坚定的执法打假能手
 
  【人物简介】贺云,男,汉族,1979年出生,现任贵州省纤维检验局四级调研员。他十分热爱市场监管事业,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曾先后荣获“全国质检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和“全省质监系统执法打假办案能手”称号,在全省高端白酒市场专项整治中被评为先进个人,在首届“贵州省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中以全省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大赛“一等奖”。
 
  贺云在执法稽查、政策法规和酒类监管等多个岗位磨炼,在长期的执法实践中他深深认识到,想要有效打击制假贩假等不法行为,就必须深入了解所监管的行业。通过边干边学边琢磨,他认真总结提炼出市场监管执法办案工作技巧并集结成工具书,经他编撰的《化肥产品执法打假经验》《消防产品执法探讨》《查处白酒违法行为法律指引和流程》等被推广用于指导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得到基层同志广泛认可。
 
  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手段破解难题,和同事们一起推动建立“全省酒类产品物流寄递仓储环节保知打假协作机制”,汇集市场监管和公安、交通运输、邮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力量,在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开发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市仁怀市、黔南州龙里县、毕节市金沙县六个重点物流分拣中心设立“打击侵权假冒酒类产品卡点”,自卡点挂牌至今,累计查扣违规酒类产品10万余瓶,有力阻截了侵权假冒酒类外流通道。
 
  2021年,他组织编写的《高端白酒市场监管执法手册》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定后在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使用。他参与开展的全省高端白酒市场监管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严格执法的同时,贺云不忘帮扶企业发展。他在工作中得知,某化肥企业生产的复混肥料质量不合格但无法找出原因,他一方面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市场监管法律法规,避免企业走向违法歧途,另一方面帮助企业从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排查问题,终于找到了导致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专门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对他的热情帮扶和普法宣传表示感谢。
 
  贺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的执法使命感,展示了一名市场监管人的法治信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潘登勇:引导群众从“信访”转为“信法”
 
  【人物简介】潘登勇,男,汉族,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贵州清雅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他始终坚守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的理念,努力做信访矛盾化解的引导员、高质量发展的护航员、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员,曾荣获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党员、贵州省优秀律师。
 
  2022年底的一天,正在省信访局接访中心接待信访群众的潘登勇接到信访人何某某打来的电话,感谢潘登勇律师对她进行释法说理、解释疏导,让她从长达7年的信访案件中解脱出来。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初,当时潘登勇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邀请,参与信访人何某某的信访问题化解疏导相关工作。
 
  潘登勇了解到,何某某因不合理诉求未满足而质疑法院判决执行不公,自2015年来长期上访。潘登勇决定从分析事实、解释法律入手做好沟通工作,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与何某某进行20余次耐心解释、释法析理,纠正何某某在法律认识上的误解,引导她寻求合理诉求,最终使这一持续多年的信访案件得以有效化解。
 
  十多年来,他始终扎根在信访一线,仅仅2021年以来,带领律师团队接待来访群众1600余批次、2600余人次,在推动群众急难愁盼信访事项的解决中发挥了律师的重要作用。
 
  潘登勇没有止步于个案的化解,他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律师参与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骨头案”“钉子案”等信访积案动态清零。为此,他通过若干信访案件评查评审实践,创新提出了“以信访人为中心,信访部门、责任单位、律师事务所三方各负其责”的“1+3”信访事项评查评审工作模式。
 
  在这一模式中,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独立开展评查评审工作,很好地发挥了法律专业服务优势,把群众由信“访”引导到信“法”轨道上来,推动信访疑难突出问题的有效化解。到目前通过“1+3”评查处理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都取得较好的实践效果,这也成为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典型。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只有始终坚持为民理念,积极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才能使专业服务与社会责任有机结合,最大程度实现自身的职业价值。”潘登勇说。近三年来,在他的带领下,全所律师开展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公益活动500余次,为法治贵州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
 
罗绍超:做法治黔南建设的深耕人
 
  【人物简介】罗绍超,男,1983年6月出生,土家族,法律硕士学位,2006年参加工作,现任黔南州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法治科)科长,公职律师。多年来,他始终坚守法治信仰,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全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执法监督等工作在建设平安法治黔南这片沃土上深耕细作。曾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全州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
 
  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作为黔南州扫黑办日常工作联络人的罗绍超全心投入,全力参战,自觉把扫黑除恶这一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承上启下的具体行动中,在统筹部署、系统推进、组织落实等工作中都有他的身影。
 
  他紧盯线索核查源头和关键,认真细致的研判每一条线索,严把分流、彻查、反馈、办结关。对每一份核查报告,他都逐字逐句推敲,对核查不深不透、重复举报等问题紧盯不放,分门别类建议采取退回补查、提级核查等方式继续深挖。今年以来,他共研究处置线索660余条。
 
  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他充分总结过去的成功经验,与同事一道对全州举报线索和容易隐藏黑恶犯罪的重点案件、区域和人群进行分析,围绕线索怎么来、怎么查、案件怎么串并筛查等关键,拟定22项攻坚措施,打出黔南“组合拳”。他深入成员单位及县(市)督导逐一对重点案件、重点线索抽丝剥茧,围绕深查犯罪和深挖“保护伞”建言献策,并对各个环节中的难点、堵点及时提出建议。
 
  面对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他通过政治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压实政法系统内部监督、制约监督、法律监督等责任,起草了《黔南州加强新时代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形成27项举措助力黔南政法领域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执法办案水平得到再提升。
 
  今年以来,他研判交办督办可能存在问题的案件线索380余件。参与执法监督后,他坚持刀刃向内,严肃指出办案确实存在的违规违法点,最终定性得以纠正,办案人员受到问责,群众矛盾有效化解。
 
  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罗绍超坚信,只要每一个社会单元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定能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境界、新辉煌。
 
陈瑶:在医学院校培养法学人才
 
  【人物简介】陈瑶,女,汉族,196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贵州中医药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从教35年,她立足社会需求,积极探索医学与法学深度融合的医事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贵州法学教育填补了卫生健康法治人才培养的空白。曾获得“全国公共管理优秀教育工作者”“新中国成立70周年贵州中医药大学先进人物”等荣誉。
 
  作为人民教师,陈瑶在35年的从教工作中,始终是学生的良师益友。她始终秉承“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要求,积极探索医药院校培养法学人才的创新模式,立足社会发展需求,在医药院校培养“医药健康+法学”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在她的努力下,贵州中医药大学不仅成为全国最早开设《卫生法学》课程的医药院校之一,而且还实现了医药专业法学课程的全覆盖,为医疗战线培养“法学+医学”的创新型医务工作者4万余名,为培养新型法学人才和医学生法律素养做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理论研究者,陈瑶是贵州中医药大学首位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学者,为学校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实现了零的突破。她主持完成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贵州省人民政府重大课题子项目等十余项。2023年,她从法学学者的视角跨学科、多领域深耕,经过多年研究完成的《苗族医药文化的价值及现代转型》研究成果(专著),在贵州省第15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陈瑶多次主编和参编全国高等院校法学类教材20余部。陈瑶为地方立法特别是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法治建设贡献了力量。
 
  陈瑶作为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主要发起人,经过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严格考察,2022年3月,贵州省法学会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获批成立,标志着贵州省荣耀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拥有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省份,陈瑶当选为首任会长。陈瑶表示,贵州省卫生健康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必将为贵州卫生健康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为健康中国、法治中国贡献贵州智慧、贵州方案和贵州样板。
 
刘国红:践行司法为民的贴心人
 
  【人物简介】刘国红,男,1975年出生,苗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福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参加工作以来,刘国红服务基层接地气,守望山区暖人心。扎根在贵州苗岭深处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27年,他始终保持感恩、为民、敬畏之心,用一份挚诚诠释着对党的绝对忠诚。他曾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称号等。
 
  无论是当法官,还是院长,刘国红始终坚守着一个信念:那就是把群众的事当作最大的事来办。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从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入手,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搭建起了连心桥,被群众誉为“咱们百姓的贴心人”。
 
  熟悉刘国红的都知道,他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但也是一个胸有大局、勇于创新的人。多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4000余件,涉及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建筑施工合同、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劳动争议、环境公益诉讼等多个领域。
 
  其中,他审理的贵州省首例省级政府部门起诉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并成功调解结案,成为此类案件审理机制的样本;审理的北京某公司环境公益诉讼被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贵州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指导审理的某检察院与某环保局环保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首例判决的案例,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环保行政“十大”典型案例。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期间,他所办案件曾连创该院审判人员月结案和年结案历史最高纪录,所办案件没有一件超审限的案件,没有一件引起当事人信访的案件,曾被同行誉为“案件推土机”。
 
  到福泉市人民法院工作后,他团结班子,带领全院干警,立足审判职能,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围绕目标任务,集中冲刺攻坚,审判质效在全州法院名列前茅。
 
  在荣誉面前,刘国红始终保持平常心,他常说,为群众服务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这就是刘国红,一个在贵州苗岭深处继续奔走的全国模范法官。
 
刘天周: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担当
 
  【人物简介】刘天周,男,汉族,贵州省开阳县人,198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开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从警21年,刘天周始终用实际行动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践行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使命。曾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个人三等功4次,获得中央政法委“双百政法”英模、贵州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2006年7月1日上午10点,是刘天周一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他面对党旗、高举右手庄严宣誓,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也正是这一刻起,刘天周对公安事业更加挚爱,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自己的忠诚。
 
  2003年,刘天周被安排到开阳县金中派出所从事户籍工作,面对从未接触过的户籍系统,堆积如山的人口档案,刘天周白天办业务,晚上学知识,逢人就问,甚至还利用休息时间跑到治安大队“补课”。
 
  多年的基层派出所经历,刘天周与群众结下了深厚情谊,逐渐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群众工作法”:户籍业务要“门儿清”,解释到位按程序;处理矛盾要及时,否则群众“不张你”;张开嘴来迈开腿,百姓把你当亲戚;路上闲事要多管,不然头上“冒金星”,许诺群众要办好,就要事事有回音。
 
  2021年9月17日13时许,刘天周处警后驾车回所途经南江村谷坝组时,得知有两名村民昏倒在家中猪圈的化粪池中,生命危在旦夕。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天周没有一丝迟疑,义无反顾地跳入化粪池中,将一名昏迷的村民托举起来。此时,刘天周几乎用光了身上所有力气,但他将头伸出洞口喘了几口气,选择再次钻入化粪池中施救第二名村民,却因吸入大量沼气而致昏迷。9月18日,在昏迷近20小时后,刘天周与死神擦肩而过,而当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询问掉入化粪池的村民怎么样了……在接受采访时,刘天周缓缓说出了“没选择,来不及,要救人”九个字,给出了他明知危险仍奋不顾身的答案。
 
  2010年洪涝灾害,2013年全县涉黄涉赌攻坚战,2016年磷矿“8·11”事故,2017年龙岗自然灾害,2020年新冠疫情……面对灾难险情,他冲锋在前,他挺身而出,面对每一次挑战,刘天周始终将自己置于危险之前,把群众挡在身后。
 
  刘天周正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什么是信仰的力量,什么是使命和担当。
 
冉茂国:让“问题小区”变成“和谐家园”
 
  【人物简介】冉茂国,男,土家族,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余庆县司法局子营司法所所长。在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三十余年里,他牢记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是全省推广的基层治理“余庆经验”的积极推动者、忠实践行者、坚定捍卫者,为助推基层法治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先后荣获司法部“优秀人民调解员”贵州省“五五”普法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
 
  冉茂国曾在余庆县公安局小腮司法所工作8年,期间未发生一起矛盾纠纷因化解不及时而转化成刑事案件。他参与实施并率先提出“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为“余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他深耕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末梢,不断为基层依法治理、乡村振兴、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他为街道办事处重大事项依法决策、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重大项目洽谈实施提供法律规范意见,助力地方政府依法执政、依法办事。在所辖村、居,他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为乡村治理、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法治力量。在物业关系复杂的居民小区,他勠力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居民自治组织,让多个“问题小区”变成“和谐家园”。
 
  2021年以来,他参与党委政府法律事务103次,免费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500余次,为群众上门服务2000余次,培养法律明白人125人,参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11个。在他工作的地方,党政机关有法律事务找他,群众有问题找他,企业有困难找他,几乎成为“名人”。
 
  积善社区是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很难适应新环境新变化,单元楼过道养猪、乱倒垃圾等影响文明卫生的情况时有发生,邻里间不断有口角摩擦。他经多次走访调研,于2019年指导成立了“胡坤个人调解工作室”,针对社区内3个易地扶贫安置点、共计5386位居民,着力开展邻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益服务、卫生健康宣传和法律知识宣传,为彻底改变安置点环境脏乱差、治理难度大的不利局面奠定了基础,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多次视察该社区,均给予高度评价。
 
  30年来,冉茂国的足迹踏遍辖区的山山水水、家家户户,他既是“余庆经验”的实践者,又是法治建设的守护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用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和专业的知识素养,真正守住了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
 
代潘菊:在平凡岗位上践行检察初心
 
  【人物简介】代潘菊,女,白族,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她始终保持初心,不断突破疑难案、新型案壁垒,以法治之力、检察之力服务“中国之治”。先后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贵州省最美劳动者、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基层检察官、毕节市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十九年来,代潘菊始终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为民情怀,用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检察官的初心和使命,用实干诠释新时代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在十多年的时间里,代潘菊依法办理一审、二审案件等数百件。
 
  代潘菊常说,检察官办理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来不得半点马虎。针对“零口供”命案案件,她提出要构建“四个必须坚持”的办案思路。一是必须坚持有用的证据能用,确保证据合法性;二是必须坚持核心证据细节不放过,充分关注案发现场的方位、距离等,特别关注现场痕(血)迹、物证的分布、状态、提取、鉴定等证据,构建扎实的证据基础;三是必须坚持补充外围证据,完善量刑证据。要强化对案件发生的前因、经过等证据的收集完善,印证作案动机,罪错责任认定等,完善量刑证据;四是必须坚持重视嫌疑人无罪辩解,运用证据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排他性结论。
 
  在办案过程中,代潘菊与团队积极运用“非羁码+电子手环”等智能监管措施,得到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公安、林业等单位协作配合,探索建立“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检察意见”等配套制度。聚力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类案分析,制定证据指引,签订协作机制,推动从“治罪到治理”的有效转变。
 
  代潘菊深入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法治力量”守护“少年的你”。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探索更适合未成年人的帮教观护措施,为罪错未成年人量身打造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的帮教方案,组成“检察官+老师+志愿者+N”帮教小组包保观护对象,定期访谈交流并先后开展结业回访28次,为18名未成年人解决转学安置、就业等问题,让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
 
  “身着检察服,胸配检徽,拥有了检察官的这个身份,就得拿出真本事干点实事……”代潘菊说道。为了追求公平正义,为了人民幸福安定,她践行初心,扎根基层无怨无悔,平凡地抒写着检察事业的辉煌。
 
邓宁:刚柔相济的立法工作者
 
  【人物简介】邓宁,男,汉族,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四级调研员、公职律师。作为立法工作者,他既恪守立规矩、定方圆的刚性,又坚守贴近民生和人文情怀的柔性。曾获得“贵州省海龙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邓宁先后在基层法院、纪委部门工作,2014年4月经遴选考试选拔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工作。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是承担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非经济类地方性法规具体服务保障工作的业务处室。
 
  法规二处的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邓宁总是能够积极应对,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起草重要文稿是邓宁的日常工作之一,他高标准高质量起草了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交流材料等10余篇。
 
  在立法工作中,他通过反复打磨法规文本,使每个条文背后蕴含的立法价值取向,都能够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在承办《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时,基于提案时仅规定可以享受陪护假,但是没有规定具体的天数的情况,邓宁就该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建议明确职工父母年满60周岁患病住院的可享受7至15天陪护假,使陪护假更具有操作性。
 
  修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他通过梳理汇总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部分设区的市对婚假、产假、育儿假等规定,从既保护相关权利又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充分考虑省情实际,建议对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并得到采纳。“育儿假”“陪护假”深受人民群众欢迎,《法治日报》作了专题评论并点赞。
 
  “做好刚柔相济,关键在于保持并加强学习。”邓宁不断加强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学习,在学习中主动思考,融会贯通,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工作能力,全方位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为高质量完成工作带来不断的“源头活水”,获得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邓标:法治人社的践行者
 
  【人物简介】邓标,男,汉族,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黔西南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黔西南州总工会副主席(挂职)、公职律师。进入仲裁员队伍以来,他13年如一日,坚持做依法行政的参与者、法治文化的宣传者,先后获得“全国人社系统先进个人”“全省优秀仲裁员”“全省十佳优秀裁决书撰写人”等荣誉。
 
  多年来,邓标坚持反复精读法律法规,研学优秀仲裁案例,每年阅读专业书籍上百本,案例、卷宗近千万字。在他的带领下,黔西南州仲裁院不断加强学习型仲裁院建设,制定“以案释法每周一讲”工作制度,坚持每周轮流主持业务学习,学习劳动法律法规及时政知识,开展疑难性案例的专题讨论等,有效提升了仲裁员的整体办案水平和质量。
 
  近三年来,他办理劳动争议案件600余件,涉及劳动者600余人,涉及金额4000余万元;参与审查工伤认定申请1200余件,结案率100%;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100余件,没有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13年的调解仲裁工作经历,让邓标深刻地认识到,许多矛盾纠纷的发生大多源于劳动者不懂法、不懂政策,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或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用工不规范等,引导劳动者和企业知法、懂法、用法,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在他的努力下,黔西南州在全省率先建立劳动维权服务中心,前移劳动立案维权窗口,推行“服务下沉,窗口前移”,启动巡回仲裁,让仲裁庭审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
 
  在工作中,邓标接触过很多农民工群体,为确保农民工群体依法维权,让他们维权少走“弯路”,减少维权成本,邓标决心在黔西南州仲裁系统积极推动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开辟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援助。2018年以来,黔西南州各级仲裁机构设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开展法律援助服务3000余次,涉及4000余人。
 
  一直以来,邓标始终以“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为己任,坚定职业操守,坚守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开展各项维权工作。他是依法行政的参与者,是法治文化的宣传者,也是法治人社的践行者,展现了新时代法律人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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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毕节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4月19日,毕节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全市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以现场和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毕节市司法局设主会场,各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                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维主持会议并讲话。毕节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相关负责同志、市律师协会会长班子成员及七星关区辖区内律所党支部书记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分管律师工作领导、律师工作股相关负责同志及辖区内各律所党支部书记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省委、市委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司法部党组、省司法厅党委和市委两新工委、省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议精神。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毕节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模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基本要求,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广大律师、党员从强化遵守党的纪律和提升党性素养中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二要注重学习效果。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关键少数”和“绝大多数”的关系,把握好全覆盖开展和分领域推进的关系,把握好整体安排和基层需求的关系,找准各自着力点,精准提出明确要求,决不能搞“一刀切”、“上下一般粗”。律所党支部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题,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采取专题辅导、交流研讨、案例教学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律师认真学习。三要开展集中警示教育。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地教育资源,集中组织党员、律师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警示震慑,让党员、律师切实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理论研究阐释,及时报道党纪学习教育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实际成效,努力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社会效果。要加强舆情监测导控,为党纪学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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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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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 |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在安顺调研律师工作

4月19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赴安顺市律师行业调研指导工作,并召开座谈会议听取安顺律师工作情况汇报。安顺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开惠陪同调研并参加座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戴波主持会议。   王开惠对安顺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参与地方立法、助力基层治理、开展法治宣传、践行公益事业、服务经济发展等工作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报。   张大石对安顺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他指出,近年来,安顺市律师行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奋力践行司法部“五点希望”,深入贯彻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精神,创新探索“党建+”工作新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融合发展,始终在全省律师行业走前列、作示范。   张大石强调,要加强行业管理,紧紧围绕新时代律师行业特点,依法依规依章程全方位加强律师管理,多措并举压实律所主任主体责任,推动律所把好人员入口关,积极引导律师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促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公益服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守人民律师定位,践行服务为民理念,拓宽公益法律服务路径,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提升安顺律师社会形象,切实增强律师执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要加强权利保障,积极与法检两院、公安及相关政府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搭建良性互动桥梁,着力破解律师“会见难”等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履行惩戒职责。   会上,观看了《安顺市律师协会工作宣传片》,安顺市律师协会新一届理事会班子成员、参会副监事长围绕律师事业发展、队伍建设管理等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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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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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

4月13日,中共铜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召开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暨2024年工作部署会。铜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杜晓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杨华主持。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班子成员,律师行业党建指导员,市律师行业各党支部书记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铜仁市律师行业党委下辖16个党支部书记逐一述职,分别从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工作特色亮点等方面,既讲党支部面上工作,又讲个人履职情况,既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又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听取各党支部书记述职后,杜晓军对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进行了点评,充分肯定了各党支部书记在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对部分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生活落实不够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从促进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建好建强标准化党支部、党建引领促进律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就像是一块磨砺党组织书记能力的砥石,既是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成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推动党组织书记持续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述职评议不仅在于检验党组织书记的党建成绩,更在于激发各支部的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   会议要求,2024年,要围绕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和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一要着力突出政治担当,强化政治功能。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中。二要着力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党建实效。支部书记要坚决扛起抓党建第一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带头贯彻落实好行业党委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清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三要着力抓好机制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把述职作为手段,将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主攻方向,完善党建工作相关机制,最终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提升。四要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各支部书记要牢记自己的书记身份,牢记自己是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支部的战斗力,内化为行业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   会议还对铜仁市律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作了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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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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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贵阳市律师协会举办“法治乡村·携手同行”乡村振兴公益活动

2024年4月13日,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区司法局指导,贵阳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法治乡村·携手同行”乡村振兴公益活动在贵阳市花溪区青岩古镇龙井村隆重举行。   活动当日,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彭容江到花溪区青岩镇龙井村走访指导基层治理工作并慰问法治乡村活动工作人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明勇,花溪区委副书记、区长蒋芳菊,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李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杨鸿,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晓东,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景文一同走访。省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省律师协会会长白敏,省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朱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常务副书记尚争,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唐明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李永年等陪同走访。   张大石、彭容江一行对龙井村委会、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站、簸箕画坊、银坊、蜡染坊等进行实地走访,查看公益活动现场、村规民约,并与村“两委”、各坊主、法治进乡村活动工作人员等深入交流,详细了解基层治理、人民调解、企业经营、法治乡村活动开展情况,以及龙井村作为“全国文明村镇”、“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基层法治等方面的相关工作成果。   彭容江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法治融入乡村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为乡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鼓励律师在乡村基层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以更积极的态度、更专业的技能,配合村“两委”,服务好人民群众。   张大石强调,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地方推动法治乡村建设,省市律师协会也要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村(社区)法律顾问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示范带动广大村(居)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本次法治乡村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是法入人心、法治宣传。以推进乡村治理为抓手,市律协各专委在龙井村古今文化广场设置法律咨询台,对宪法、民法典、司法救助等法律知识进行普及,现场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让群众把法律带回家。志愿者律师们还现场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讨薪、征地拆迁、婚姻家事等方面的法律热难点问题。   二是与民同行、送法下乡。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等律协班子成员带领广大律师走访龙井村各坊间经营主体并对其进行普法宣传工作,推动提升经营主体法治思维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薛军与村民们亲切交流,了解了村民们在经营过程中的需求和困境,主动询问村民是否需要法律帮助。薛军说:“我们看到了村民的生活环境,也感受到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和期待。”薛军一行还看望了龙井村老党员、困难户,听取他们的感受,讲解日常法律问题,共同增进幸福感和归属感。   夕阳西下、华灯初上,在古井文化广场,一曲铿锵的龙鼓声拉开了文艺演出的序幕。花溪区青岩镇党委书记刘海峰,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薛军分别致辞。本次活动采取多方协作、多元投入的方式,旨在将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为和美乡村、平安乡村的建设贡献贵阳贵安律师力量。文艺表演穿插了现场提问与抢答环节,现场群众对主持人提出的法律问题,积极踊跃回答。演出最后,现场工作人员、表演人员、在场观众围绕篝火载歌载舞,本次活动在篝火晚会的欢声笑语中落幕。   本次活动以法治宣传、送法下乡、走访慰问、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是贵阳贵安律师扎根基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生动实践,彰显了贵阳贵安律师助力乡村法治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未来,贵阳贵安律师将聚焦乡村发展特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乡村振兴保证作用,扎实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用法治元素赋能乡村振兴,在乡村振兴中发出贵阳贵安律师强有力的声音。   本次活动由市律协公益法律服务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市律协乡村振兴法律专业委员会、市律协党建工作委员会、市律协文化与体育委员会、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市律协宣传委员会、中共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委员会协办,同时得到贵阳贵安广大律师、各高校法学院及社会各界人士、龙井村全体村民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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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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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全省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

4月17日,省律师行业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全省律师行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警务部)主任、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大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全省9个市(州)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办负责同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纪学习教育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和司法部党组、省司法厅党委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会议强调,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全省律师行业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广大律师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做到模范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执业基本要求,始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原原本本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解读,深化对《条例》的理解运用。注重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重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书记上党课等形式,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工作实际和特点,采取形式多样、灵活生动的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教育效果。要做好学习教育指导和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端正学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坚持示范带动。全省律师行业各级党委书记、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律所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支委成员要坚持带头学习,坚持和所属党员同学习、共讨论,注意在研学、交流中增强对党纪党规的认识,加深理解。要加强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促学、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注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和广大律师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要抓好成果转化。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与深入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与深入推进行业“头雁行动”等统筹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以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推进全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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